生产中的技术水平 第四代战斗机,美国有已服役的F-22和F-35,中国有试验中的歼-20和歼-31。航空母舰,美国有11艘核动力航母,中国只有一艘从买来的瓦良格号改建的辽宁舰,蒸汽动力,据说国产航母正在建造。卫星导航系统,美国有GPS,中国有北斗。 导弹防御系统,中美都有。导弹打卫星,中美都有。弹道导弹打航母,只有中国有。有源相控阵雷达,中美都有。预警机,中美都有,中国的更先进(注:有源相控阵雷达在原理上比无源先进)。超高音速飞行器,中美都在试验中。 空间站,美国、俄罗斯等16国共用国际空间站,中国有天宫。太空探索,美国的探测器登陆火星,中国只到月球。芯片,美国有Intel、AMD,中国只有龙芯、华为麒麟。操作系统,美国有windows、iOS、安卓,中国没有像样的代替物。电信,美国有思科,中国有华为、中兴。4G标准,美国有FDD-LTE,中国有TD-LTE。搜索引擎,美国有谷歌,中国有百度。电子商务,美国有亚马逊、eBay,中国有阿里巴巴、京东。 社交媒体,美国有脸书、推特,中国有微信、微博。汽车,美国有通用、福特、克莱斯勒,中国只有奇瑞、吉利、长城。电动汽车,美国有特斯拉,中国有比亚迪。手机,美国有苹果,中国有华为。高铁,美国还没有,中国占世界一半以上。大飞机,美国有波音,中国的商飞正在研制C919。液晶显示,美国几乎没有,中国有京东方…… 这个名单可以列很长。基本的特点是,大多数领域美国领先,但差距在缩小中。也有些领域中国领先,如预警机、火力发电。有些领域美国占压倒性优势,也有些领域中国占压倒性优势。
我国专利申请主要分布在医疗器械行业和机械自动化行业,占比各占33%和26%,说明我国这些方面的科技水平已经走到了世界前列。
这个题目太不严谨了,是指的有效专利?发明专利年申请量?历史所有的发明专利总和?该国专利局的专利?该国公民或者企业在各国所拥有的专利总量?你说怎么答?
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绝大多数国家都实行先申请原则,只有美国实行先发明原则。先发明原则保护最先完成发明创造的人,从鼓励发明创造的角度看,这一原则优于先申请原则。但这一原则有以下不足之处:其一,它可能助长发明人长期保守其发明创造的秘密,不利于发明创造的尽早公开和传播。由于实行先发明原则,早晚申请专利都没有关系,发明人为防止他人在自己发明创造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可能迟迟不申请专利。这样,其他科技人员所进行的研究开发就有可能是重复研究开发,他们也无法尽早利用已完成的发明,在更高的层次上作出发明创造。其二,当两个以上的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时,判断谁是最先完成发明创造的人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美国为此设计了相当复杂的程序,一旦进人这样的程序,经常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其三,发明人为了证明自己是最先完成发明创浩的人需要保留大量的证据,因为在专利权授予后,也可能有第三人提出证据证明其是最先完成该发明创造的人,要求将专利权授予他,假如不保留足够的证据,就有可能丧失该项专利权。这将增加科研人员的负担,并使获得的专利权变得不够稳定。先申请原则保护最先提出专利申请的人,有利于发明创造的尽早公开,能够避免重复研究。此外,由于先申请原则不需证明发明创造完成时间的先后,只需证明提出申请时间的先后,因此,其处理程序较为简单,发明人不必保留关于完成发明创造的时间的证据。但是,这一原则也有不足之处:其一,对于先完成发明创造而后提出申请的申请人不公平;其二,科研人员在研究、设计上一有成就,就会争先恐后申请专利,这容易导致大量不成熟、价值不高的专利申请,给专利审查工作增加不必要的负担。所以要使这个原则执行得好,也需要产业界和科技界的合作。我国专利法对发明专利申请采用早期公开、请求审查的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先申请原则的这些弊端。此外,原专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了先用权,即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这一规定使先发明人有可能在一定范围内实施其发明创造,不受他人获得的专利独占权的限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采用先申请制的不足之处。 两种方式权衡利弊,总的来说还是先申请原则优点更加突出一些,而且符合专利制度的国际协调方向,因此我国在1984年制定专利法时决定采用先申请原则。
应该也是处于一个中等的水平,虽然目前专利比较多,但也不能证明科研技术也同样高,但总有一天也会取得很大的成绩。
中国六季专利申请量占3%居全球地衣说明我国的6G技术已经非常成熟,近些年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这得益于政策的引导。同时,也使得我国在通讯技术方面在国际上有一定的话语权。
中国申请量世界第一重要贡献度来自华为公司。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新报告,中国专利申请量是68720件,稳居世界第一。而这么件专利申请最大来源地是中国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计算机技术占比最大,其次是数字通信和医疗技术。
日本锂电池行业政策推动技术进步日本政府机构NEDO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对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给予长期稳定的支持,制定了动力蓄电池研发路线图和行动计划,着重对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模块、标准、评价及关键原材料进行研发攻关。具体的锂电池行业规划出台于2012年,日本政府推出“蓄电池战略”,指出行业发展以提高电池比能量来提升竞争力;2016年开始,日本开始以财政政策推动锂电池行业的发展,2020年,日本以补助金的形式推动高性能电池开发;2021年,随着电池供应链协会的成立,日本电池技术有望迎来新的突破。日本锂电池产能位居亚洲第三根据美国《国家锂电蓝图2021-2030》披露的数据,2020年全球锂电池产能中,日本位居亚洲第三,产能为30GWh。日本锂电池专利申请活跃度有待提高根据智慧芽专利平台的查询结果,全球范围内,中国的锂电池技术专利申请占比最多,其次为韩国和日本。日本锂电池专利申请活跃度在2016年、2017年较高,近年来有所下降。总体来说,日本锂电池相关专利申请活跃度有待提高。(注:查询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查询关键词为“锂电池”,“lithium battery”。)日本锂电池龙头企业的全球市占率有下降趋势日本锂电池行业发展较早,行业发展较为成熟,目前行业内各产业链均有龙头企业。正极材料的龙头企业有日亚化学、住友金属矿山;负极材料的龙头企业有三菱化学、日立化成;隔膜的代表性企业有旭化成、东立;电解液的代表性企业有三菱化学、宇部兴产。锂电池制造的龙头企业有松下以及PEVE。下游新能源车厂的企业较多,包括本田、丰田等。根据GGII披露的数据,2021年日本锂电池龙头企业装机量的全球市占率呈下降趋势,从2021年上半年的1%降低到2021年全年的2%。在全球装机前十的企业中,松下一直保持在全球装机量第三的位置,PEVE的全球份额在2021下半年被蜂巢能源取代。随着越来越多锂电池制造商进入全球市场,行业竞争愈加激烈。—— 以上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动力锂电池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2017年中国专利数据发布:华为第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通信设备的民营通信科技公司,其产品主要涉及通信网络中的交换网络、传输网络、无线及有线固定接入网络和数据通信网络及无线终端产品,为世界各地通信运营商及专业网络拥有者提供硬件设备、软件、服务和解决方案。2013年,华为首超全球第一大电信设备商爱立信,排名《财富》世界500强第315位。2014年10月,华为以排名94的成绩成为中国大陆首个进入Interbrand top100榜单的企业公司。2015年9月17日,华为消费者业务获得第二届“最佳品牌”颁奖典礼“最佳快速成长品牌”奖项。《财富》(中文版)正式发布了2015年“最受赞赏的中国公司”排行榜,华为排名第三。2016年1月19日,2016中国电信终端产业合作伙伴大会在国家会议中心召开。华为一举斩获8大奖项,并且一举包揽"2015年度开放及电商渠道最佳市场表现奖"和"2015年度天翼终端厂商最佳市场表现奖-金奖"双料大奖。2017年6月30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荣获中国商标金奖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特别奖。位列2017年度《财富》世界五百强中第83位。2018年1月11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金蝶国际软件集团在深圳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018年1月10日,2018年C-NPS家电产品和信息通讯产品行业TOP3品牌:华为以178分获得手机第1名。由此看出,华为是一个值得信任的品牌,所以才能在2017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第二。
世界知识产权局(WIPO)发布的最新报告显示,尽管新冠病毒肆虐造成了巨大的人员和经济损失,但2020年通过产权组织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量增长了4%,达到59万件,中国蝉联第一。 从国家和地区来看,中国提交了68720件专利申请,比2019年增长了1%,这已是中国连续第二年在该榜单排名第一;美国排名第二,专利申请量为59230件,同比增长3%;其次是日本(50520件,-1%)、韩国(20060件,+2%)和德国(18643件,-7%)。 除了前五名外,其他增长强劲的国家包括沙特阿拉伯(956件,+2%)、马来西亚(255件,+2%)、智利(262件,+0%)、新加坡(1278件,+9%)和巴西(697件,+4%)。
1、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五年来,中国基础研究取得一批重大原始性创新成果。国际论文总数世界排名上升到世界第四位,在三大国际论文检索系统(SCI,EI,ISTP)论文总数中占7%,进入世界第二方阵,与英国、德国、日本相当;纳米科学论文数居世界第一,工程科学论文数居世界第二。前沿技术领域突破了一批核心技术,与世界先进水平差距不断缩小。2、产业技术创新取得多方面突破。近年来,中国在基础工业、加工制造业以及新兴产业领域,技术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石油、钢铁、船舶、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和生物技术等领域重大技术创新成果不断涌现,产业整体技术素质迈上新台阶。3、科技走进千家万户、惠及亿万人民。近年来中国政府把解决民生问题和发展社会事业放在突出位置,科技进步为人口健康、节能减排、气候变化、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等提供了有力支撑。杂交水稻的培育和应用,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的实施,为解决粮食安全提供了重要支撑。能源领域突破一批石油勘探、大型煤液化工程成套设备、大型水电设备、先进核电等关键技术,攻克一批燃料电池、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关键技术,为调整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奠定了基础。4、知识产权产出水平大幅度提高。五年来,中国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持续、快速增长,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进一步增强。2002年到2006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从97万件增长到2万件,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从 58万件增长到5万件。5、科技投入规模和强度持续提高。2006年,全社会科技支出经费总额4500亿元,全社会研究开发支出总额1亿元,居世界第5位;研发投入强度不断提升,全社会研究开发支出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2%。近5年国家财政科技投入保持了年均17%的较快增长,其中2006年中央财政科技拨款达7亿元,比上年增加0%。6、中国成为世界科技人力资源大国。2005年,中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约为3500万人,居世界第1位;2006年,中国研究与试验发展全时人员达150万人/年;一支充满活力的中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正在迅速成长,45岁以下中青年科研人员占研究人员总数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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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科研技术在世界处于比较高的水平,可以说是属于属二的。
同一个主题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如果同一天提交申请,并且申请在提交申明说本申请同时提交另一种申请。可以同时申请。《专利法》 第九条规定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专利法》是确认发明人(或其权利继受人)对其发明享有专有权,规定专利权的取得与消灭、专利权的实施与保护,以及其他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般认为,国家颁布和实施专利法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市场资源向有利于发明创造不断产生的方向进行积极投入,推动经济产业的兴旺发展,为此,国家以法律程序赋予发明人一定期限内的垄断权利,同时要求其将发明的内容向全社会公开,以此在提高市场个体进行发明创造的意愿的同时,促进社会整体技术水平的快速积累和发展。
利法第第二十二条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收到专利授权通知书,还需要在指定期限内办理登记手续,缴纳相关费用,才可以拿到专利证书。如果没有按时办理登记手续,会被视为放弃已经取得的专利权。
如果实用新型申请还不到一年且符合要求优先权的其它条件,可以以该实用新型为优先权基础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后原实用新型专利即视为撤回。你也可以不让这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如不缴授权费),另外申请一件发明专利。这种方式会使申请日延后,可能有风险。
这个题目太不严谨了,是指的有效专利?发明专利年申请量?历史所有的发明专利总和?该国专利局的专利?该国公民或者企业在各国所拥有的专利总量?你说怎么答?
回答 您好,很高兴您选择我们平台,我们是律临的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如有问题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问题,我这边方便为您解答! 专利申请人是向专利局提出就某一发明或设计取得专利请求的当事人。申请人可以为单位、也可以为自然人。 专利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发明人只能是自然人。 当发明人或设计人,依照企业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后或者利用企业的资源(设备、资金)完成的发明、实用新型、设计,属于职务发明和设计、申请人为该企业,其他约定除外。 当发明人或设计人,依照利用自身资源(设备、资金)完成的发明、实用新型、设计,申请人属于个人,该设计人将申请人的权利赋予别人或其他企业所有,其他约定除外。 如果我的回答让您觉得满意的话,可以采纳后赞,或是点开我的头像关注我,以便后续有问题可以随时对我发送咨询哦。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希望我的回答能解决您的问题,对您的困难有所帮助,百度律师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提问 审请人和发明人可以不同吗? 回答 可以的 提问 专利的正反面的发明人名也可以不同吗? 回答 专利的正反面的发明人是指什么 审请人和发明人可以不同 提问 专利的反面有审请人和发明人是一个人。而专利的正面的发明人是另一个人,可以吗? 回答 如果可以分割开的话是可以的 如果我的回答让您觉得满意的话,可以采纳后赞,或是点开我的头像关注我,以便后续有问题可以随时对我发送咨询哦。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希望我的回答能解决您的问题,对您的困难有所帮助,百度律师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更多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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