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发表知识库

首页 论文发表知识库 问题

公安内部监察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

公安内部监察研究论文

浅论公安管理应以人文为本 摘要:以人为本是现代管理的基本要求。以人为本就是要在管理中关怀人文。关怀人文是公安管理的深层主线,是现代警务革命的核心内容和价值目标追求。与群众路线和公安工作的宗旨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关怀人文既应重塑内在的深层次的管理理念,也应改革外在层面上的管理制度和方法。 关键词:公安 管理 关心 人文 公安管理是社会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管理的基本要求对是要国家、社会和人民负责。在我国,国家性质从根本上决定了三者之间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但在具体实施中,要想通过公安管理保持这种一致性,必须首先做到时时事事处处对人民负责。而要对人民负责就应该而且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关怀人文的管理理念。这既是公安管理应该关注的也是现代管理科学所重点强调的。由此观点出发、本文出发拟就公安管理为何和如何以人为本谈点粗浅认识。 一、人文关怀应该是公安管理的深层主线 公安管理是社会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管理主体——公安民警和做为管理对象重要范畴之一的民众都是社会重要的最具灵性的最根本的组成细胞。虽然从表面看来,管理做为一种协调、组织、指挥活动最根本的目的是服务服从于社会秩序的有序发展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因而显得其与社会和国家之间具有某种天然的亲密联系。然而应该而且必须看到,这种特殊管理与个体之间却存在着直接的必然联系,甚至管理活动终极目的的实现也是通过与个体之间的联系得以发轫发展的。因而公安管理作为一种制度、规范、组织、建构始终都应以个体为核心展开。具体说就是应以个体的人性需求、个体的日常生活,个体的时空发展维度等内容构成的物质和精神两维世界为坐标体系并对之进行引导、疏通、限制、鼓励。由此,可以认为公安管理既是在个体基础之上形成的一种管理机制,构成了个体生存、发展的时空范围,是个体必需的生存环境和保障条件,同时也是个体生存、发展的基础。 二、关注人文是现代警务的核心内容,符合世界警务改革潮流。 世界范围内的警务革命已进行过三次,从其历程来看,尽管“革命”的内容在各国各个时期不尽相同,但其基本的走向是不断扩充警务管理的职能、权限、增加警员的数量,提高警队装备的现代化水平。然而在面临社会变化速度加快,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治安形势依然严峻的当今时代,人们突然发现、上述措施仍难面对复杂多变的现实,而且警队内的腐败有不断升级的迹向。警务革命到底向何处去?在通过比较研究和历史研究后,一场全新的世界警务革命又启动了。目前的这场警务革命(或叫做第四次警务革命)波及范围更广,影响更大。其突出特点是以无增长改善论(指警队数量质量方面)和再造社会凝聚力(指警务与社会、公众关系方面)为理论基础,着重通过提高警员素质以增强警力,提高现代化装备水平与改善警民关系,警员职业修养以改善快速反应能力,强化主动提前式工作模式以治理治安根本,以科学综合指标体系取代单一评价体系来衡量警务工作水平,以多种巡逻守候取代单一快速的机械化巡逻。这种警务改革的核心实际上贯穿了以人为本的警务管理理念,一方面表现为警队要最大限度地挖掘警员的人本资源、提高其人文素质法,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将社区中的公民切实做为警察的最可信赖和依靠的盟友,也就是更加注重和强调了警务工作的社会属性,明确指出警员是服务者,公众是服务对象。要求警员“如果你没有为顾客服务,最好先找到你的服务对象。”警员要为顾客提供“绝对质量服务”(《二十一世纪世界警务发展战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4月版P219页)。这种带有极强商业性管理理念色彩的工作要求已经成为世界警务改革的潮流。因此,公安管理中关怀人、理解人、尊重人、保护人是一种世界潮流,不可逆转,不应忽视。 四、公安管理关怀人文与贯彻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本质具有统一性。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致胜法宝,是党一贯倡导的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工作路线。贯彻群众路线就必然要求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要克服关门主义,神秘主义,官僚主义。这一理念体现在工作中就是要坚持公安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警队和警员要为人民管人汉安,而不能为治安管人民;要为人民谋利而不能与人民争利,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养活培育了警察,警察自然应为人民服务。也就是说公安管理必须以人文关怀为本,为此:第一,管理的指导思想必须向服务型转变。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管理中贯穿服务思想。要加强对警队和警员的严格管理与教育,提高自身的人文素质。为此作为警队和警员要切实消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冷、横、硬现象,消除霸气、牛气等霸王遗风,不能把生活工作条件的艰苦,超负荷的工作量和角色痛苦作为“三难”“四冷”的理由。而应该通过进千家门、听百家言、解民众忧等方式凝聚人气增强双方的亲和感,赢得民心。应该说当警民关系不再是油水关系而真正成为鱼水关系时人文关怀才会具备基本的条件。周恩来同志在我国警察概念中冠以“人民”二字,就是为了体现我国警察关怀人民的本质属性。如再溯之长远,从警察的起源看这一职业也无不涵盖着人文关怀的深切意蕴。古人去:“警者敬言提醒,警钟长鸣”,察者:“祭祖察宗,究竟何风”。其中“敬言”就是尊敬群众,给群众言明有关事项。给群众“敬言提醒”在前,使群众“警钟长鸣”随后,体现了民为本,民在先的民本思想和关怀观念,古人尚且如此明确警民之关系,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能理解之,实践之呢?第三大力推行警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改革管理制度,提供便捷服务。警务公开是警务民主化的重要标志,没有警务公开就没有警务民主。公开的程度有多大,民主的成份就有多高。而且只有公开才能达到公正,也才能将纸上的监督变为现实的监督,防止腐败。而民主,公正恰恰是人文关怀中重要的具有较高层次的内容。所以缺乏公开的暗操做式的警务管理无法消弥与公众的隔阂,它更多关怀的可能是权力。而无法监督的权力除了极易走向专制,腐败之外,也不可真正关怀人文。简化办事程序是现代行政管理高效原则的必然要求。程序繁杂,办事拖拉,甚至在不给好处该办的不办给了好处不该办的乱办式的按油水关系为标志的办案理念指导下的工作,从根本上就是与关怀人文相悖的。必须摒弃。只有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效率,民众才会觉得公安机关可亲可爱可信,才会将不满厌恶,憎恨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对现有的警务管理制度要适时立、废、改。应以社会发展需求和个体权利、自由的最大满足为出发点、对户籍制度、交通管理制度、出入境管理制度等等进行改革,使其一方面解对社会变迁(如加快现代化,城市化进程,促进社会资源发挥效能,加快经济发展等)有益,另一方面能保障个人发挥才能,充分行使权利,自由。要千方百计地为民众个体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便其在公安机关和警员之中得到一个纳税人应有的尊重,为此,公安管理应该切实实践为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克服目前普遍存在的对各级行政首长和名类考核指标体系负责的误区。实践证明,这种管理极易导致利益驱动,导致与民众的对立,警察不能对指标负责,只能以人为本,为人民负责。 当前,我们所处的时代和社会正在快速发展,警务管理理念和模式应该而且必须适时做出反应,公安管理的业务范围已往显现出越来越宽泛的趋势,民众对公安工作和人民警察的依赖性比以往更强甚至会越来越强。与此相适应,警察服务于民众的领域也更为广阔,意义也更为重要。先进的公安管理模式和理念应该是最大限度地调动民警的积极性,创造性,而不是被动性反应,警务工作只有关怀人文,以人为本,才会有持久而旺盛的生命力,才会得到民众的支持。终取得相得益彰的双赢局面。 资料来源:

二、公安基层管理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 1、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公安基层管理者最重要的素质之一。政治上没有一个较高的素质,其他方面素质即使再好,也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出力,甚至可能成为社会的害虫。当前我国公安机关内部查处的一些犯罪案件,涉及到厅级干部、基层领导以及不少的普通干警。这一方面说明形形色色外界社会诱惑的巨大冲击力,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干部政治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 公安基层管理者政治素质应当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须将集体利益放在首位,为人当正直,执法要严格,处理问题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要真正按照江总书记教导,以“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的要求去衡量自己,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工作,在总揽全局的高度上抓公安执法工作。 2、科技文化素质。作为公安机关基层管理者,科技文化知识不能落后。对科技文化应具有博和精的两方面要求。虽不能要求每一位管理者在科技文化知识的各个方面都处于前列,但对自己涉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的其他知识应当有所涉猎,这是博的要求。与此同时,作为管理者对于自身所从事的专业应当精通,这种精通,便是管理者特长所在,更是作为管理者服众之处。我们所处的时代是知识爆炸的时代,科技知识的发展与更新达到了惊人的地步,犯罪也紧跟着科技的发展不断升级,在科技文化领域里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挑战。作为基层管理者,当门外汉是不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 3、伦理道德素质。公安基层管理者,有才能只是他的一个方面,还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必须以共产主义的道德要求和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待人以宽,律己从严。对部属既要有热情,又要有威严,关心和爱护部属。以高素质的道德水平,树立自身的威信,以诚信的道德品质,汇塑成集体凝聚力。作为领导岗位上的管理者,为官要具有良好的官德,与同事相处要有良好的品德,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要给后人留下一个好的口碑。 4、心理素质。在公安机关从事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工作,有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犯罪分子作斗争、内部、外部的协调、人事、待遇、家庭、子女升学、个人的职位等等都会在管理者心理上形成压力。和犯罪分子的斗争中可能还要承受犯罪分子对自己或家人的打击报复。内外矛盾的调节处理往往涉及自身权益,往往会形成一种综合压力,扰乱工作情绪。公安基层管理者必须经受住这种压力。良好的心理素质,是胜任工作的基础。 5、体能素质。当前犯罪活动总量仍呈上升趋势。身体素质是公安人员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素质之一。公安机关最讲究实战,仅有理论远远不够。基层管理者长年和犯罪分子打交道,遇上案件,正常的休息、饮食将全部打乱,和犯罪分子的实际斗争中,还会有正面的身体接触,追踪、射击、格斗等等没有好的身体作为物质的基础就难以取胜。 6、指挥能力与技战素质。公安基层管理者所处位置具有特殊性,既是战斗员,又是指挥员。在维护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工作中,刑侦指挥和治安突发事件指挥,都要具备良好的指挥才能。在实际指挥中,敌情的发生往往瞬息万变,制服犯罪分子、把握战机,不允许出差错,一着错全盘乱。管理者还必须掌握技战指挥能力,了解自己所辖区内民警的技战水平,以便在战时进行有效的战术组合,增强自己队伍的实际作战能力。管理者综合素质如何,对于全局的胜利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三、公安基层管理者综合素质对实战的影响和表率作用 1、对实战的指导作用。公安工作最关键是实战。基层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在实战中会得到充分体现。侦查破案过程中指挥调度,对案情的分析判断,人员的搭配,器材的使用,手段的运用,都需要管理者具有良好的知识水平和心理素质,具备坚强意志。即管理者综合素质对决策具有决定作用,决策又会对具体行动产生深刻影响。管理者的决策往往在一个非常短的时间里完成,有时甚至是在瞬间完成,行动的效果如何,犯罪分子能否捕获,是否发生干警的伤亡,指挥人员综合素质在作战中具有决胜作用意义。像1997年8月发生在萍乡的围捕持枪逃犯战斗,由于指挥和调度没有到位,给公安干警带来的伤亡是惨重的。1999年宜春市公安人员检查旅店,由于带队的人没能把握好检查时应注意的情况,也给公安干警带来了伤亡。而1997年12月萍乡缉捕持枪逃犯,由于领导重视,对案情及时采取对策,一举抓获3名持枪逃犯,缴获5支手枪、151发子弹、5个弹夹,干警却无一伤亡。这充分体现了综合素质的重要性。 2、对部下的激励作用。管理者的素质对于队伍的整体热情具有激励作用。管理者的斗争风格、心理状态、人格力量、知识能力等等都会在实战过程中发挥激励群众斗志的作用。战斗中领导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对部下的鞭策更不可估量。提高部属战斗力,在我们共产党队伍里对于干部最直观最客观的评价是:看你在危急的关头喊的口号是“跟我来”,还是“给我上”。俗话说得好“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高素质管理者往往能带出一支作风过硬、工作出色的队伍。 3、提高警力的作用。研究表明:区域社会治安和警察的综合素质紧密关联,而民警数量和作用并不能划等号。向教育要素质向素质要警力,已经是迫在眉睫的重大课题。干警的综合素质,既是警察的命根子,也是社会综合治理的命脉。 当前犯罪分子正在不断提高自己的犯罪水平。这对我们公安干警提出了相应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问题。且近年,犯罪陡增,警力不足显得格外严重,有不少地方警察和人口的比例数还不到万分之十,这就更迫使我们向素质要警力。而公安基层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对于警力潜能的发挥起着关键的作用。如某公安分局侦查一起系列麻醉抢劫案,头绪纷繁复杂需要众多的人员分头工作。由于领导指挥调度得当,分派有序,利用我们所掌握的高新科学技术却把以前其他公安局一直未能侦破的遗留案件全部查破,挖出一个麻醉抢劫车辆的犯罪团伙,在没有要求增加警力的前提下,缴获被抢车辆30多辆,抓获犯罪嫌疑人10多人。如果没有一个高素质的领导集体,要破获这个案子,就是投人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也难以奏效的。素质和警力的关系可见一斑。 四、提高公安基层管理者综合素质的途径 1、培训提高。基层公安机关管理者,往往全面临这样的矛盾:一旦成了管理者,各种繁杂的事务就一起涌到跟前,想挤出很多时间和精力读书,难度就相当大。我们对一个刑侦队进行学习时间的调查,结论是:在上班时挤时间来学习困难很大,队里人员多,安静时间几乎没有,很难形成学习的环境。下班后,如是单身汉还有一点时间可以自己支配,如成了家且又有小孩的话,那就不是自由身。可见边工作边学习确实是极其困难的。作为基层管理者,情况比普通队员更难。在工作和生活双重压力下,培训可能是较好的方法。把单位工作安排好,每年都挤出时间到专门培训班去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开拓视野,对于提高管理者综合素质具有实际意义。 2、自学提高。业务学习完全要靠自己努力。时间再紧也要挤出时间用于提高业务水平,要针对自身的工作,挑选一些重要课程学习,达到提高目的。在关于人才可持续发展理论中,学业后的继续发展是要依靠自己自学来完成的。基层管理者的素质提高,自学占据了重要的位置。 3、向友邻单位学习提高。公安工作,可说是包罗万象。案件一般各具特色,而这些特点在侦查破案过程中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遇到。向兄弟单位学习,汲取他人经验,就显得十分重要。这可以使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少走弯路,甚至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流血牺牲。善于汲取他人的经验,对于基层管理者综合素质提高具有特殊的意义。 4、总结提高。公安工作最主要是和犯罪分子打交道。要胜任自身各项工作,总结经验,提高办案能力,减少工作失误,提高工作效力,是一条有效的途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不会总结经验的人是难以提高自身素质的。基层公安机关管理者,对于总结经验,应当有高度的重视,这既是自身素质的要求,更是公安工作的要求。 当前,我们的社会竞争日益表现为人才竞争,没有人才的单位,出不了好成绩。人才竞争又表现为综合素质竞争,一个单位工作效率如何,突出为人才综合素质如何。我们所处的时代背景决定了我们必须提高综合素质。国家在教育发展纲要中提出,国家的竞争要依靠人才的综合素质。我们在公安工作中也要提高警察的综合素质,而尤其重要的是要提高基层管理者综合素质。只有这样,才能迅速有效地完成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 马克思曾经指出:只有在人生道路上不断攀登的人,才能到达科学的峰颠。我们公安基层管理者,谁能尽早地认识到素质问题并及时抓好自身和干警素质的提高,谁就能在新一轮的工作中取得成就。

场景几何的三维度量重建在刑侦现场勘查中的研究和应用 摘要三维重建属于Marr计算理论框架中的中级视觉部分,它是计算机视觉的主要研究内容。三维重建及可视化技术的研究在刑侦现场勘查、虚拟现实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和应用价值。本文对三维重建进行深入的理论分析和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如下:l)对摄像机标定方法的分析和研究:摄像机标定方法是三维重建技术中的关键,本文在分析摄像机模型及成像原理的基础上,分析比较了各种摄像机标定方法,给出了各类方法的使用范围和应用条件。2)提出了一种可处理畸变因子和主点己知但其它内部参数发生变化的摄像机自定标方法。针对摄像机的位置改变需要重新标定的问题,本文提出了一种自标定方法。首先计算图像间的基本矩阵,在计算基本矩阵后得到射影重建的基础上,用线性方法恢复同形矩阵,再利用同形矩阵计算摄像机内部参数,实验结果验证了该方法的有效性。3)提出了一种仅须单幅图像的三维度量重建方法。针对图像序列的三维场景图像的层次化度量重建方法都首先进行射影重建的问题,本文提出了一种不必进行射影重建且只须单幅图像的三维度量重建方法。在平面型场景图像三维度量重建的基础上得到不同平面的度量重建,确定平面间的线段的长度比和相对方位,最后得到三维物体的度量重建,仿真实验证明了该方法的正确性。本项研究得到公安部B类部级重点项目“刑侦现场勘查可视化平台”(20036125301)的资助 ABSTRACT 3DreeonstruetionbelongstotheiniermediatevisionP献 intheframeworkof MarreomPutingtheoryandthePrimaryresearehingeontentineomPutervision. Researehon3Dreeonstruetionandvisualizationteehnologyhasin1Portantaeademie meaningsandapPlicationvaluesinerimeseeneinvestigation, virtualrealityandetc. Inthethesis, 3Dmetriereeonst几 etion15deePlyanalyzedandresearchedinitstheory , thebasisofanalyZingeameramodelsandimagingPrineiPles, variouseamera , anoveleameraself-ealibrationmethod15ProPosed, undertheeondition thattheeamera, 5distortedskewsandPrineiPalPointsarealready如own, andthe , 5Position, , toealeulatethefundamentalmatrixbetweenimagestoobtainProjeetive reeonstructionatfirst, andonwhiehbasisthen, toregainthehomographymatrixby linearmethod, atlast, toobtainthecamera, 5intrinsieParametersusinghomograPhy ,a多 metriereeonstruetionofseeneimage15oftenaimedtotheimagesequenees, andthe Stratifiedmetriereeonstruetionmethod15toobtaintheProjectivereeonstruetionof , the3Dmetrie reconstructionsofdifferentPlansareaequiredbasedonthe3Dmetriereeonstruetions showthevalidityofthemethod. Theresearehwork15fundedbytheMinistryofPublieSeeurityBlevelkeyProjeet‘ theVisualPlatformofCrimeSeene玩vestigation’ (). 你好,我有相关论文资料(博士硕士论文、期刊论文等)可以对你提供相关帮助,需要的话请加我,761399457(QQ),谢谢。

纪检监察内部监督研究论文

不可忽视对市政工程质量的监督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不仅仅是城市化的人口水平,还取决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水平,而且现有的城市还有提高生活质量、环境质量的要求。要城市化,首先是城市所提供的市政基础设施要配套完善。城市的道路、桥梁、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等必须是质量优良、运转良好、效率很高的基础设施。 市政基础设施具有投资额大、涉及面广、带动作用强等特点,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与广大城市人民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对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拉动作用。这些工程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进一步加快社会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市政工程有其独有的特点:一是市政工程是由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其产品为公众使用;二是市政工程的投资效益不是在项目本身发挥,也不是短期内能产生效益。正是由于市政工程具有这些特点,长期以来,市政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体制存在缺陷,行为不规范,法规滞后和执法不严等问题普遍存在,导致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管理和素质与城市建设要求不相适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不尽人意。 一、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现状 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是政府行为,建设资金大多来源于政府的财税收入。实质上市政基础设施是纳税人心血和汗水的结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社会公益性项目,工程主要服务于城市区域。由于受到环境、场地、交通等各种因素制约,市政工程的工期一般不会太长,属于“短、平、快”的建设性质。市政工程又要承受献礼、形象、政绩的考验。工程实施后,重政治、轻技术;重工期,轻质量的现象应运而生。 当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普遍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注重房屋建筑质量的监管,忽视市政工程质量的监管,市政工程建设无论从工程建设质量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还是工程实体质量都远远落后于房屋建筑工程。正是这样的忽视,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埋下了一定的质量隐患。 2005年8月,在省建设厅组织的市政工程质量检查中,抽查9个在建的市政工程项目,45项法定建设程序有20项不符合规定要求,占.其中未办理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占,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占,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占20%,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占,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占.在市政工程建设中,有相当一部分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后,仍然没有办理好相关的法定手续,使得工程无法竣工验收。抽查的三项桥梁工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定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市政工程因质量问题带来的社会危害案例不只一个,其社会危害性一点也不亚于房屋建筑工程。因此,作为政府履行职责,要“两手硬”、“两手抓”,不能只注重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同样要高度重视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监督工作。 二、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对市政工程质量的全面监管 提高市政工程质量,首先要理顺、规范市政工程建设市场。加强对质量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的监督,堵住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设施、材料进入市政工程建设市场。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把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放在应有的位置上,在抓实、抓好市政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的同时,努力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的“两手都要硬”的思想。严格市政工程法定建设程序,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行为。各级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应从自身做起,按照法定建设程序办事。 (一)全面开展市政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查找和消除工程实体质量隐患。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重点检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检查各项工程建设程序执行情况;检查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的落实情况;检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检查各相关单位、相关工程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检查工程实体质量,特别是在建工程主体结构的质量安全。清理和纠正市政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质量隐患,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使我省的市政工程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使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使法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得到进一步保证;使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发挥最大作用。近期,省质监总站组织全省各省辖市质监站进行市政工程质量互查,各地区也已陆续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性。实践证明,这项工作很有必要,应该将其作为长效机制长抓不懈。 (二)加强市政公用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确保工程主体的结构安全。 各级质量监督站要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有针对性的质量监督方案,切实加强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特别是市政桥梁工程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现场抽测频次,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要进行认真核查。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的施工技术管理、质量控制进行监督跟踪、加强预控和指导。同时,要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工程质量通病。 (三)切实强化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目前,尽管各地都有施工图审查机构,但是有的机构缺乏市政公用工程勘察设计的专业人才;有的审查机构没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审查的资质;另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意识淡薄,大部分建设单位虽然能够按照国家要求办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但大都存在办理手续滞后,甚至有些建设单位在工程主体结构即将完成仍未办理有关手续。有的将施工图交由没有市政工程审查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有的采用将施工图委托相关咨询机构进行复核,有的项目没有经过施工图审查即进行施工。有些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意识不强,跳过施工图审查这一法定程序;有些市、县(市)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设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审查内容。 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是保证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重要手段,是工程质量监管的关口。各有关部门应认真贯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配齐市政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强化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重点是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质量行为。 目前,工程建设中质量行为的不规范依然存在,特别是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表现在市政工程中尤其突出。有的施工企业不按图纸施工;有的在施工过程中,不能严格执行工程技术规范,偷工减料,埋下质量安全隐患。有的监理企业责任意识淡薄,不能起到“三控制”的实际作用;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制度不落实,使现场工程质量处于失控状态。因此,加大对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质量行为的监管力度显得尤为重要。 (五)加强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保证政府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市政工程涉及的范围广,施工干扰大,影响因素多,专业技术性强,技术要求高。按照省建设厅的要求,除南京、无锡有专门的市政工程质监站外,各市质监站应尽快设立专门的市政工程监督科室,有条件的市、县(市)可以成立市政公用质监分站,配备能够满足开展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技术人员。 从事市政工程的质量监督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技术和方法,体现技术权威性;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要从政治的高度,树立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感;要提高监督执法能力,质监人员要学法、懂法、守法,严格按程序执法,体现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科学、公正、权威”。 三、结语 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一项重要职责。作为市政工程建设的组织者、建设者的各级政府,对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质量责无旁贷,市政工程质量是关系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正反两方面的教训告诉我们,工程质量马虎不得。市政工程是民心工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作为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履行好职责。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模式不断变化是必然的,这就要求质量监督部门和质量监督人员及时掌握新情况、了解新问题、领会新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想明白,就是定位要准确纪检就是党内监督,监察就是行政监督,纪检组长也就是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主管。(一)角色定位要准,弄明白“我是谁”,时刻牢记公仆之本纪检组长首先是一位党员,然后是一位党员领导干部。每一位纪检组长只有真正清楚“我是谁”,才能明白履行自身工作职责的前提和基础。我们都知道,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我们的核心价值观就是“忠诚、刚正、为民、清廉、创新”,担负着重要职责,所以必须经常问一问“我是谁”,经常提醒自己是公仆,自己是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常想一想如何更好地体现为民服务。在工作实践中,纪检组长围绕“我是谁”必须做到三个坚持,在两个方面做出表率。一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原则性。原则性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本质要求。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俗话说:打铁先要自身硬。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在各方面都要严格要求自己,要从自己的一言一行做起,树好榜样带好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纪检组长只有自身素质过硬,才有资格去规范、约束和监督别人,另外,还得坚持按政策、法律、规定和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不牵强附会,不随心所欲,以对组织、干部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二是坚持进取性。进取性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我觉得必须把握两点:1.要有政治敏锐性。对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及省、市、县业务主管本单位党组纪检组出台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要及时了解掌握,领会其精神实质,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特别是对重要精神要学深学透,深刻理解,统领思想,使纪检监察工作更贴近中心,贴近实际,服务大局。2.增强工作的敏锐性。要善于按照上级要求、领导的意图,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做好工作,要善于观察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以推动各项工作向前发展。三是坚持灵活性。在坚持党性原则的基础上讲究方式方法。针对当前本单位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实效。把是否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的贯彻落实,把是否有利于维护党、国家、人民的利益,把是否有利于党纪国法的维护作为衡量纪检监察工作的标准。紧紧围绕派驻本单位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教育、管理、监督,落实好责任,防患于未然。二要做好两个表率。一是做好勤政的表率。勤政是一名公务员、一名共产党员、一名纪检组长的基本要求,也是起码的要求。勤政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种纪律和工作作风,作为一名纪检组长如果自己不以身作则遵守好上下班、财务、四条禁令等纪律,工作作风马马虎虎、敷衍了事,就没有影响力和号召力,也就很难做好各项工作。只有做到勤政,敬业爱岗,坚持身教重于言教,才能带领团队遵守好各种纪律、做好各项工作。二是做好廉洁的表率。俗话说,己不正难正人。廉洁是纪检组长是否称职的主要标准。要做到廉洁,首先要加强党性修养,包括加强政治理论、思想意识、道德品质、工作作风和文化科学知识修养等。其次要严格自律,在思想上,时时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行动上做到:管住自己的手,不吃、拿、卡、要、报;管住自己的口,不乱吃喝,不乱说话;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管住自己的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作为纪检组长,要注意时刻提醒自己,我是一名“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大家的眼睛都在盯着我,只有解决好认识问题,行动才自觉,才能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才能够以良好的道德风尚和人格力量影响带动群众,才能担负起重任,当好纪检组长。(二)职责定位要准,弄明白“为了谁”,时刻牢记执政之要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惩治腐败、优化环境、教育和保护干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贡献力量。这一职责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纪检组长弄明白“为了谁”、对于保障党员干部践行宗旨发挥着重要作用,提供了有力支撑。纪检组组长是一个本单位纪检工作的主管,具体职责概括起来有四点:一是监督检查职责。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政府决策情况;监督本单位党组及其成员。二是组织协调职责。协助本单位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纠正本单位不正之风,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协助本单位党组研究制定本系统预防和治理腐败措施;协同纪检组考察本单位干部、党员和基层单位负责人的廉政情况。三是受理群众举报和查办案件职责。群众举报本单位党组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或存在其他重要问题,纪检组可直接向市局监察室领导反映。经市局监察室领导批准,纪检组可对本单位党组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并协助纪委调查。四是完成市局监察室和本单位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市局监察室和本单位党组有时会把一些影响本单位工作开展的棘手事情,交给纪检组去处理、解决,纪检组要充分发挥职能特点,创造性地完成市局监察室和党组交办的各项任务。纪检组长的工作性质从领导关系上看,它受上级纪检组领导,又受同级党组书记和局长领导;从工作职责上看监督是第一位职责。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是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纪检组履行协助组织协调的职责。从具体工作环境上看,一方面形式上具有相对独立工作的含意,又属同级党组班子成员之一,很大程度上具有领导职位二重性,在工作中,既有工作职责相对专业的一面,又有班子成员相互配合从属的一面。因此,如何当好纪检组长,个人认为必须明确自己的身份和主业,必须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权限和范围,明确工作的宗旨是“为了谁”,这样才可能确保工作精力对号入座,才能充分发挥纪检组长的作用。二、做清楚,就是履职要到位(一)工作开展要到位,要明确“做什么”,抓好五个重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主要是抓好五个重点,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合到各项工作之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任务落到实处。一要在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方面发挥牵头作用。作为本单位纪检组长,既是一个领导职务,更是一份政治责任。不仅要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更要在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方面发挥牵头作用。一是增强主动性。要善于做好协调工作,坚持多请示、多汇报、多请教,主动争取党组的支持,既要努力“有为”,用自己的工作实绩实现“有位”,又要及时了解单位的中心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工作要求,主动向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和上级纪检检察机关汇报、沟通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积极牵头协调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和任务。二是增强规范性。在找准工作定位的基础上,既要正确履行监督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整个业务工作始终,又要防止形式主义和工作上的越位、缺位,不是我做过了,而是考虑要做好了。三是增强有效性。通过纪检的协调,切实发挥党组的领导作用,本单位的主体作用,群众的参与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就纪检业务工作来说,第一位的工作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这项工作抓好了,就等于抓住了“牛鼻子”,就能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从工作实际出发,从建章立制着手,以规范税收行为为切入点,以阳光政务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效措施和办法。二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发挥保障作用。紧贴本系统、本单位以及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是纪检监察工作任何时候都要唱响的主旋律。作为纪检组长,必须把服务发展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首要职能,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加强对上级重大部署的监督检查,把纪检监察工作贴近尉氏发展的实际,贯穿整个税收工作的始终。通过反腐倡廉工作,维护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营造健康和谐的发展环境。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确保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对相关行业方针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行政审批,执法监督,项目审批和建设,干部选拔等情况进行监督,做到有行政权力就有监督。这就是平时我们常说的“围绕中心转,服务大局干”。三要在宣传教育、反腐倡廉方面发挥引导作用。纪检监察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的工作,它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加强干部的党纪条规的思想教育,要爱护、保护干部。我们要摒弃纪检监察工作就是找毛病、找纰漏、处理干部的观点,要牢固树立起纪检监察工作是爱护干部、保护干部、培养干部的理念。把保护干部作为纪检工作落脚点。纪检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和指出干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不是为了打击报复,而是为了不断修正干部缺点和错误,促使他们健康成长,使之真正做到干成事、不出事。一是注重教育方法。要坚持和完善已有的学习制度,健全学习体系,改进教育方法,加大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宣传力度,不断丰富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把宣传正面典型与反面案例教育结合起来,把传统的方法与现代化手段结合起来,把思想理论学习与党纪条规教育结合起来,把重点专题学习教育与经常性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努力使宣传教育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树立正反典型。一方面要树立正面典型。对那些洁身自好、清正廉洁、甘于奉献、一身正气的党员干部,要大力宣传其先进事迹,成绩特别突出的要给予一定表彰奖励,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以推动和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另一方面,也要利用一些查处的大案要案和腐败分子等反面典型,特别是同系统、同单位的案例,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案例教育和警示教育,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实现良好的教育、警示、震慑效果。三是防微杜渐。要见微知著,明察秋毫,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善于从一些细节、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发现深层次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及早采取工作措施,防患于未然,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四要在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方面发挥推动作用。在工作实践中,要勤于思考,善于调研,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律,不断总结新经验,提出新思路,推出新举措,拿出新办法,努力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要把上级的部署同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既总结和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又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和工作的着力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努力做到纪检监察工作与社会稳定、单位发展同步考虑、与专项治理同步实施、与建立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步推进。说起来简单,真正要做到确实是要用心、用力的,但这是纪检组长必须发挥的作用。(二)工作方法要到位,要明确“怎么做”,处理好五种关系纪检监察工作不是孤立的,而是在同级党组领导下,在上级纪检组领导与指导下、在党组的配合下,在全局同志们的支持下开展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讲,纪检监察干部要想履行好职能,必须摆正位置、理顺关系、搞好协调,否则就会遇到阻力,处于孤立状态,影响其工作效果。纪检组长在履行职责时,需要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正确处理好五种关系。一要处理好纪检组与党组的关系。纪检工作的开展需要纪检组长主动与党组书记协调沟通,取得党组书记的支持,重大问题需要及时向纪委做好汇报。要多沟通,及时搞好协调,积极争取局党组特别是“一把手”的理解和支持,积极为局长当好参谋。纪检组长应发挥主动性,组织纪检组成员根据上级业务本单位和市局监察室工作的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建议,向单位一把手汇报,形成主要领导的意图,召开班子会议,形成班子成员的共识,变成全局的工作,由局发文贯彻执行。纪检组长在工作中,要做到“六个主动”:主动向党组传达市纪委及上级纪委的指示精神及工作安排;主动对党组及党组成员进行监督;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计划和安排,争取党组支持;主动向党组汇报群众信访、本单位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党组分忧解难;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主动承担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二要处理好监督检查与业务管理工作的关系。纪检组的监督职能主要是通过监督检查来体现的,纪检组长工作方法合适,才能达到“到位”不“越位”、监督检查促发展的目的。一是主动参与有关业务工作,认真了解学习本单位业务工作的相关知识与法规,重点掌握业务工作环节,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提前介入、关口前移,在党组的支持下,把违法违纪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熟知业务工作性质,不受单位业务性质的不同,放松监督检查工作。三是要善于发现问题,在日常工作中要采用多种方式发现问题,将自己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后,进行归类,主动向党组负责人汇报,力求得到班子成员的支持,共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一定要避免监督检查代替管理。三要处理党风廉政建设总体部署与重点工作的关系。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督促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实施纲要》,是纪检组长的日常工作任务。为此,一是积极组织本单位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上级反腐倡廉的重要精神,深刻认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意义,使党员干部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做到党纪党规入心入脑。二是立足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自己的特色,创造性的落实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是着力营造行业廉政勤政环境,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有特色、有影响的宣传活动,拓展反腐倡廉教育的效果,营造有利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道德环境。四是处理好监督与协助的关系。纪检组长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现行纪检组长的主要职责。四要处理好履行监督职能与自身建设的关系。纪检组长要履行好监督职能,就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第一,努力学习纪检业务知识。对党的方针政策,党纪党规要做到熟知于心,这是自己的看家本领,用学以致用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自身形象。第二,做好“风向标”。纪检组长一定要台上台下相一致,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学习什么,鄙视什么,在什么场合都要鲜明,用实际行动兑现诺言,树立向上向好的工作导向。第三,坚持走群众路线。纪检工作人手少,工作任务繁重,监管工作难以面面俱到,对此,要加强同业务科室的联系,尽可能多地参与他们的一些工作,多同群众交流和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这样既密切了纪检同业务口的关系,又能及时发现不良的苗头、及时加以制止和防御。

[浅谈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是执政党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浅谈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要善于把握重点,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上下功夫,要把事前预防和事中约束作为重要的监督环节,要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规范教育和建设,要努力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健全对领导干部监督的网络。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党的十六大强调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党必须十分注重防范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维护党的队伍的纯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是执政党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就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实施有效的监督进行了调研,并对近年来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办理的领导干部腐败案件进行分析,感到领导干部腐败主要是权力失去监督,规章制度弱化,政治学习虚化,理想信念淡化,个人的私欲恶性膨胀等原因所致。其行为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可见,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势在必行。然而,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应着力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要善于把握重点,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上下功夫。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领导工作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不仅党的领导和机关要严格遵循,政权机关同样要严格遵循。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实践一再证明,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得好,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就有了保证;民主集中制原则遭到破坏,党内生活不正常,班子就会出问题,个人也会出问题。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一是要严格落实十六字方针。在实际工作中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而且一经作出决定,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个人都无权随意更改。二是要严格落实个人分工负责制。要按民主集中制原则,抓好党委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的落实。对那些过于集中又容易滋生腐败的权力要严格规范、合理配置和科学分解,使分解后的权力运行规范化、程序化,以达到相互制约、相互制衡,减少或杜绝在执行过程中的暗箱操作的可能。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正职对党委和上级负责、副职对正职负责,切实加强班子的内部监督。三是要严格检查、赏罚分明。要加强对贯彻集体决议的检查,及时总结经验、补充、完善、纠正偏差。坚持做到奖惩分明。特别是对于那些在执行集体决议过程中,阳奉阴违,我行我素,各行其是,把自己凌驾于集体领导之上,拒不执行决议者,以及失职渎职者,一定要追究其责任,严格执行组织纪律。 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要把事前预防和事中约束作为重要的监督环节。 党的十六大和中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强化监督、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从严监督,关口前移,防范在先,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事前监督,一是要抓好决策民主化,这是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领导干部要发扬民主作风,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实行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切实根据上级精神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出符合实际的政策、计划目标和实施方案,管理论文《浅谈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

一、从思想教育上入手,强化权力主体的监督意识。

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最基本的就是要使权力主体树立牢固的监督意识,如果权力主体连根本的监督意识都没有,那么监督就是纸上谈兵。因此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最基础性的措施就是要从思想教育入手,着力强化权力主体的两种意识,即:权力主体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主动大胆监督他人的意识。

思想认识的深度决定监督的态度。各级党组织要采取有效的方式和方法加强对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要加强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使领导干部都能深入了解掌握党纪政纪条规,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从而更加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提高监督的自觉性。

要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教育,使每个党员干部都懂得在我们党内,无论职务大小,党员的地位是平等的,既要监督他人,又要接受他人的监督,人人监督人,人人受监督。位高权重的党员领导干部对事业的影响力大,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更要监督好别人。权力主体要通过教育,从政治上充分认识到监督的重大意义,从维护党的事业出发,充分认识到接受监督和监督他人是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履行《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赋予的监督职能。履行是职责所在、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不履行则是失职,从而坚持原则,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加强对其他权力主体的监督。

二、从责任落实上把严,增强相互监督的实效性。

同级班子成员间的相互监督,由于相互之间知根知底,无论是参与还是知情的程度,都比其他组织和监督主体要多要强,监督的效果也是其他监督所无法比拟的。因此在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相互监督的优势,增强相互监督的实效性。

1、充分认识到相互监督的特点。

相互监督具有内部性的特点。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是在党组织内部,强调用党的思想、组织、纪律对党员和领导干部进行约束。具有主动性的特点。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是一种主动的预防措施,它不仅是一种事后监督,更着眼于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强调发挥预防作用,减少党内不良倾向和行为的发生。由于相互之间较知根知底,监督时能目标准确,有的放矢,针对性强,具有针对性强的特点。

2、建立相互监督的工作责任制,突出相互监督的自觉性以及建立在自觉性基础上的强制性。

责任制是工作得以落实的重要保证,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建立起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的有效责任机制,以制度的形式明确每个班子成员的监督责任和保障,确保班子成员只能作为,并有所作为。同时要建立相互监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一个班子,如果一个成员出了问题,其他成员没有尽到相互监督的职责,应负什么责任等用规定的形式明确下来。这样既能增强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的自觉性,又能突出它的强制性,只有强制性与自觉性二者有机统一和结合,才能实现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

3、讲究监督方式方法。

要牢固树立相互监督是对同志的一种关爱,而不是得罪人、和人过不去的思想。除了在有关会议上要充分发表意见外,在平时还应相互间多交流、多谈心,对认识不一致而又应该坚持的监督意见,要讲清利害关系,争取采纳,把监督工作做在前面;对班子成员“出格”的行为,要认真负责地提出批评,及时加以规劝,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的有关部门反映报告。

4、发挥好民主生活会的作用。

民主生活会是领导干部进行自我教育、自我解决问题的行之有效措施,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实践证明的解决党内问题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好办法。认真抓好民主生活会的会前、会中、会后三个环节,通过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到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会后“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从制定规范上把关,增强监督制度建设的完备性。

加强制度建设,依靠法制搞好党风,是邓小平同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小平同志说:“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做为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具有严格的规范作用和鲜明的行为导向性,它是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准则,是规范管理和执法执纪的准绳,是党内外群众监督领导干部的依据。因此通过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进行监督,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重要保证。

1、制度建立要严明。

必须掌握以下原则:要抓住关键人、关键部门和关键问题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要有针对性、系统性,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控制体系;要有强制性、约束力;要有量化标准,不能笼统,过于原则;要有可操作性,尽量减少弹性,便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赏罚分明,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罚条款。

2、要完善权力规范。

突出加强“分权”、“还权”、“裁权”制度的建设,把握权力运行规律,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以权力制衡为方向,逐步分解过于集中的权力,做到合理赋权,使权力运行处于有效制衡状态,防止权力过于集中产生的腐败;通过深化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消减行政审批审核事项,还权于市场,如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拍卖等市场手段代替行政审批行为;在行政审批中减少自由裁量权,以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制约、防止审批权力的随意使用。

3、要坚持制度创新。

一方面,要加快建立现代行政制度,依法规范公务行为。与现代公务员制度相比,我国公务员制度还存在不少缺陷,还没有提升到法制国家基本制度的高度。因此,必须加快建立现代行政制度,依法规范公务行为,尽快实现现代公务员制度廉洁高效的功能。

另一方面,要加快完善现代法律制度,推进反腐败立法工作。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国家公务员法律体系,导致目前的许多腐败现象的发生是钻了法律法规的空子,因此亟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制约。

当前应围绕依法治权,及时将比较完善、系统、成熟的制度规定,提升到国家法律、党内法规和行zd规层面,加快权力监督立法进程,构筑法制体系。尽快出台《监督法》、《廉zd》,完善各种监督制度和监督程序,实现权力运行机制法制化,从制度、法律上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执行制度要严格。

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制度关键在于落实,再好的规范和制度如果不落实、不执行,也是一纸空文。因此做为领导干部首先要带头执行做好表率。其次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监督制度落实责任的监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哪一级出了问题,该由谁负责要坚决追究。再次要严格执纪执法,对有章不循的,该批评教育的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应给予法纪处理的应坚决处理,不能搞下不为例。

四、从实践操作中把向,增强组织监督的合力。

组织监督关键是要解决上级组织监督能为、少知情,同级组织监督知情、不敢为,下级组织监督既不知情、也不能为的问题。重点要强化三种组织的监督力度,从三个方向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

1、要强化上级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力度。

这是一种以权力制约权力,最易接受,最见效果的监督。主要是要采取措施缩短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在如何知情上下功夫。因此上级组织要加强对下级组织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在检查监督中,切忌走马观花,凭汇报、凭印象“打分”,这样往往就起不到监督作用。上级可通过廉政述职、廉政汇报、廉政谈话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听取下级“一把手”关于廉政建设和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掌握“一把手”的思想和廉政状况。要经常深入下级组织,通过个别谈话等形式,了解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也可通过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了解有关情况。要加强审计监督,完全有必要每年对下级进行一次专门审计,从中掌握下级的廉政情况。必要时还可通过派员巡视、明察暗访、民意测评等办法,能比较客观真实地掌握和了解一些实际的深层次的问题,以便对症下药,及时教育挽救干部。

2、要强化同级职能部门的监督力度。

我国现行政治体制下,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同级党委、政府的监督机构,在监督中往往力不从心,处于监督弱势。要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行政规格。监督规律告诉我们,有效的监督其主体、客体地位必须平等,所以有必要赋予纪检机关与同级党委、政府相同的级别规格,避免出现站在别人“屋檐下”监督别人的“以小督大”的弱势局面。要强化纪检机关的垂直领导关系,以保证其独立履行监督职责,不受其他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要改革下级纪检机关人员的任免方式,下级纪检机关工作人员应由上级纪检机关在征求下级纪检机关所在党委、政府意见的基础上任免。同时要充分发挥组织、审计、检察、监察等专门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协调配合,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工作,形成对“一把手”监督的合力。

3、要强化下级组织自下而上的监督力度。

下级组织虽受上级组织的领导,但对上级组织仍有充分的监督权。上级要在让下级拥有充分知情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检举、揭发、申诉、控告、上访等制度,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切实保障每一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监督和制约的民主权利。对于下级组织在执行上级的决策、命令、决定等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应本着从促进党的事业的发展的高度,客观、公正、及时、毫无保留地向上级反映报告,避免一些错误决策造成更大损失,达到监督上级、纠正上级错误的效果。

五、从畅通渠道上着力,不断增强监督的民主性。

1、要提高人民群众的权力监督意识。

要纠正那些一提群众监督、群众参与监督就是搞群众运动,一提舆论监督就是违反“主旋律”的片面思想认识。要教育群众增强主人翁意识,增强民主参与意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2、要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

各级人大常委会可考虑设立一个专门的廉政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其任命和选举的官员进行监督,特别是对那些掌握人、财、物的权力机关的监督,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执法检查、述职评议、直接调查听证等形式检查政府部门是否依法行政,权力是否按程序运行,是否集体决策、合理分权、公开用权。要引导人民代表正确行使对国家重大决策的参与权,对各级国家领导干部选举权、罢免权、弹劾权,以及通过合法途径发表严肃负责的政治见解等。

3、要畅通信访、申诉等群众监督渠道。

一方面要实现群众监督法治化、规范化,可考虑通过立法程序出台《公民监督细则》,明确公民监督的性质、任务、职权、义务及程序等。

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群众举报网络和群众举报的保护机制,对打击报复举报人、上访人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要积极探索建立基于人民群众的监督机制。

用法律的形式保障人民监督权利的实施,也就是任何权力的行使,都要经过人民群众的把关检验,以民主的形式决定哪些能干、哪些不能干,将监督的权利真正地、放手地还给社会还给人民,从而把干部命运的决定权名副其实地交到广大群众的手中。

5、要强化新闻监督的职能。

要制定《新闻法》,在确立新闻自由的原则下,对新闻工作者的地位、职责及其新闻报道加以规范,强调新闻报道的客观性、真实性,使之真正成为宣传国家法律的喉舌,使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处于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同时要改革新闻体制,象司法独立一样,实行新闻独立,并形成新闻竞争。新闻记者只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真实性负责,曝滥施职权、权钱交易丑行于光天化日之下。

公安监督论文

所谓群体性突发事件,就是指突然发生的,由多人参与,以满足某种需要为目的,使用扩大事态、加剧冲突、滥施暴力等手段,扰乱、破坏或直接威胁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应予立即处置的群体性事件。以下是今天我就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思考全文如下:

一、从一个典型案例谈起

(一)案例

2008年6月28日,贵州省瓮安县发生的“6、28”群体性事件,原本就是一起普通的少女溺水死亡事件,因为公安机关的死亡鉴定结果得不到家属认可,加之被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演变为公然向党和政府挑衅的对当地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打砸抢烧的严重群体性事件。造成县委大楼被烧毁,县办公大楼104间办公室被烧毁,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7间办公室、4间门面被烧毁,刑侦大楼14间办公室被砸坏,县公安局户政中心档案资料全部被毁,42台交通工具被毁,被抢走办公电脑数十台,15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严重损失。如今,该事件已平息,相关责任人也依法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反思 瓮安“6、28”群体性事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公安机关在处置过程中处置方式的欠妥当,也是致使谣言越来越多,最终被一些黑恶势力利用,一发而不可收拾,酿成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引发案情发展的原因分析

上述案例中由于未能尽快将信息公开,充分满足民众的知情权,致使民间关于“当地政府部门纵容包庇、销毁证据”等流言才能够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恶意传播之下迅速升温,从而点燃本就失去理性的情绪。但凡流言,都是见光死的。决策过程、执行过程的不透明引发的谣言必然导致胡乱的揣测和极度的不信任,如果没有完善的法律沟通机制,不仅加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难度,更容易引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本来对于公民的非正常死亡案件,老百姓最担心的就是恃强凌弱、草菅人命。因此,公安机关在处置此类案件时,不能一律以保密为名对民众封锁消息。尽管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并没有告知受害人家属进展情况及解释相关误解的义务,但从社会稳定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角度看,这种及时诚恳的沟通会打消老百姓的疑虑和担心,消除不安定因素的隐患。社会的负面情绪会及时得到释放,揣测会及时得到合理解释,流言也会不攻自破。

另外,贵州“瓮安事件”中,民众质疑当地警方与事件有内在关联,警方未能及时做出回应,也没有让相关人员回避,而进一步加深了民众的质疑情绪。公安机关在事件的处置中,程序上既要合法,也要合情、合理,用程序正义避免民众的质疑,从而增强处置结果的正当性和权威性。对于引发民众质疑的鉴定程序这一关键环节,是否允许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对鉴定过程进行现场见证,是否能够尊重受害人家属的要求“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的诉求,则将直接决定鉴定结果的可接受度。“瓮安事件”发生后,对死者的尸体进行了第三次鉴定,同时也允许家人在场、部分群众现场见证,如果这一事后的鉴定处理方式能够提前一些也许谣言也就不攻自破,这一恶性群体性事件也就不会发生了。

这个事件的发生,究其原因本文认为有两点:一是有关部门在事件萌发阶段,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甚至不适当地采取压服的强硬手段,把小事变成大事。二是政府和公安机关在事件发生后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假若对事情有足够的敏感度,收集相关信息,把事情解决在萌芽状态,决不会出现这么严重的后果。同时每逢事件发生,当地政府往往一个强烈的惯性倾向,就是立即封锁消息,不许消息外传,这样也会引起当地群众的强烈反感,从而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

纵观整个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如果我们能够在工作中时时把握住民法、民生、民权这条线,也许这种带有偶发因素的群体性事件就会减少许多。

总之,群体性事件作为公共安全危机之一,从社会学角度说是一种社会秩序维护;从法学的角度说是一种权益保障;从行政学的角度说是一种国家职能。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评论道:“安全是市民社会的最高社会概念,是警察的概念;按照这个概念,整个社会的存在都只是为了保证它的每个成员人身、权利和财产不受侵犯。”

二、从上述案例看公安机关依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问题分析        上述案例中,贵州瓮安县民众围攻县政府和公安机关的群体性事件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对于所收集的情报信息,大部分公安机关的情报部门并没有综合整理,分析群体性事件的性质、特征、规模等,不能为公安机关和党政部门做出有效的决策和制定行动计划提供可靠依据。有效的情报信息对公安机关的工作有很大的指导意义,主要表现在:能够有效判断群体性事件的性质,详细了解所发生的事件到底是政治性群体性事件还是非政拍性群体性事件;能够评估事件的危害,了解现场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和交通堵塞、秩序混乱等直接危害,引起国内外社会舆论在公众中产生消极影响等间接危害;能够推测事件的发展趋势,分析预测事件可能出现的情况;此外,还能提供具体的对策方案,为决策部门处置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保障。

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由于群体性事件处置的突发性、紧迫性,公安机关执法也往往呈现出执法权力范围的扩张性、权力行使的自决性、处置 措施 的不断性等特点。

从总体上看,到目前为止,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中还没有形成完善的维护社会稳定、化解消除矛盾的工作机制。少数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并没有充分认识到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性,没有研究其发生的内在原因,对于群众反映的社会问题摸不关心,缺乏了解,或者说有的虽然对问题有一定的了解,但是重视程度不够,能拖延就拖延,能回避就回避,不愿或者不敢面对群众做工作,从而导致矛盾激化,错过了化解矛盾的最佳时机。也有的党委政府或者相关部门,一旦发现群体性事件就不分事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把公安机关推到最前面,强行下令公安机关抓人,这样做的后果是不但不利于事情的解决,反而增加群众的对立情绪,造成矛盾的激化,使事情的解决朝着恶化的方向发展。有的责任主体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对于群众的要求当面答应,事后变卦;还有的平时不重视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发生了事情才想起了解决问题的办法,给群众造成“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觉,导致集体上访成为相当一部分人解决问题的主要 方法 。

(一)立法缺失

法律是公安机关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指南针,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才能更好的对这些事件进行明确而公正的处理。可有可无,模棱两可的处理只能最终是对群众不利。当前,我国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导致公安机关在处理有些群体性事件时缺乏法律依据,有的表现为使用警械、武器或采取强制性措施时,有的表现为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主体资格方面。《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规定》规定:公安机关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坚持理性、规范、适时、有效的处置,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以“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工作目标,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和水平。

但这一规定对主要任务的规定比较宽泛,在很多情况下需要上级部门的授权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且对公安机关处理不当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只是笼统的规定了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实践中不易操作,很难把握标准,具体的责任也不好落实。基层公安机关在具体的处置工作中经常处于两难境地,导致对群体性事件处理不当。

(二)预警机制不完善

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不完善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表现的最明显:首先预警工作没有形成权责一致分工明确的良好局面,信息来源 渠道 依然比较单一,覆盖面过于狭隘,信息的准确度不够,时效性、全面性、真实性都达不到防控标准,重点事件和重点人群的掌控工作还存盲区;其次,在目前的机构设置中,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机构没有独立出来,公安机关处于实战的主导地位,但是公安机关过分依赖行政协调,使防范和处置工作,形成了条块分割不清、层次架构不明的松散局面,而且设备资源,信息资源,指挥资源,都不能形成“高效、连贯、科学”的具有专业性的统一指挥和咨询系统,也建立不起“全社会共建,多部门联动”的职责明确的运行机制,一旦群体性事件发生,只能被动出击、疲于应对;第三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没有真正形成,各部门和各单位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职能作用,工作衔接、权责分担等方面没有一整套完善的运行机制,不能够实现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另外对一些群体在特定时间、特定地域反映其合理诉求的请愿活动,没有真正按照《游行示威法》的要求,进行批准和引导,使得一些合法途径手段,无法起到减压阀的作用。

(三)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方法不得力

1.处置手段简单

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手段过于单一粗陋,主要是表现在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往往不区分情况,统一按照一个模式处理。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事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必须以最迅捷的方式对这些事件做出反应,“息事宁人”,履行职责。但是快速平息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律的范围内。有些公安机关在处置民事纠纷或刑事案件时,出于种种“考虑”,没有秉公处置,引发民众对公权力不信任,导致社会怨气积聚,某些突发事件成为“导火索”,最终引发冲突。

公安机关在抓捕犯罪嫌疑人、调处纠纷、专项整治治安等警务行动不当,不但无法处置群体性事件,反而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有的地方公安机关不当干预事件,或干预时机错误,或处置手段不利,不但不能够及时解决问题,反而使矛盾转化形成新的冲突,引发事件升级;有的地方公安机关则以消极态度应对群体性事件,退为应付上行下不达,片面强调群体性事件涉及的矛盾与公安机关没有关系,对事件现场治安态势的变化视而不见,不主动实施其职责内的干预和控制,事态因此得以蔓延和发展,规模越来越大。此两种处置方式都会导致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的被动。

有的警员平时缺乏应急事件的处置的理论培训,缺乏事件处理的“现场感”,只是领命行事,一旦赶赴现场却面临着无从下手的多重困境:一是到达现场前任务不明,只能以“随大流”的态度,盲目参照其他人的做法;二是缺乏妥善处置现场警情的 经验 ,不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迅速作出正确反应,很多警员不知道针对事件现场群众作出的过激行为,例如推操、指骂、打架、破坏车辆和设备等违法行为,是应该依法及时制止、查处,现场抓捕并扣留违法犯罪嫌疑人,还是应该先设法取证,等到事态平息后再去处理。论文格式而这些现场情况的处理不能够采取如同一般治安事件的简单模式,只能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措施,如果警员把握不了现场处置的尺度,只是按操作程序上报情况,被动等待指令,就形成了事实上的“不作为”、或者“不当作为”:三是因为平时缺乏对事件处置的实战演练,警员缺乏对有效处置事件所必需具备的技能和战法,接到上级指令后,不知用什么战术、什么手段去实现上级意图,实践中贻误战机,处置不力。

2.协作能力不强

一些公安机关在处置现场的各联动单位,不能实现联动,既不知道如何取得其他处置单位警员的行动支持,也不会适时回应其他处置单位及其人员发出的协助请求。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往往会集中本地区甚至是周边地区多单位警力,并根据现场情况或是分小组合成作战或是分区域分散作战,警队单位及其人员之间多处于相互陌生的关系状态,由于缺乏合作默契,协同支持配合很少,难以形成整体合力。所以在一些事件个案的处置现场彼此之间,不能及时得到有力的警务支持与协助,形成了周边其他小组的警员观望,个别受到闹事者攻击的警员或小组孤军奋战的散乱状态。这种散乱的处置情形容易助长闹事者的哄闹气焰,削弱警队在处置现场的威慑气势,不利于事件的平息。

当然,出现事件现场警力充足,却大多处于被动待命状态,不能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相应处置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群体性事件的突发性与通信技术不足,一些单位接令赶往群体性事件现场后,对在事件处置中的工作任务、目的、权限和警力调度区域、协同单位等不清楚。

(四)在处理的过程中信息的严重滞后与信息的不当处理近几年来,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越来越具有组织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加上反映的问题往往具有一定合理性,容易引起人们的同情,所以公安机关对于情报信息的收集工作越来越难,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的民众对群体性事件缺乏规律性的认识,对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原因缺乏敏感性,从来不积极主动地了解当地的不安定因素,相当一部分公安机关并没有建立起灵敏高效的情报信息网络,导致情报收集和控制工作不完善。

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无法做到速报(群体性事件随时发生随时报送)、续报(及时将群体性事件发展事态、现场处置情况等上报有关部门)和专报(对插手群体性事件的敌对分子、幕后操纵指挥者、聚众打砸抢烧的违法犯罪分子,在打击后专案专报)。公安机关缺少一个权威、统一、高效的情报机构来负责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的管理,造成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的多头管理而造成情报延误或渠道不畅。此外,公安机关并没有有效地控制信息传播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或采用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说明事件真相,解释政府己经和即将采取的措施等。

三、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

(一)加强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立法工作

群体性事件有着深刻而复杂的社会背景,涉及众多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关乎整个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而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一旦把握不好很有可能侵犯公民利益,甚至引起社会秩序混乱。目前,对群体性事件工作处置的法律法规有:《人民警察法》、《集会游行示威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等,但是以上规定还不够完善,过于原则,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范围、处置主体、处置的工作原则、组织领导、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善后工作等规定不够明确,“禁止性、义务性规定多,授权性、可行性条款少,还未形成一个从权利的设置、组成到行使、保护、规范的完整的法律体系”,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导致因法律规定不明确而发生的侵犯公民权利的情况。因此,我国应加快对群体性事件有关问题的立法工作。

(二)完善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1.进行信息预报

健全分析研判制度:

一是防患于未然,及时综合、分析由国保、治安、技侦、网监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努力获取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和行动性的情报信息,超前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二是为防范与处置赢得时间和空间,开展危机风险判断,分析各种危机的规律和特点,综合设计应对策略;

三是进行网上分析和比对,为预防和处置危机提供支持,并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公安机关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和己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及处置情况,在及时 报告 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同时,还报送上级公安机关。

建立数据库:

一是以境外敌对势力、恐怖组织、激进教派等情况,和国内高危群体、极端分子相关情况,作为人的方面的数据基础;

二是以剧毒、核生化、爆炸等高危物品、的分布、储藏情况作为物的方面的数据基础;

三是要全面掌握,政治敏感期、节假日,气象、地质骤变期等高危时间数据,作为时间方面的数据基础;四是空间方面,本地的党政机关、标志性建筑、公共场所,易于地质变化的地段、河流等要害部位。

组建完备的信息网络系统,一是信息要准确和及时;二是信息要左右相联、公秘结合、上下相通;三是要建立人机相结合的信息平台,形成人联络,机联网的互动状态。要保障决策的有效实施和指挥有力,需要做到:党委、政府、公安、安全、气象、军分区等重点单位实施联网;政情、敌情、社情、民情进行综合收集研判: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单位、重点地区、重点时期实施监控。广泛收集重点时期的各种信息,争取时间上和空间上的超前性。对发现的不管是大问题还是小纠纷,都应该公正、合法的处理,特别是一些小问题要做到事前的及时处置,预防事件的扩大化。同时,发挥电台、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正面作用,设立具有信任感和亲和力的新闻发言人及专家评论员,及时向公众发布危机事态、处置情况和公众应尽的社会责任,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发布“交通管制”、“局部地区戒严”公告。严厉打击制造虚假信息,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的应急处置环境。

2.制订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指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预案的科学合理离不开对群众性事件的深入分析和调查,以及 总结 归纳经验教训。针对群体性事件可能发生的具体设施、场所和环境,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为降低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与环境损失,预测事故发生后的态势和多种情形,组织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和培训人员,制定行动的步骤和纲领,以及控制事故发展的方法和程序等,预先做出的科学而有效的计划和安排。对群体性事件这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应该重点建设如下子系统: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程序;后期处置体系等。

“911”事件后,许多国家建立了用绿、蓝、黄、橙、红5种颜色代表的5种危险等级,根据恐怖威胁情报向国民发布预警信息,我国也应建立预警等级制度。对危险的群体和个人、对危险的事、对危险的时间、对危险的空间和不良天候,根据情报信息及时预警,向公众发出预警信息,力争在防范和先期应对上收到双赢的效果。

三、提高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使得公安机关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不足的缺点暴漏了出来,因此,提高处置群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必将是公安机关面临的一项艰巨而又刻不容缓的任务。笔者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如何提高公安机关处置群体事件的能力进行探讨:

1.加强特警队伍建设

公安机关担当着维护社会秩序的重任,其训练强度和方法也是不同于一般的训练。一方面,公安机关应当把平时的训练工作制度化,这样不仅可以形成一套有效的针对群体性事件处理的制度,而且还可以更好的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应当加强特警队伍建设,组建一支政治过硬、训练有术的队伍,这一点可以借鉴土耳其的经验。目前有33个省份建立了快反警队,没有组建快反警队的省份发生社会事件时由邻省已组建的派员干预,避免了其他警员因未受过专门培训而干预失当、激化矛盾。快反警队人员主要来自警察学校,警察局新招收的警察首先要满足快反警队的需要,剩余部分才分配到其他警种,警员年龄不超过35岁,警官年龄不超过45岁,警员最长服役期3年,骨干服役期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6年。这些做法,较好地解决了队伍更新问题,使快反警队能够长期保持旺盛的战斗力。

2.及时化解矛盾

多数群体性事件的起因很小,但由于反应迟缓,使事态升级为“事件”,形成“小的事件—下级忽视—小事升级一一下级失控—触动上级—快速解决—事态平息”怪圈,暴露出处置能力不强的弱点。

应当及时化解群体性事件中产生的社会矛盾,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本着积极预防、全力控制、依法处置的原则,坚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按照既定方案,快速反应,动员组织优势警力,整体联动,协同作战,采取果断措施,运用综合手段,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迅速有效地控制、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努力为本地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3.提高执法者素质

依法行政能否顺利推进,执法者的素质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要求做到:

(1)促进执法者思想政治水平的提高,树立“权为民所用、得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观念,深入思考“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问题,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解决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提高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做到依法管理国家政治、经济、 文化 和社会事务,维护和树立法律权威;

(2)完善执法者的入门考试制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增强活力,提高效率,为公安队伍素质的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

(3)加强对执法者的业务素质,提高执法者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通过制度约束,建立学习型队伍,使执法者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以执政为民为宗旨,注意维护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益;

(4)从优待警,在财政支出许可的情况下合理提高警察待遇,提高其生活水平,要关注警察职业的心理健康,建设公安民警活动中心,多开展 体育运动 和体质能力训练,进行压力疏导,提高职业素质,加大对警察执法的经费支持,更新装备,并尽量保证他们工作中的人身安全。让警察无后顾之忧,公正无私地投入工作。

(四)建立正当、合法的公民利益损害的救济机制        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中,各级公安机关往往会采取相应的现场管制措施、强制措施,必要时还可能使用警械和武器。如《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中规定,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时,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发布命令或通告,责令围观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责令聚众组织者立即解散队伍,责令聚集的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迅速疏散;对超过限定时间仍滞留现场的人员,可以使用必要的驱逐性或制服性警械强行驱散,但要尽量避免伤亡,对经强行驱散仍不离去的人员或者进行煽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等等。 相关推荐:

1. 从昆明“3. 01”恐怖事件引申的若干问题探究论文

2. 浅析检察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创新初探论文

3. 我国当前社会存在的潜在问题及其分析论文

4. 2005-2006年行政法学研究述评论文

5. 论“人肉搜索”在侦查工作中的运用论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选题 《公安管理学》论文题目 1.运用系统原理,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市场经济条件下,警察队伍管理的有效方法 3.公安指挥中心的职责与权限 4.公安指挥中心与巡警的关系 5.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搞好警民的关系 6.运用激励机制,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 7.基层公安管理者应具备的素质 8.基层公安机关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问题 9.基层公安派出所勤务制度改革问题 10.基层公安机关警力配置和警力资源开发问题 11.公安人员交流制度建立与运行中一些问题的探索 12.基层公安机关考核制度有关问题的探索 13.论有效的公安领导班子的结构 14.论警察腐败的预防和治理 15.如何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 《警察组织行为学》论文题目 1、论双因素理论在警察组织管理中的应用 2、谈期望理论在警察组织管理中的应用 3、谈公安民警如何对待挫折 4、谈强化理论在警察组织管理中的作用 5、论警察组织文化的功能 6、论公安机关中非正式群体现象的必然性及其对策 7、论组织文化在警察组织管理中的意义 8、论在警察组织管理中群体规范的功能 9、试论警察组织管理中运用群体压力的意义与方法 10、论警察工作中的激励与制约 《公安决策学》论文题目 1、试论现代决策理论对公安工作的意义 2、试论决策是现代公安管理科学的核心 3、试论公安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4、试论公安决策中的可行性论证 5、当前公安决策的现状与改进意见 6、试论坚持公安决策原则的重要意义 7、试论公安决策的科学方法 8、试论公安决策者应具备的素质 9、试论公安决策中的定性与定量分析 10、试论智囊机构在公安决策中的作用 11、试论公安决策中的预测方法 12、关于公安决策定量方法的探讨 13、试论公安决策体制的建设 14、试论公安决策的科学分类 15、试论公安决策的法制化 《公安信息学》论文题目 1、从搞好信息工作谈提高公安工作的效率 2、谈公安派出所作为市公安局信息源的特征和作用 3、谈看守所作为市公安局信息源的特征和作用 4、论公安机关的” 基础工作 ” 与 ” 基础信息 ” 的关系 5、谈谈公安派出所信息的来源、内容和形式近年来的变化 6、谈谈公安分(县)局信息的来源、内容和形式近年来的变化 7、谈谈市公安局信息的来源、内容和形式近年来的变化 8、计算机与公安机关的科学管理 9、从人口的流动性谈计算机连网异地验证的优越性 10、结合本职工作谈谈获得途径和方法 11、从公安工作的,快速反应谈110 指挥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12、浅析基层民警应知应会的信息知识和技能 13、浅析计算机信息系统领域的犯罪及其对策 14、从公安信息分类谈公安数据库的建设 15、从犯罪信息中心谈公安信息源的建设 《犯罪学》论文题目 1、论犯罪学的学科性质与地位 2、论犯罪黑数形成的原因 3、试论改革开放后犯罪的新特点 4、论犯罪原因系统 5、论市场经济对犯罪的影响 6、论犯罪的文化原因 7、论犯罪预防系统 8、论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特殊作用 9、城市犯罪预防与控制之我见 10、农村犯罪预防与控制之我见 11、社区警务浅探 12、论有组织犯罪的治理对策 13、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14、深化警务改革,强化犯罪控制 15、试论被害预防 《涉外警务概论》论文题目 1、论涉外警务的基本原则 2、涉外警务与国际法 3、论外国人违法犯罪惩处与主权原则 4、涉外警务与国家管辖权 5、论涉外警务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的关系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基本原则 7、维护外国人合法权益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8、论涉外案件处置特点 9、外国人居留管理的理论与实践 10、国际警务合作的现状与趋势 11、涉外刑事案件管辖探讨 12、论跨国犯罪惩治对策 13、国际犯罪与国际警务合作 14、公安机关在公民出入境管理中的权利义务 15、论涉外突发案件处置原则与措施 《警察伦理学》论文题目 1、论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2、建设高素质的公安队伍 3、论人民警察的道德自律 4、论人民警察的执法公正 5、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 6、论人民警察的权力观 7、论人民警察的价值观 8、论人民警察的义利观 9、谈公安机关反腐败的对策 10、论人民警察道德修养的必要性 11、新时期加强人民警察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12、谈警察道德对警察执法活动的作用 13、谈警察道德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14、警察道德对密切警民关系的意义 15、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警察如何更好地服务人民 《公安行政诉讼》论文题目 1、论正确处理审判权与行政权的关系在公安行政诉讼中的体现 2、论公安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3、论公安行政行为与刑事侦查行为的区别 4、论公安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 5、论公安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6、论公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认定标准 7、论公安机关的应诉 8、论公安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9、论公安行政赔偿的免责情形 10、公安行政赔偿诉讼性质刍议 11、公安行政诉讼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2、论公安行政诉讼与公安行政复议关系 《刑事侦察情报学》论文题目 1、试论刑事侦察情报的属性 2、试论刑事侦察情报学的研究对象 3、试论刑事犯罪案件的搜集对象 4、试论刑事侦察情报源 5、试论情报意识 6、试论高新技术在情报检索中的应用 7、试论影响检索效果的因素 8、试论刑事侦察情报储存的基本原则 9、试论刑事侦察情报储存的形式 10、试论刑事侦察情报 11、试论情报检索语言的构成要素 12、试论体貌特征的描述 13、试论刑事侦察情报利用的条件 14、试论刑事侦察情报工作的管理体制 《刑事证据学》论文题目 1、试析中国封建社会实行的 ” 罪从供定 ” 证据制度 2、评”自由心证” 3、试论刑事概念和基本属性 4、试论物证的概念和特征 5、试论书证的概念和特征 6、试论证人资格和限制条件 7、论口供 8、论严禁刑讯逼供的重要意义 9、简论视听资料 10、论辩护证据 11、论言词证据 12、论间接证据 13、试论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14、试论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15、如何看待刑事诉讼中的无罪推定

都系公安系统D同事吧,谂度我头都痛了。

你可以在网上搜索,很多的,你就搜“公安管理毕业论文

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论文

一、想明白,就是定位要准确纪检就是党内监督,监察就是行政监督,纪检组长也就是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主管。(一)角色定位要准,弄明白“我是谁”,时刻牢记公仆之本纪检组长首先是一位党员,然后是一位党员领导干部。每一位纪检组长只有真正清楚“我是谁”,才能明白履行自身工作职责的前提和基础。我们都知道,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我们的核心价值观就是“忠诚、刚正、为民、清廉、创新”,担负着重要职责,所以必须经常问一问“我是谁”,经常提醒自己是公仆,自己是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常想一想如何更好地体现为民服务。在工作实践中,纪检组长围绕“我是谁”必须做到三个坚持,在两个方面做出表率。一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原则性。原则性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本质要求。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俗话说:打铁先要自身硬。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在各方面都要严格要求自己,要从自己的一言一行做起,树好榜样带好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纪检组长只有自身素质过硬,才有资格去规范、约束和监督别人,另外,还得坚持按政策、法律、规定和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不牵强附会,不随心所欲,以对组织、干部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二是坚持进取性。进取性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我觉得必须把握两点:1.要有政治敏锐性。对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及省、市、县业务主管本单位党组纪检组出台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要及时了解掌握,领会其精神实质,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特别是对重要精神要学深学透,深刻理解,统领思想,使纪检监察工作更贴近中心,贴近实际,服务大局。2.增强工作的敏锐性。要善于按照上级要求、领导的意图,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做好工作,要善于观察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以推动各项工作向前发展。三是坚持灵活性。在坚持党性原则的基础上讲究方式方法。针对当前本单位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实效。把是否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的贯彻落实,把是否有利于维护党、国家、人民的利益,把是否有利于党纪国法的维护作为衡量纪检监察工作的标准。紧紧围绕派驻本单位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教育、管理、监督,落实好责任,防患于未然。二要做好两个表率。一是做好勤政的表率。勤政是一名公务员、一名共产党员、一名纪检组长的基本要求,也是起码的要求。勤政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种纪律和工作作风,作为一名纪检组长如果自己不以身作则遵守好上下班、财务、四条禁令等纪律,工作作风马马虎虎、敷衍了事,就没有影响力和号召力,也就很难做好各项工作。只有做到勤政,敬业爱岗,坚持身教重于言教,才能带领团队遵守好各种纪律、做好各项工作。二是做好廉洁的表率。俗话说,己不正难正人。廉洁是纪检组长是否称职的主要标准。要做到廉洁,首先要加强党性修养,包括加强政治理论、思想意识、道德品质、工作作风和文化科学知识修养等。其次要严格自律,在思想上,时时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行动上做到:管住自己的手,不吃、拿、卡、要、报;管住自己的口,不乱吃喝,不乱说话;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管住自己的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作为纪检组长,要注意时刻提醒自己,我是一名“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大家的眼睛都在盯着我,只有解决好认识问题,行动才自觉,才能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才能够以良好的道德风尚和人格力量影响带动群众,才能担负起重任,当好纪检组长。(二)职责定位要准,弄明白“为了谁”,时刻牢记执政之要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惩治腐败、优化环境、教育和保护干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贡献力量。这一职责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纪检组长弄明白“为了谁”、对于保障党员干部践行宗旨发挥着重要作用,提供了有力支撑。纪检组组长是一个本单位纪检工作的主管,具体职责概括起来有四点:一是监督检查职责。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政府决策情况;监督本单位党组及其成员。二是组织协调职责。协助本单位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纠正本单位不正之风,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协助本单位党组研究制定本系统预防和治理腐败措施;协同纪检组考察本单位干部、党员和基层单位负责人的廉政情况。三是受理群众举报和查办案件职责。群众举报本单位党组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或存在其他重要问题,纪检组可直接向市局监察室领导反映。经市局监察室领导批准,纪检组可对本单位党组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并协助纪委调查。四是完成市局监察室和本单位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市局监察室和本单位党组有时会把一些影响本单位工作开展的棘手事情,交给纪检组去处理、解决,纪检组要充分发挥职能特点,创造性地完成市局监察室和党组交办的各项任务。纪检组长的工作性质从领导关系上看,它受上级纪检组领导,又受同级党组书记和局长领导;从工作职责上看监督是第一位职责。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是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纪检组履行协助组织协调的职责。从具体工作环境上看,一方面形式上具有相对独立工作的含意,又属同级党组班子成员之一,很大程度上具有领导职位二重性,在工作中,既有工作职责相对专业的一面,又有班子成员相互配合从属的一面。因此,如何当好纪检组长,个人认为必须明确自己的身份和主业,必须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权限和范围,明确工作的宗旨是“为了谁”,这样才可能确保工作精力对号入座,才能充分发挥纪检组长的作用。二、做清楚,就是履职要到位(一)工作开展要到位,要明确“做什么”,抓好五个重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主要是抓好五个重点,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合到各项工作之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任务落到实处。一要在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方面发挥牵头作用。作为本单位纪检组长,既是一个领导职务,更是一份政治责任。不仅要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更要在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方面发挥牵头作用。一是增强主动性。要善于做好协调工作,坚持多请示、多汇报、多请教,主动争取党组的支持,既要努力“有为”,用自己的工作实绩实现“有位”,又要及时了解单位的中心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工作要求,主动向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和上级纪检检察机关汇报、沟通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积极牵头协调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和任务。二是增强规范性。在找准工作定位的基础上,既要正确履行监督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整个业务工作始终,又要防止形式主义和工作上的越位、缺位,不是我做过了,而是考虑要做好了。三是增强有效性。通过纪检的协调,切实发挥党组的领导作用,本单位的主体作用,群众的参与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就纪检业务工作来说,第一位的工作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这项工作抓好了,就等于抓住了“牛鼻子”,就能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从工作实际出发,从建章立制着手,以规范税收行为为切入点,以阳光政务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效措施和办法。二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发挥保障作用。紧贴本系统、本单位以及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是纪检监察工作任何时候都要唱响的主旋律。作为纪检组长,必须把服务发展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首要职能,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加强对上级重大部署的监督检查,把纪检监察工作贴近尉氏发展的实际,贯穿整个税收工作的始终。通过反腐倡廉工作,维护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营造健康和谐的发展环境。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确保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对相关行业方针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行政审批,执法监督,项目审批和建设,干部选拔等情况进行监督,做到有行政权力就有监督。这就是平时我们常说的“围绕中心转,服务大局干”。三要在宣传教育、反腐倡廉方面发挥引导作用。纪检监察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的工作,它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加强干部的党纪条规的思想教育,要爱护、保护干部。我们要摒弃纪检监察工作就是找毛病、找纰漏、处理干部的观点,要牢固树立起纪检监察工作是爱护干部、保护干部、培养干部的理念。把保护干部作为纪检工作落脚点。纪检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和指出干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不是为了打击报复,而是为了不断修正干部缺点和错误,促使他们健康成长,使之真正做到干成事、不出事。一是注重教育方法。要坚持和完善已有的学习制度,健全学习体系,改进教育方法,加大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宣传力度,不断丰富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把宣传正面典型与反面案例教育结合起来,把传统的方法与现代化手段结合起来,把思想理论学习与党纪条规教育结合起来,把重点专题学习教育与经常性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努力使宣传教育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树立正反典型。一方面要树立正面典型。对那些洁身自好、清正廉洁、甘于奉献、一身正气的党员干部,要大力宣传其先进事迹,成绩特别突出的要给予一定表彰奖励,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以推动和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另一方面,也要利用一些查处的大案要案和腐败分子等反面典型,特别是同系统、同单位的案例,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案例教育和警示教育,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实现良好的教育、警示、震慑效果。三是防微杜渐。要见微知著,明察秋毫,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善于从一些细节、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发现深层次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及早采取工作措施,防患于未然,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四要在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方面发挥推动作用。在工作实践中,要勤于思考,善于调研,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律,不断总结新经验,提出新思路,推出新举措,拿出新办法,努力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要把上级的部署同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既总结和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又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和工作的着力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努力做到纪检监察工作与社会稳定、单位发展同步考虑、与专项治理同步实施、与建立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步推进。说起来简单,真正要做到确实是要用心、用力的,但这是纪检组长必须发挥的作用。(二)工作方法要到位,要明确“怎么做”,处理好五种关系纪检监察工作不是孤立的,而是在同级党组领导下,在上级纪检组领导与指导下、在党组的配合下,在全局同志们的支持下开展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讲,纪检监察干部要想履行好职能,必须摆正位置、理顺关系、搞好协调,否则就会遇到阻力,处于孤立状态,影响其工作效果。纪检组长在履行职责时,需要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正确处理好五种关系。一要处理好纪检组与党组的关系。纪检工作的开展需要纪检组长主动与党组书记协调沟通,取得党组书记的支持,重大问题需要及时向纪委做好汇报。要多沟通,及时搞好协调,积极争取局党组特别是“一把手”的理解和支持,积极为局长当好参谋。纪检组长应发挥主动性,组织纪检组成员根据上级业务本单位和市局监察室工作的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建议,向单位一把手汇报,形成主要领导的意图,召开班子会议,形成班子成员的共识,变成全局的工作,由局发文贯彻执行。纪检组长在工作中,要做到“六个主动”:主动向党组传达市纪委及上级纪委的指示精神及工作安排;主动对党组及党组成员进行监督;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计划和安排,争取党组支持;主动向党组汇报群众信访、本单位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党组分忧解难;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主动承担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二要处理好监督检查与业务管理工作的关系。纪检组的监督职能主要是通过监督检查来体现的,纪检组长工作方法合适,才能达到“到位”不“越位”、监督检查促发展的目的。一是主动参与有关业务工作,认真了解学习本单位业务工作的相关知识与法规,重点掌握业务工作环节,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提前介入、关口前移,在党组的支持下,把违法违纪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熟知业务工作性质,不受单位业务性质的不同,放松监督检查工作。三是要善于发现问题,在日常工作中要采用多种方式发现问题,将自己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后,进行归类,主动向党组负责人汇报,力求得到班子成员的支持,共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一定要避免监督检查代替管理。三要处理党风廉政建设总体部署与重点工作的关系。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督促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实施纲要》,是纪检组长的日常工作任务。为此,一是积极组织本单位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上级反腐倡廉的重要精神,深刻认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意义,使党员干部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做到党纪党规入心入脑。二是立足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自己的特色,创造性的落实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是着力营造行业廉政勤政环境,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有特色、有影响的宣传活动,拓展反腐倡廉教育的效果,营造有利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道德环境。四是处理好监督与协助的关系。纪检组长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现行纪检组长的主要职责。四要处理好履行监督职能与自身建设的关系。纪检组长要履行好监督职能,就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第一,努力学习纪检业务知识。对党的方针政策,党纪党规要做到熟知于心,这是自己的看家本领,用学以致用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自身形象。第二,做好“风向标”。纪检组长一定要台上台下相一致,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学习什么,鄙视什么,在什么场合都要鲜明,用实际行动兑现诺言,树立向上向好的工作导向。第三,坚持走群众路线。纪检工作人手少,工作任务繁重,监管工作难以面面俱到,对此,要加强同业务科室的联系,尽可能多地参与他们的一些工作,多同群众交流和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这样既密切了纪检同业务口的关系,又能及时发现不良的苗头、及时加以制止和防御。

认真分析 科学判断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建设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前进方向,更好的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反腐倡廉建设的现状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当前的反腐倡廉工作呈现出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总体态势,反腐倡廉建设任务依然艰巨、形势依然严峻。(一)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成效明显,但问题依然突出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预防,反腐倡廉建设总体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各级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二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进一步规范;三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了一定遏制;四是一些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五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能力不断提高;六是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进一步增强。但是,反腐倡廉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1、教育不扎实,效果不明显。一是教育的针对性不强,往往不分层次地搞“一锅煮”、“一刀切”;二是教育内容不丰富,大而空的东西多,联系实际的内容少;三是教育的效果不明显,重过程、重参与、轻效果,反腐倡廉的社会氛围还不浓厚。2、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够好。一是制度的安排和设计本身存在漏洞与缺失,导致规范制约权力的功能大打折扣;二是制度的宣传教育不够,良好的制度环境没有真正形成。三是对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不大,一些规避、违反甚至破坏制度的行为不能得到及时严肃地查处,削弱了制度的权威性。3、监督不到位,机制不健全。一是缺乏激励机制,不愿监督。不少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的积极性没有被充分调动起来,对发生在身边的腐败问题,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二是缺乏透明机制,不能监督。一些地方和单位为了逃避监督,公开制度不落实,公开手段不先进,导致群众信息渠道不畅通,无法监督。三是缺乏保障机制,不敢监督。由于缺乏保护举报人的有效措施,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班子成员对班长的监督、下级对上级的监督都难以实施。(二)反腐倡廉工作力度不断加强,但形势仍然严峻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坚持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推动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二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了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三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纠风和执法监察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四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以及金融、投资体制和司法体制工作机制等各项改革,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不断拓宽。但同时,也应看到在一些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在资金密集的领域和行业,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一是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二是窝案串案明显增多,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三是重点领域和环节腐败易发多发的状况仍未改变。突出表现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交易、矿产资源开发、财务管理、选人用人等领域和环节,无论从信访反映、查办案件,还是民意调查的情况看,这些方面的问题都位居前列。四是群众对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反映仍然比较强烈。尽管通过这些年的严肃整治,党员干部的作风有了明显转变,但在一些部门和行业,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还是比较突出,只是在表现形式上有了新的变化。(三)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但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开展反腐败斗争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以人为本、执纪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一是人民群众由衷拥护反腐败斗争 , 群众忧党忧国之心仍在 , 痛恨腐败之情愈烈。在全国县以上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中,有 80%以上的线索是通过群众信访举报提供的。近年来查处的一系列大案要案 , 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人民群众参 与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积极性。二是群众民主意识普遍增强 , 法制意识正在觉醒。以法律武器与腐败现象作斗争的人数不断增多 , 群众举报和监督的质量逐步提高。三是人民群众参与反腐防腐的渠道正在拓宽。建立了民主评议、民主选举、民主监督和公开办事等一系列新的制度, 为扩大和推动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奠定了制度基础。但同时,我们也应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树立反腐败斗争常抓不懈的思想,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1、私有制的存在决定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腐败是一种社会现象,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国家产生而产生的,只有私有制被消灭,国家、阶级消失之后才能真正消除腐败现象。2、多发易发的腐败问题决定了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从物质条件来看,我国目前生产力不发达,物质和文化还不能满足人民的需要,资源分配权力过于集中,造成了很多的腐败机会和条件。从人的因素来看,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的思想树得还不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还比较严重。从社会环境来看,受社会上各种不正之风的影响,一些人把腐败当作“臭豆腐”,崇尚廉洁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3、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决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政治权力斗争,当前,一些腐败分子作案手段越来越狡猾,采取有目的防备的作案,反调查能力越来越强,给查办案件带来非常大的困难,反腐败者与腐败者处于一种长期的艰苦的较量之中。二、反腐倡廉工作发展趋势探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将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的局面。反腐倡廉工作总的发展趋势是: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更加有效地治理各种不正之风,更加有效地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更加有效地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多角度、广渠道、全方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全面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更加有利的社会政治环境。(一)反腐倡廉工作的系统性将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只有整体联动、综合防治、全面推进,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1、更加注重提升惩防腐败体系的整体功能。教育、制度、监督三方面的工作将进一步融合,功能将进一步整合,呈现出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协调推进的态势。进一步加强教育、制度、监督三者之间的衔接,从全局出发进行系统谋划和设计:通过坚持不懈的反腐倡廉教育,为制度建设和监督工作强化思想基础;构建严密的制度体系,为教育和监督工作提供法制保证;提高监督工作的成效,增强教育工作和制度建设的刚性,使教育的教化功能、制度的规范功能、监督的制约功能融会贯通。2、更加注重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综合效应。单纯靠打击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单纯靠预防也不能完全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必须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策略,做到治中有防、防中有治,惩防结合、相辅相成。一方面,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各种腐败行为,提高反腐败斗争的威慑力,为预防腐败创造必要的前提条件;另一方面,通过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成果,为最后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奠定基础。3、更加注重增强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反腐倡廉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因此,必须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加充分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一行动、协同作战、协调配合的良好局面。(二)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人为本是我们党的执政核心,是我国政权的根本属性。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必将更加充分地彰显以人为本的特性。1、更加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甚至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的行为,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更好地维护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2、更加注重社情民意。在反腐倡廉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中,更好地集中群众智慧、听取群众呼声、体现群众要求、实现群众愿望,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尺。3、更加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充分尊重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进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途径,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范围,健全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保障机制,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监督权。(三)反腐倡廉工作的法制化水平将进一步提升随着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执政理念的深入推进与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加快,反腐倡廉工作的法制化程度将越来越高。1、更加注重反腐倡廉立法工作。既健全完善党纪政纪条规制度体系,又不失时机地将党的反腐倡廉政策、要求以及行之有效的措施和经验创制为法律,转化为国家意志,使党内制度建设与国家法律建设相协调,反腐倡廉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地方及部门(单位)规章相配套。既加强预防性反腐败立法工作,又加强惩治性反腐败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公务员从政道德、违纪违法惩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解决反腐倡廉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不配套、不适应实践需要的问题,构建中国特色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2、更加注重法规制度的执行。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加强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破坏制度的行为;建立健全惩处机制,严肃查处违法乱纪的行为,维护法纪权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执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不得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方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解决执纪执法偏宽偏软等问题。3、更加注重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进一步加强党纪条规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将法纪知识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教材,列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作为各单位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对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的法纪教育。进一步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加大对遵纪守法、勤廉兼优的先进模范人物的宣传力度,对党员干部进行正面引导;有选择性地剖析和曝光违法乱纪、腐化堕落的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告诫。通过进一步加强法纪教育和宣传,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四)反腐倡廉工作的创新要求将进一步提高创新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的主要动力和根本办法。反腐倡廉工作只有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巩固中发展,在继承中创新,才能不断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1、更加注重理论创新。不断总结我们党反腐倡廉实践经验,并予以提炼升华和丰富发展;吸取国际反腐经验教训,结合中国国情进行扬弃和借鉴;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深入研究防治思路和对策,形成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更好地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实践。2、更加注重方式方法创新。将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环境中去把握,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考虑,放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去观察,放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中去谋划,注意方法,讲求策略,力求执纪监督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3、更加注重完善体制。在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政府及部门责任,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更加有效地整合纪检、监察、审计、反贪等职能,形成统一高效、具有更大权威性和独立性的监督力量。4、更加注重拓展空间。工作对象由领导干部向全体党员干部延伸,工作领域由机关向社会延伸,工作范围由惩腐保廉向扶弱安民延伸,工作目标由遏制腐败向遏制与预防并重延伸。(五)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各项改革进程将进一步提速深化改革,消除滋生腐败的体制机制弊端和制度漏洞,是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根本举措。虽然近30年的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既是制约发展的严重障碍,也是滋生腐败的重要原因。更加深入有效地推进改革,成为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1、更加注重围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推进相关改革。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企、政事、政资分开,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加快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管办分离,建立公共产品市场竞争机制。继续深化国企改革和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垄断行业改革,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制度,大力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水平。2、更加注重围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相关改革。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建立事权和财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国有金融企业股份制改造,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强化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加快价格改革,建立健全市场要素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3、更加注重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相关改革。加快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健全初次分配的平衡机制,完善二次分配的宏观调节体系,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筹兼顾,减少因分配不合理而诱发的腐败现象和社会矛盾。加快教育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教育和医疗卫生资源,强化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和医疗卫生的社会服务及公共管理职能。加快就业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创业激励机制、劳动培训机制、失业帮扶机制、就业调控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制度化、民主化,预防用人不正之风。完善干部人事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考评办法、考评制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保证司法公正。

腐败是一个复杂的社会产物,存在于每一个朝代、每一个国家。它的出现,破坏了民众信念、社会公平、国家体制,严重影响了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形势与政策有关反腐倡廉探讨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形势与政策有关反腐倡廉探讨的论文篇一 《对“反腐倡廉”问题的思考》 摘要:贪腐现象在当今社会极为普遍,危害深远,不治不行。本文从社会现状入手,对其进行了深入分析,找对原因、对症下药。 关键词:贪污腐败;现状;原因;解决途径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2095-2104(2013) 贪腐问题目前已成为顽症。古今中外都普遍存在,各有所不同,危害及深。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贪腐问题愈演愈烈,呈蔓延趋势,直接损害着党的形象,伤害着党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已经到了不治不行的时候。提倡廉政、惩治腐败,已迫在眉睫,这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反腐倡廉的现状 共产党作为中国的执政党,对贪腐问题一直是立场坚定,并不遗余力的同腐败分子作斗争。如党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全会首次提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意预防”反腐倡廉十六字方针。党的十七大,又把这一方针写进新修订的党章,先后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等文件,《反腐倡廉宣传 教育 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关于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意见》、《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法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显现出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重大决策,取得了成效。 中纪委第八次全体会议 报告 ,十年间,我党查出了__、陈良宇、刘志军、林世成、郑莜萸、陈绍基、王华元、黄松有、王益、康日新、黄瑶、许宗衡等大案要案;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间,已有万余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24584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近日,__已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以来,又查出一批违纪违规干部。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太原市公安局局长亚力,因其之子李正源涉嫌醉驾殴打执法交警等被停职,接受调查;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深圳市原副市长梁道行,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因给情妇 承诺书 网贴,山东省纪委已经立案调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王有明,因腐败问题被查出,已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原广东省揭阳市委书记、现广东省人大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弘平,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广东省英德市政府副秘书长、公安局原局长郑北泉,因涉嫌徇私枉法和严重经济问题纪检部门立案调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广东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因涉嫌严重经济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因不雅视频有关问题,被免去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职务,并对其立案调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委书记朱渭平,因生活腐败和严重经济问题,被江苏省纪委双规等27名厅局级以上干部。正如党的“”报告中所指出的“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这也充分表明了我党在惩治腐败问题的决心。 二、贪腐问题的原因 党的报告和中央纪委向党的的 工作报告 ,全面 总结 了党的十七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但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贪腐问题还没有彻底得到遏制,今后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为了解决好贪腐问题,我们首先是查明存在贪腐屡禁不止的原因,并进行认真的分析,再采取必要、有效的 措施 加以遏制。 (一)从我国目前查出的贪腐问题可归纳为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传统的政体中,人治、家长制的作风占主导地位,导致“一把手”腐败,并趋于上升。如:__、许宗衡腐败案等。 第二、涉案官员有的“带病”上岗、有的“带病”部门之间调整工作岗位、有的“带病”被提拔。如: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王有明腐败案,是因山西省晋城市担任国土资源局长期间的贪腐问题被查出;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广东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因涉嫌严重经济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记者在广东省政府网站看到,去年10月份省政府任命官员名单上有吕英明的名字,任命为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吕英明的任命通知是去年11月8日下达,吕英明从上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到被纪委调查,前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第三、国内贪腐国外洗钱、消费。2010年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 18224 件,同比增加 ;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 2723 人, 同比增加 2%,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 1282 人,追缴赃款赃物计 74 亿元。贪污、挪用、逃资海外、公款消费……光是吞噬国有资产的方式就不可胜数,例如近期发生的江西贫困县财政局官员套取约近亿元资金携老婆潜逃案件,震惊全国。 第四、腐败分子已经不满足于一般生活上的富有和享乐,向资本积累型转化,他们的贪腐资金从几万元上升到几十万元、几百万元、几千万元,有的甚至上亿元。如: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受贿金额高达4732万元,称为“江西第一贪”。再如:据记者了解,朱渭平被调查共涉及两大原因,一是其生活腐败,有多名情人,其二因有企业界人士实名举报,或涉及贪腐资金上亿元。朱于9月底被双规之后,纪委调查组人员在其家中搜出存折和房产证若干。 第五、我国纪检监察机关每年查办腐败案件和腐败人数同比均为上升。如:2010 年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同比增加 ,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同比增加 2%,这说明腐败分子前赴后继,这边腐败被查处,那边腐败还在滋生。表明我国腐败已经进入了一种相对稳定的均衡增长期,出现了笑廉不笑贪的社会风气。 第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腐败的手段更隐蔽。如: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受益人为达到中标目的,他们串通其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陪标,已成潜规则。再如:腐败分子为隐蔽资产,躲避房产实名制登记,他们利用假户口、假身份证办理房产证,事情败露后,出现了房姐、房妹、房嫂、房祖宗。 (二)从已经暴露的腐败问题和贪腐特征来看,滋生腐败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制度不健全是滋生腐败的原因之一。从已经出现的腐败现象来看,好像是人的素质问题,但实质上是制度缺失引起的。一是制度不配套,偏重制定要求式的实体制度,而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保障制度相对缺乏,致使一些制度执行起来弹性很大,容易变形走样;再是监督制度的制度、监督权力的权力偏软,使得一些制度成了摆设。主要表现在:一是,按照规定在岗的国家公务员、领导干部,他们每年是要进行考核的,可这些“带病”的公务员、领导干部又是怎样被考核过关的呢?干部的升迁、任免按规定是要进行推荐、考察、公示、组织批准等程序的,可这些 “带病”的干部又是怎样能进行部门之间工作岗位调整、甚至被提拔呢?二是每个国家公务员、领导干部都有廉政承诺,要定期签订廉政协议,建立廉政档案,可他们腐败了,这些承诺、协议都成了废纸一张。三是现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存在一定缺陷,只要求申报个人工资,不要求申报家庭;只申报劳务收入,不申报非劳务收入……导致一些官员财产申报公开流于形式。 2、监督不力这是滋生腐败的原因之二。从这些年的腐败案例来看,腐败现象产生于监督不力或无监督状况中,尤其是对主要领导干部,上级监督部门距离远听回报,每年廉政考核了事;同级监督部门怕丢乌纱帽,不敢管;普通老百姓难易靠近领导,管不了;新闻媒体监督有风险,阻力大。这样几乎没有什么约束力,可以监督绝对的权力是必然导致腐败的根源。主要表现在:一是上级监督部门平时发文件、听汇报,年终对所属考核合格即可完成任务,民不告,官不揪;二是同级监督部门的人权、财权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的手里攒着,你敢吗?三是下级官员一部分人想让上级领导提拔重用,你能吗?另一部分人是事不关己,当老好人,你好、他好、大家都好,他们对自己的领导年终考核投票没有不合格的;四是老百姓对自己的父母官难以靠近,你找他时,或被拒在大门外,他下乡视察时要黄土铺路、警车开道,要地方官员护着,老百姓只有欢迎的份,能说实话吗?五是新闻监督,要么领导没时间,要么领导不在家,推三阻四。 3、思想教育缺失,道德观念差,这是滋生腐败原因之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外先进的、腐朽的思想观念流入我国,先进的 经验 技术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腐朽的思想观念同我国封建的、旧的传统意识相融合,滋生了腐败的土壤。致使一些意志薄弱的党员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产生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陷入腐败的泥潭。如: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沦为“江西第一贪”,案发后,在《悔过书》中写到:“我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一开始就是追求当官发财、大富大贵”,“只有自我、只顾自我、只为自我的思想深入到我骨髓里”。 三、遏制贪腐问题的主要途径 反腐倡廉建设已刻不容缓,以顺应广大人民群众的真诚期盼,回应时代的迫切呼唤,适应形势的客观需要。 1、强化反腐倡廉教育,牢固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主要是:(1)教育要贯穿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不断深化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廉洁为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2)教育要把反腐倡廉思想教育融入领导干部的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3)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党全社会,通过廉政教育基地建设,进行对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的宣传,树立起“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反腐败的信心。 2、强化制度建设,使制度真正成为权力的“笼子”。主要是:(1)完善领导干部任免、提拔制度,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直接选举范围,解决“带病”干部被提拔重用的问题。(2)完善重大问题决策制度,杜绝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脱离实际,一个人说了算造成决策失误。(3)完善公务员、领导干部考核和领导干部财产公开制度,使他们权利真正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解决干部“带病”在岗问题。(4)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以维护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5)完善党员干部监督制度,解决上级监督部门管得到,同级监督部门敢于管,新闻监督无风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问题。 3、强化监督机制,使权利真正装进制度这个“笼子”里。主要是:(1)对现有的监督部门实施机构设置、人员配制、经费配备等由中央统一管理或效仿香港廉政公署工作机制,解决同级监督部门监督软的问题。(2)对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素质教育,提高他们的办事能力和办案水平。(3)鼓励新闻部门参与监督,对扰乱新闻部门正常监督调查者,坚决依法惩治。(4)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畅通监督 渠道 ,奖励监督有功人员等。 4、强化与国际组织合作,切断腐败分子国内贪腐国外洗钱、消费链条。主要是:(1)、遣返犯罪分子,进行法律制裁,让贪腐分子打消潜逃幻想。(2)返还贪腐资金,减少国家经济损失。 5、加大处罚力度。2013年新交规的出台,一石激起千层浪,很多人提出处罚力度过大等质疑,但毋庸置疑的是效果很好,擅闯红灯的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事故率也下降不少。那么治理贪腐为何不能借鉴?对于经核实的贪污腐败案件,可以加大处罚力度,以儆效尤,让其他想贪的;已经贪,还想继续贪的不敢再贪。 社会贪污腐败现象的治理无法一蹴而就,要想做到标本兼治,不仅要从体制、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更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从保护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出发,逐渐形成一条从制度约束到道德约束,从紧靠政府部门查办到基层人民群众参与的链条,才能切实有效的控制贪污腐败现象。

关于公司内部研究论文

2、全面性原则 所谓全面控制原则就是指,凡属应予控制的经济事项,特别是那些具有固定风险的经济事项均应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予以严密控制。所谓固定风险又叫原发性风险,即在无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下经济事项本身客观上存在发生错弊的可能性。如不加以控制就会导致固定风险变成发生错弊的现实。为防止错弊行为发生,确保经济管理沿着正常的轨道运行,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经济信息事实可靠,凡具有固定的经济事项均应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予以控制,这是建立和设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 3、相互制约的原则 相互制约的原则就是指:凡办理具有固定风险的经济事项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应严格分离,不准由一个人或一个部门独断,而应实行相互监控的原则。所谓不相容职务就是在办理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事项或核算过程中所涉及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务,如由一个人或一个部门独断,既易发生错弊,又能自行加以掩盖的职务。凡属具有固定风险的经济事项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如不予以分离而由一个人或一个部门独断,就等于没有任何控制。没有相互制约就没有科学严密的内部控制,一切控制目标均难以实行。所以,相互制约原则是建立和设计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的核心原则。设计时的具体做法是,凡属具有固定风险的经济事项或会计核算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均应予以分离,并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设计相互监控制约的关系予以严格控制。所谓纵向制约关系就是凡属办理具有固定风险的经济事项或账务处理均应由上下两级参加核查签署,而从纵向上所形成的相互监控制约关系;所谓横向制约关系就是凡属办理具有固定风险的经济事项或账务处理均应由无隶属关系的两个部门或两人参加核查签署,而从横向上所形成的相互监控制约关系。如有人妄图作弊就必须上下左右串通一气方能得逞。巨大的暴露风险将使作弊者望而却步。如发生无意识的差错,也易于及时发现和纠正,从而防止错弊行为的发生,达到科学严密控制的目的。 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内容 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内容就是指设计一项内部控制制度应具备的基本要素。这是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和检查的客观标准之一。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具备以下基本要素: 1、科学分工、明确职责 科学分工是实现科学管理与控制的前提。现代再生产活动和企业经营管理及核算十分复杂,均不可能由一个人或一个部门完成。特别是办理具有固定风险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尤其应予分离。按分工予以纵横监控,规定职责,相应授权,使之做到有职、有责、有权,从而实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相互制约,才能达到科学控制的目的。所以,科学分工,明确职责,相应授权是建立和设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素。 2、确定目标、重视环节 具体控制目标是某类或某项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无目的的控制是盲目而毫无意义的。因此,应将内部控制的总目标予以分解,落实于所建立的各类控制制度之中,借以保证内控制度总目标的实现。比如,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内部会计控制中各项会计业务控制和会计核算本身的控制,其控制目标是不一样的。因此,按控制的分工,确定各自控制的基本目标是设计某类或某项内部控制制度时应具备的第二个基本要素。 3、建立程序、明确权限 设计应填制的凭证记录或其他载体,并按相互制约、纵横检控原则设计检查、审批的签署手续。明确谁经办、谁初审、谁复审、谁终审,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权限清楚。从而实现纵横检控,责任明确,信息有据之目的。 4、严加核对、形成勾稽 尤其是对会计等经济信息是否准确可靠,必须建立应有的检验制度。主要包括账证、账账、账表以及表与表的核对检验等。例如,为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规定物资保管员对每项物资进行收付后,都要实行永续盘存办法核对库存帐实,还要对财产物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局部清查和全面清查,以保证帐、卡、物相符或及时处理发生的差错。又如,现金出纳员要在每日下班前结帐,清点库存现金,遇有差错要及时报告,会计主管人员还要经常检查出纳员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库存现金及金库管理情况。上述所做的这些工作,都强调了核对的重要性,目的是确保有关经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5、检查考核、奖惩严明 这是保证所建立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贯彻执行的必要措施。如果执行与不执行一个样,执行得好与不好一个样。好的不能得到应有的表彰和鼓励,不执行和执行得差的不予惩罚,就起不到奖优惩劣的作用,再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也会流于形式,并会妨碍内部控制制度发挥作用。所以,一项科学的内控制度,建立必要的检查、考核和奖惩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基本要素。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分析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而有效是衡量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标志,通过实践得出的结论是:得控则强、失控则弱、无控则乱。下面,我想利用“亚细亚”和“湘缆厂”为例子作一说明。 (一)“亚细亚”的兴衰分析 亚细亚曾是闻名全国的商场,该商场于1989年5月开业,之后仅用7个月时间就实现销售额9000万元,1990年达亿元,实现税利1315万元,一年就跨入全国50家大型商场行列。从1993年起,郑州亚细亚集团(简称郑亚集团)以参股的形式投资10亿多元,先后在河南省内建立了四家亚细亚连销店,在全国各地建立了很多参股公司,还有遍布全国各地的“仟村百货”。亚细亚在全国商场中第一个设立迎宾小姐、电梯小姐,第一个设立琴台,第一个创立自己的仪仗队,第一个在中央电视台做广告。当年的亚细亚以其在经营和管理上的创新创造了一个平凡而奇特的现象——“亚细亚现象”。一时间,“亚细亚现象”、“亚细亚冲击波”,包括“中原之行哪里去”的广告词和亚细亚小姐甜美的微笑,像阳光一样辐射全国各地,来自全国30多个省市的近200个大中城市的党政领导、商界要员来到亚细亚参观学习。然而,1998年8月15日,郑亚商场悄然关门!面对这残酷的事实,人们众说纷纭。我认为,导致亚细亚倒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其内部控制的极端薄弱是促成其倒闭的主要原因之一。 参考资料:

现代 企业管理 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加强内部管理,内部控制的实施与应用就是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内部控制研究论文,供大家参考。

论文关键词:内部控制“安然事件”《萨班斯法案》内邵环境 企业 文化 权责分离财务监督会计监努激励与约束

论文摘要: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对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秋序和社会,y众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最初的内部控制定义是内部牵制,它基本是以查错防弊为目的,以职务分离和账目核对为手法,以钱、账、物等会计事项为主要控制对象。内部拉制作为一个专用名词和完整概念,直到20世纪30年代才被人们提出、认识和接受,但核心是内部会计控制。2002年发生“安然”、“世通”等公司的破产揭露出一系列的财务欺诈丑闻,暴露出美国公司治理结构不平衡和外部监督缺失。其结果导致美国的资本市场损失了7万多亿美元的市值,对投资者造成了重大损害。为了提高民众对美国金融市场及对政府经济政策的信心,美国国会于2002年7月25日出台了《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简称“萨班斯法案”或“SOX法案”)。美国萨班斯法案的出台,极大地影响和促进一了中国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和发展,从国际上一些比较成功的企业管理 经验 看,完善并运转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是这些企业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屹立不倒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还处于起步阶段,为此,在这个时期必须从国有企业的“内功”人手,在现有有关企业内部控制的法律法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我国国有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健全,以进一步提高我国国有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和持续快速发展能力,这是现阶段国有企业建设中的一项非常紧迫和必要的任务。内部控制是一个既古老又充满活力的话题。对我}}i来讲全面认识内部控制还刚刚开始,企业会计一信息失真、经营失败及不守法经营等在很大程度上都归结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失效或不具备可操作性。以下从内部控制的现状分析,探讨问题的成因,研宠内部控制的对策。

1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

内部控制从形式上表现为一整套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彼此连接的控制 方法 、 措施 和程序。通过发放内部控制调查表、实地走访我们看到被调查单位普遍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但大都侧重于企业外部环境的梳理,而忽视了内部各环节、各岗位的牵制;侧重于经营环节的程序控制,而忽视了企业整体的协调;侧重于内部控制的制度学习,而忽视了执行制度的人的素质提高;侧重于对货币、实物的控制,而忽视了企业文化环境的建设等等。调查发现的问题可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

内部环境

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从调查情况看,不少企业仍然沿袭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机构设置,企业普遍存在机构臃肿、管理层次多、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企业制度不健全,一是企业缺乏相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二是人事政策和实务不完善;三是企业制度不全面,顾此失彼现象严重;四是企业文化建设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企业内控部门的责任与权力、控制与监督

企业应当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从调查中发现,作为承担内部控制主要部门的财会、审计部门存在严重的责权不对称现象。国内大多企业的内部审计只是服务于企业负责人,这就造成内部审计既不能监督上司,也不能监督同级。财务监督的服务对象是企业的所有者,而会计监督的服务对象是企业内、外部利害关系人,其提供的公开化会计信息必须体现“真实、公允”的原则。由财会部门的主管人员既管理财务收支又进行会计一信息处理,极易导致基于财务收支需要而捏造会计信息; 财务管理 的对象是资本营运系统,而会计的对象是信息系统,财务与会计合并一处也不符合实物管理与会计记录分离原则。

2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企业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也决不是“一日之寒”,既有人的素质原因,也有制度原因。主要成因有: 双重控制主体矛盾导致内部控制不力。

现代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客观上产生了两个控制主体,即所有者控制经营者、经营者控制主体,两者之间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所有权与经营权制约失衡使内部控制权责不清。内部控制是控制主体意志的体现,控制者都希望成为控制主体以实现其控制目标,他们期望获得真实的企业信息,并据此客观评价企业的经营成果、正确估计其财务状况以便进行未来投资决策;另外,他们还希望能够控制会计政策使其向维护所有者利益方面倾斜,比如贯彻谨慎性原则,足额并加速补偿固定资产成本等,确保自己投人资本的保值与增值。而对于经营者来说,则可能因其不会过多地关心企业长远发展而采取与所有者相反的会计政策,因为在多数情况下他们会更看重短期经营效益给自己带来的利益,这种短期利益驱动体现在会计上则为张扬或夸大经营成果,掩盖决策失误和经营损失,侵占或者损害所有者利益,如提前确认收人,不足额提取费用,在职时的过度消费等。

计划经济下企业经营管理的陋习仍在延续,导致内部控制得不到重视。

政府包办企业一切事务和企业经营大锅饭思想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两个鲜明特点。经济体制改革后,理论上要求政企分开,但在实践中执行并不彻底,一方面,以各种形式改头换面但仍然存在的主管部门,基于权利和利益的双重考虑,仍把持着对企业的行政干预,客观上企业并无真正的理财自主权。另一方面,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被国家“呵护长大”的企业,主观上还保留着吃“大锅饭”的意念。而政府对经营不善企业的盲目保护机制,又助长了这种意念,企业干好干坏一个样,致使加强内部控制的动力不足。

各种监督机制弱化使内部控制的刚性被扭曲。

事实上,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会受到来自企业以外的各种监督机制的约束,为其“保驾护航”。但由于这些监督机制隶属于不同职能部门没有形成一个综合整治的合力,使得监督机制弱化。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各社会监督机构,工作中各行其是,未能形成综合监督的合力,对企业的威慑力不够。对审计的独立监督、公正职能未予以充分重视,审计未形成规范化、法制化和经常化。对查出问题的处罚,往往就人不就事,重人情而轻规定,执法的刚性被扭曲。

企业文化落后、内部控制执行者素质不高,使得与内部控制要求不协调。

企业文化与企业管理的素质是密切相关的。只有管理者有高尚的道德、健康的人格和完善的价值观念,才能影响和激励企业文化的建设。而企业形成独立的文化氛围的基础在于员工素质的提高,所以,必须重视和加强对员工的培训 教育 。

3企业内部控制的对策

内部控制制度作为现代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企业的方方而面,作为一项制度建设,其客观的成份越多,科学性就越强。在今天,内部控制已不再是简单的差错防弊机制,而是涉及企业的各个层面、各种资源、各个方而,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整体效率、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机制。

实施内部控制,首先需要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从所有者的立场出发,不但要把企业经营管理者行使权力的过程纳人内部控制的监控范围,而且要将其作为内部控制的重点监控对象,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使决策系统一、管理系统和监督系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约束+激励”作为引导、规范经营者行为的主要方法。

在存在双重控制主体的现代企业中,最为突出的矛盾是双方“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企业所有者希望通过经营获利使资产增值,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因此决定了在双重控制主体构架下的企业内部控制首要的也是基本的目标应该是协调双方的利益和矛盾,只有通过切实有效的协调,找到所有者和经营者共处的均衡点和平衡点,才能实现现代企业内部控制的以上两个基本目的。

摘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对企业管理来说是非常关键的,企业内部控制未能有效地执行,很可能造成企业的资产的流失、腐败的滋生、责任的推诿等一系问题,导致经营效益日益下降,企业将难以为继。 文章 针对目前小企业在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存在的没有内部控制、对内部控制认识的片面性、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等相关问题,提出了内部控制的控制目标、内容、设计原则及强化管理者的内控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新观念、加强内部控制等相关对策。

关键词:小企业;内部控制;问题;对策

内部控制的根本目的在于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其基础是企业内部分工;其核心是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式、措施及程序。它是现代企事业单位在对经济活动进行管理时所普遍采用的一种控制机制。小企业是国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和稳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促进作用。建立和完善小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与大中型企业同等重要的意义。然而,许多小企业的内部控制问题非常突出,进而影响了小企业的经济效益,阻碍了小企业的发展。

一、小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对内部控制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内部控制成为摆设

很大一部分小企业家都是依靠机遇和冒险精神开始逐步完成原始积累的,而国有小企业的领导很大部分都是由行政部门调过来的,他们往往不太重视内部控制,对内部控制缺乏了解,内控意识不强,认为内部控制的建设和管理会制约企业的发展。虽然也有企业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没有认识到其是一个动态的系统,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企业业务的拓展,原先完善的内控已不再适应企业的发展,当其出现问题时没有及时加以纠正。甚至有的企业在不了解其自身情况的前提下,照搬其他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把建立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定位在应付上级部门检查上,不能很好地落实执行,形同虚设。

(二)不相容职位没有分离,岗位设置缺乏牵制

在小企业中,由于企业规模小,企业出于成本等方面的考虑,尽可能少用人,用能人,经常出现一个人来承担多项工作,这其中就出现很多不相容职务于一身的情况。开票、收钱、填凭证、审核、记账都由一个人来完成,从表象上看似乎步骤减少了,时间节省了,成本下降了,殊不知,这种违规操作既不能真正提高企业效率,还可能导致企业资金流失,滋生贪污舞弊行为,给企业的资产安全带来很大的隐患。

(三)内部审计弱化,外部监督不足

小企业内部通常没有建立相应的内部审计机构,有的企业虽然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企业的负责人“家长式”、“一言谈”的工作作风,认为该机构的职责就是找“茬”,因此受到很多方面的制约,很难公平、公正的开展工作,无法真正发挥监督的职能。而小企业的外部信息使用者主要集中在政府、金融机构和税务等部门,由于其信息使用者较少,因此外部监督的力度和次数都明显不足。这就造成了企业内部管理混乱,私设“小金库”现象普遍,坐支现金,账证、账实、账表不符,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现象严重。

(四)风险控制非常薄弱

我国许多小企业对于来自外部的风险机会没有控制,对于2008年的人民币对美元的升值,很少有企业采取规避汇率风险的措施,导致出口外贸的企业由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变动出现很大的亏损。2008年下半年由于全球的金融危机,许多的中小企业由于资金链的断裂,加上财政政策银根紧缩,融资困难,许多的中小企业都倒闭了。

二、完善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对策

(一)职责分工控制

职责分工控制一般指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舞弊行为的职务。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对于不相容的职务如果不实行相互分离的措施,就容易发生舞弊等行为。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因此,小企业在设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应明确职责划分,做到既不留死角又使各个岗位和人员之间不交叉、冲突,应让每个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和要求,应当明确授权部门和人员的权限,禁止越权,并制定有明确的奖惩办法,对违反企业管理制度的员工按规定进行处罚,在不能做到职责划分的情况下,应当加强事后的检查监督。

(二)授权批准控制

授权批准是指企业在办理各项经济业务时,应该经过规定程序的授权批准。批准形式通常有常规性授权和临时性授权之分。常规性授权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既定的职责和程序进行的授权,用以规范经济业务的权力、条件和有关责任者,其时效性一般较长。临时性授权是指对办理例外的、非常规性交易事件的权力、条件和责任的应急性授权。小企业应该建立授权批准体系,明确授权批准的范围、层次、程序及责任。

(三)会计系统控制

会计系统控制主要是通过对会计主体所发生的各项能用货币计量的经济业务进行记录、归集、分类、编报等而进行的控制。其内容主要包括建立会计工作的岗位责任制,对会计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使之相互监督和制约;按照规定取得和填制原始凭证;设计良好的凭证格式;对凭证进行连续编号;规定合理的凭证传递程序;明确凭证的装订和保管手续责任;合理设置账户,登记会计账簿,进行复式记账;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编制、报送、保管财务会计 报告 。对于小企业首先按照《会计法》要求设置会计账簿,不做假账,其次记账、出纳、保管等不相容业务,应尽量由不同人员担任,如人员有限,也应保证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同时应建立复核制度。

(四)预算控制

预算控制的内容涵盖了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企业通过预算的编制和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可以比较、分析内部各企业未完成预算的原因,并对未完成预算的不良后果采取改进措施,确保各项预算的严格执行。在实际工作中,预算编制不论采用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方法,其决策权都应落实在内部管理的最高层,由这一权威层次进行决策、指挥和协调。小企业应当建立预算控制,确立预算目标,并组织实施,辅之以对等的权、责、利关系,由内部审计部门等负责监督预算的执行,对预算执行的好坏进行奖惩。

(五)财产保全控制

小企业应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资产的直接接触,只有经过授权批准的人员才能接触该资产,一般情况下,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存货等变现能力强的资产必须限制无关人员的直接接触。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与会计记录进行比较,盘点结果与会计记录如下一致,可能说明资产管理上出现错误、浪费、损失或其他不正常现象,应当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妥善保管涉及资产的各种文件资料,避免记录受损、被盗、被毁,对重要的文件资料,应当留有备份,以便在遭受意外损失或毁坏时重新恢复,这在计算机处理条件下尤为重要。有条件的小企业应对资产投保(如火灾险、责任险等险种)增加资产受损后的补偿机会,从而保证资产的安全。

(六)内部报告控制

内部报告控制是为了提高企业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而实施的控制。小企业应当建立内部报告控制制度,要有反映部门、人员经管责任,且形式、内容简明扼要信息反馈迅捷高效的内部报告。常见的报告方式有例行报告、实时报告、专题报告、综合报告等。常见报告类型有资金分析报告,包括资金日报、借款还款进度表、贷款担保抵押表、银行账户及印鉴管理表、资金调度表等;经营分析报告;费用分析报告;投资分析报告;资产分析报告;财务分析报告;特定内容专报等。内部报告可以是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年报等。小企业一旦建立了内部报告控制,企业领导能很快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就能对所面临的问题快速做出反映,并做出决策,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七)信息技术控制

小企业在信息时代中要生存,特别是进入WTO后,信息技术尤为重要。小企业应实现内部控制手段的信息化,尽可能地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的因素,变人工管理、人工控制为计算机、网络管理和控制,要加强对企业自身系统开发及维护人员的控制,还要加强对数据和文字输入、输出、保存等有关人员的控制,保障电子信息系统及网络的安全。

(八)人员素质控制

人是观念创新的根本和灵魂,企业制定经营目标,设置核算机制,都必须依靠人的创造性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新观念,要求企业内部控制要充分发挥人的作用,依靠提高人的综合素质、道德水准和法规意识,充分发挥控制者和被控制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达到内部控制的最佳效果。内部控制的成败取决于企业员工的控制意识和行为,企业领导者注重内部控制,注重对企业员工的研究,尊重员工的心理需求,强调沟通和管理交流,便能减少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隔阂,形成强大的企业合力,促进整个企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三、结论

在我国加入WTO后,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及世界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机会与挑战并存的情况下,小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发展的目标相结合,找出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只要各小企业重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按照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标准不断对其进行效益评价和修改,分析原因, 总结 经验,结合自身特点来开展工作,各小企业将会建立与健全适合自身发展的内部控制制度,推进企业的发展,完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小企业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中也会有一席之地。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制度[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2、陈汉文.腐败与内部控制[J].财会月刊,2006(2).

试论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 内部控制是一个古老而又重满活力的话题,其目的就是要回避风险,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就是在企业内部建立一套自我调节、自我约束的控制系统。修订后的《会计法》已于2000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这一规定体现了两层含义:一是各单位都必须建立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这是各单位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二是各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必须健全。仅制定制度是不够的,还必须健全,即所制定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切合实际、有效执行。同时,这一条规定也是新增的,尽管在此之前,《会计法》也有会计监督的条文,但专门对企事业提出在本单位内部要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还是第一次。为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中国证监会于2000年11月份,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细则》,财政部于2001年6月份,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这些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强化企业内部监督,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天,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和激烈的同业竞争,如何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应用,充分发挥其作用,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内部控制制度的内涵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一个单位的各级管理部门,为了保护经济资源的安全完整,确保经济信息的真实、正确,利于协调经济行为,控制经济活动,利用单位内部因分工而产生的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关系,形成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程序,并予以规范化、系统化,使之组成一个严密的、较为完整的体系。 内部控制制度是在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是现代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预定目标,要实现预期目标,就必须制订计划、制定制度,进行科学的社会分工,按照科学的程序来控制、规范运作者、记录者、传递者的行为,内部控制制度是这些管理手段的总称。理解该概念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内部控制制度的主体 尽管内部控制的概念最早是由审计师而不是管理者提出的,但必须明确,内部控制的主体是企业管理机构而不是审计人员。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与有效成为现代审计的首选内容。 (二)内部控制制度的客体 内部控制的客体是其作用的对象,即它要解决的问题。内部控制属于企业管理的范畴,其所控制的对象无疑在企业内部。现代企业管理的特点之一就是对各种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以保证其正确、合理、合法和经济有效。因此,对企业整体考察,内部控制作用的对象应该是企业内部的各种经济活动。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按一般比较公认的观点,内部控制的目标有四个:第一,保护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第二,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第三,促进企业经营效率的提高;第四,保证企业管理部门方针、政策和指令的贯彻执行。 (四)内部控制制度的手段 内部控制的手段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采用的各种具有控制功能的方法、程序和措施的总和。在企业内部只要是以职责分工为基础所设计的控制手段,即对经济业务活动进行制约和协同的各种方法和措施都属于内部控制的范畴。例如,企业内部普遍实行的部门责任制、岗位制、目标责任制、钱账物分管制、各种计划、业务处理规程和各种核对与审批制度等都是具体的内部控制手段。以职责分工为基础设计控制手段是内部控制的一大特点,也是使之区别于其他控制的重要标志。 (五)内部控制制度的实质 从系统的观点来看,内部控制是企业整个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其主体是企业管理者,其课题寓于企业管理客体范围之内,其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手段最终都要服从于整个企业管理目标的需要。因此,内部控制制度实质上是一种管理制度。 二、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因素 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就是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的控制目标,对建立和设计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规律性和普遍意义的知识进行高度抽象概括所形成的、具有指导性的法则和标准。它回答为实现控制目标应当如何指导科学建立和设计内部控制制度的问题。没有正确的指导原则,就不可能设计出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建立和设计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 内部控制本身就是经济控制的核心,经济监督是实现科学控制的基本环节。没有经济监督就没有科学的经济控制。国家为加强宏观经济控制统一制定、颁布了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制度,企业等单位为实现经营目标和加强微观经济控制制定了经营方针和内部管理制度。按照控制论的原则,这些均是为了实现经济管理科学化,借以约束和规范人们的经济行为而实施的预防性控制。内部控制本身既是预防性控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是确保其它预防性控制实现的进一步控制。因此,建立和设计内部控制制度时,必须以有利于加强经济监督、确保财经法规和经营方针贯彻执行为目标,这是应予遵循的首要原则。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