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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比较文学变异学视角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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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比较文学变异学视角研究论文

【推荐】比较文学的论文

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论文了吧,论文是学术界进行成果交流的工具。你写论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我整理的【推荐】比较文学的论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 要:

开展比较文学有利于各民族文化的交融,有利于增进民族之间的了解、团结与合作,有利于各民族吸取他民族的文化精华,创造世界性文学。

关键词:

比较文学 民族文化 交融

文学是一个民族文化、民族精神以及特定历史时代赋予的意识形态的载体。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和商品交换的日趋频繁,各民族的文化也随着贸易往来、战争、迁徙而相互渗透、融合、影响。但是,这种渗透、融合以及影响直到十九世纪初在很大程度上都是无意识的,缓慢的。一个民族吸取外民族的文化也是感性的,不自觉的。自从1816年法国在大学课堂开设比较文学教程后,人类才开始自觉地理性地将本民族文化的表现形式――文学与外民族的文学进行比较,比较出民族精神,文化的精品,从而辩证地快捷地吸取前人创造的文化精髓。近两个世纪以来,随着机器大生产的高速发展,竞争日益激烈,文明与落后的差距越来越大,各民族的性格特点暴露无遗。于是,吸取本民族的经典文化和外民族的精品文化,使本民族强盛、在竞争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成为当务之急,创造世界性文学将纳入议事日程。为此,作为民族文化精神比较的比较文学如雨后春笋般相继在各国大学开设和发展壮大起来。

首先,开展比较文学有利于各民族文化的交汇融合,有利于我们对外民族文化去伪存真,他为我用,创造世界性文学。一个民族的文学总离不开本民族特定历史时期的意识形态,地域环境。文学存在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各民族文学都有相对稳定的阵地,起初接受外来文化是被动的,不自觉的,缓慢的,这是因为民族的自豪感和自信心支配着自己。

在中国,春秋战国时的诸子百家争鸣,汉魏六朝时的佛教,都足以说明中国文化巨大的包容性。而蒙古族统治时的元朝,满州族统治时的清朝,中原人虽然成了他们的“俘虏”,但他们却成了中原文化的俘虏(汉化)。“国家当行汉法无疑也”(《元文类鲁斋遗书》卷七),“习汉书入汉俗,渐忘我满州旧制”(《清世祖实录》卷八四),体现了中国文化非同寻常的坚韧性,向心力,化合力。正因为这一特点,才使国人盲目地处在“举世皆浊,惟我独尊”的自我陶醉之中,使得一统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儒家文化已经走过了辉煌时期,走进了死胡同。从鸦片战争到辛亥革命的七十年是中国人接受西方文化的艰难期,渐进期,当列强的坚船利炮打碎了紧闭的国门时,有识之士认为应向西方人学习现代技术,“师夷长技以制夷”,尽管这种出发点是报仇雪恨的“制夷”,在某些国人看来过于委屈,但这却是思想意识的一次解放,它至少让国人睁眼看世界,看到了因自身落后惨败的甲午中日海战,泱泱大国输在历来向自己学习的弹丸小国手下,使国人进一步清醒地认识到仅仅有先进的技术是不足以拯救国家的,要富国强兵还必须从制度上变革。戊戌变法与辛亥革命的失败,使国人再次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应当从思想观念、意识形态、民族精神上变革。在对中国传统文化深刻反省的过程中,鲁迅挖掘出了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国民的劣根性;柏杨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是“酱缸文化”,它很容易让人变成“酱缸蛆”。二十世纪上半叶翻译文学的兴盛,正是国人大量吸取外来文化有力的例证。新中国成立后20多年的文学,除了少量的苏联文学翻译外,又迈入了闭关自守的误区,改革开放后的思想大解放,翻译界才又活跃起来。

从二十世纪初到世纪末,不管是作家的创作还是广大读者以及国民的思想意识无不受西方文化强劲的冲击和影响,他们无一不在吸取外来文化的精髓。鲁迅的《狂人日记》受俄国作家果戈里同名小说的影响,借狂人之口发泄内心的激愤;郭沫若的《女神》形式上受美国自由诗人惠特曼的影响,在思想上受印度诗人泰戈尔泛神论和德国诗人歌德的影响。王蒙五十年代曾说:“我们这一代是吸苏联文学的奶长大的。”就王蒙等人当时的创作来说无不在模仿苏联文学,而王蒙新时期的创作《春之声》、《蝴蝶》等一系列作品受到西方意识流作家作品的影响,这些关系与其说是中国作家在跟进摹仿外国作家的创作方法,不如说外国作家作品为中国作家提供了观察审视社会现实人生的新视角,他们不但为国人创造了丰富的精神食粮,而且拓展了国人的视野,启迪了国人的思想。不过,作家也好,读者也罢,他们生存在拥有五千年文明的土壤,在吸取外来文化精髓时不可能完全西化,因为还有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滋养着他们。他们从中西文化交融中吸取有价值的.养料。

比较文学正是站在理性的高度对各民族文化进行客观的比较,让作家继承借鉴有价值的创作手法及创作风格,让读者去伪存真,吮吸各民族文化的精华。而各民族在共同吸取前人文化的过程中对生存、生态、环境、发展等方面的认识会逐渐趋于一致,时间一长,作家自然会创作出人类共同关注关心的文学作品,世界文学的大同时代也就不远了。

其次,开展比较文学有利于增进民族间的了解,有利于民族间的团结与合作。在当今经济一体化与世界多格局的国际环境下,各国民间往来、商品贸易、政治外交日趋频繁,互助互利的合作得到不断加强。但是,团结与合作的前提是了解,由于民族、地域环境、政治制度、历史渊源的差异,各民族都形成了自己的特质,要交往与合作就必须互相了解对方的特质,进而理解包容他们的这种特质,求同存异。只有这样,才能消除互相间的隔阂,建立互助互利的关系。日本大和民族,他们在侵华战争中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和心灵创伤,但是,我们在不忘耻辱的同时,还应该理性地看到大和民族不甘落后、敢为人先的开拓进取精神。他们从大化改新、明治维新一步一步跃入世界强国之林。因此,我们不要停留在痛恨仇视的民族感情上,应找准契机学习他们的民族精神。文学上,日本平安和江户时期曾大量吸取中国的古典文化,但二十世纪,日本文学已走在了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前面。日本江户时期的文学――世界上最短的诗歌形式――俳句,与中国的唐诗宋词在创作上的音韵格律意境有惊人的相似。

再次,开展比较文学,可以为文学研究开辟新道路,有利于其他学科如古典文学、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文学理论等学科研究的深入。这里比较文学已超过了这门课程本身,而是作为一种方法论运用到其他学科领域,使研究更为深入、成就更为显著。以前,我国是文学与理论研究大多局限在历时性的单线条的承袭与发展关系之中,极少把它放在世界文学及理论的大背景下考察,忽略了各国文学及理论之间的渊源关系,使我国的文学研究难以取得新的成果。我们的文学批评多是感性的直观的,缺乏西方文学批评的逻辑性、思辨性和理论深度。在这方面晚清著名文学理论家王国维给我们做出了榜样。他大胆运用了康德、黑格尔的思想,采用比较的方法,把《红楼梦》放在世界文学背景下进行研究,在研究宋元杂剧时自觉与西方戏剧进行比较,给后人留下了不朽的学术著作《人间词话》、《宋元戏剧史》。在研究中国现当代文学时,更不能只是纵向研究,而应将其放在国际大背景下进行横向的比较研究。这样,就可以避免孤立的研究,使研究更为深入、客观。

什么是比较文学论文

比较文学是对两种或两种以上民族文学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以及文学与其他艺术门类和其他意识形态的相互关系的比较研究的文艺学分支。什么是比较文学论文?跟着我一起去看看吧。

比较文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在正式接触它以前,在我的观念里,我一直以为这只是中国文学与外国文学作品之间的相互比较,然后找出它们所表达的相同点或者不同点的学科。可是,对此做了进一步的了解之后,才发现这是一门有着其自身的“原则”和“态度”的学科,并且孜孜不倦地想要揭开其“神秘的面纱”的学者也不在少数。

在大一到现在,我们分别学习了文学史,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从不同的方面和领域来学习和研究文学,而比较文学,就是提供不同于以上的视角和途径来让我们更加深入地研究文学。什么是比较文学呢?从该学科诞生至今,这个问题在国际学术界几乎从未中断过。回顾历史上对比较文学的研究成果,比较文学学科理论发展经历三个阶段。

第一、法国学派为核心的“影响研究”。

影响研究源于19世纪的法国,是比较文学最早出现的一种学科理论和研究方法。其主要代表人是梵·第根、卡雷和基亚。在不断的发展中,影响研究确立了由流传学、渊源学、媒介学三大支柱构成的实证性研究方法。这三大方法分别从接受者、放送者和中介者的角度出发,纵向研究国别文学史,横向比较研究不同国家文学体系之间的国际文学关系史,形成人类文学发展的网状结构。比如我国家喻户晓的孙悟空,有学者就发现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故事可能渊源于《罗摩衍那》中工巧神猿“那罗”造桥渡海故事的影响。此类例子甚多,可以看出文学的世界性必定会带来各个国家文学之间的相互影响。但是此学派抛弃了“文学性”的分析,试图从文学艺术外部研究来揭示其内部的规律性的这种方法受到了许多学者的批判。

第二、美国学派为核心的“平行研究”。

平行研究的主要代表人物是雷马克和韦勒克,主张对没有事实联系的不同国家的作家、作品、文学现象进行比较研究,论述其异同点,总结出文学作品的美学价值及文学发展规律性的东西,以及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来揭示出人类文化的共通性和文学性。平行研究以类型学、主题学、文体学等为研究方式。比如在主题学的意象研究中,中国文化中的“狗”多是贬义,如“狗眼看人低”等,但是在西方文化中,“狗”是一种称赞别人,表示衷心的意义。可见平行研究有利于扩宽比较文学的研究领域。但是存在的缺陷是过于注重“不同中的同”,以及研究的范围太大,模糊了学科边界。

第三、中国学派为核心的“变异学研究”。

2005年变异学研究首次被中国学者提出,其主要代表人物是李达三、曹顺庆等人,他们主张以变异性为基点,通过对不同国家之间文学现象交流的变异状态进行研究,对文学变异现象的内在规律性做出合理的解答。这种研究主要分为语言层面、国家形象、文学文本、文化和跨文明研究这五个变异学层面,其中具体的研究典型代表分别是译介学、形象学、文学接受学、文化过滤以及文明对话与话语变异的问题。先前的学者不是“求同(同源)忘异”就是“求同(类同)拒异”,而变异学在此基础上更追求文学流传过程中产生的变异,可见此理论的提出是比较文学的一个革命性改革,当然变异学研究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梳理,需要更多学者去研究发现和让更多人们认同此观点。

据曹顺庆先生的《比较文学概论》一书来说,比较文学就是“不同国家、不同文明和不同学科之间的跨越式文学比较研究。它主要研究各种跨越中文学的同源性、类同性、异质性与变异性,以实证性影响研究、平行研究、文学变异研究为基本方法论,其目的在于以世界性眼光来总结文学规律和文学审美特性,加强世界文学的相互了解与整合,推动世界文学的发展。”从曹先生的这一定义中我们不难看出,比较文学不是单纯的文学之间的比较,而是一种关于不同国家文学之间的比较,而且还把文学与其它学科来进行比较的'跨越性的学科,从而得出一定的文学规律和文学审美特性。

我们都知道,每一门学科都有其自身区别于其它学科的特点,比如语文学科的特点是人文性和工具性的统一等等,而比较文学是一门具有比较性和开放性的学科,因此很多学者认为这就是比较文学的学科特征,但是这并不能将其与其它学科相区别,因为这种所谓的比较性和开放性是很多学科都可以运用得上的方法。根据曹顺庆先生和其同事的研究,他们认为,比较文学的学科特征可以归结为“跨越性”。这是因为“从该学科的发展实践来看,在不同历史阶段跨越性都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但是总体来说,跨越单一的文学体系却是比较文学的核心。”他们还在总结前人的研究成果上,进一步提出,这种“跨越性”主要表现在跨国界研究、跨学科研究和跨文明研究这三个层面。这里“跨文明研究”是指不同于“文化研究”,因为文化的概念太大,像我们中国有齐鲁文化,楚文化等等,如果国内的文化相互对比就不能算是比较文学了;另外在同一文明圈内也会有不同的文化,如法国文化和德国文化等等。在此基础上,他们将比较文学的研究领域重新定位为,“以跨越性的研究为基本特征,以实证性影响研究、平行研究以及变异研究为三大研究领域。”由此可见,在曹先生等人的努力和正确总结前人的得失下,比较文学的内在独特性和学科系统不断得到完善和提高,逐渐地揭开其不为人知的“秘密”,建构起了一套较为完善、更为科学的学科研究新范式。

不管人们对比较文学的定义是什么,毋庸置疑的是比较文学的确是一门值得我们去学习去研究的学科。它不仅提供了一个新的方向和途径来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文学,如从本国文学的纵向继承和发展,横向国与国之间文化的渗透和影响的研究方法,让学生更能触类旁通,对本国文学有自己的看法,还让我们在研究的过程中扩宽我们的视野,用整体化的思维方式来思考文学问题。另外,在各国的文学交流中,自然会促进中外文化交流的繁荣和发展。

文化地理学视角比较研究论文

最快捷的办法不就是在网上找嘛~~看看(地理科学研究)~~当然,一定要记住,自己写~~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课程论文课程名称:地域文化(本)分校(工作站) 宝鸡分校陇县教学点专 业 行政管理 学 号 1361001256880 学生姓名 胡 洋 2014年 7 月 摘要:在人文地理学中,按其要素分出人种、民族、人口、社会、政治、文化、聚落、军事等地理学。文化地理学是研究人类各文化在其起源、扩散的演变中与环境的相互关系及其所形成的文化景观。从总的来说,地理环境是文化发展的舞台,它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一些文化的发展。关键字:文化 三秦 地域结构 自然条件 思想三秦地域文化 一、概述三秦文化是中华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三秦文化与中华文化的关系表现为文化的多样性与统一性的对立统一。同样, 三秦文化作为一个整体, 它的内部并非完全一致, 其内容呈现出多样性与统一性的对立统一。而三秦文化多样性的表现既是文化规律的体现, 又是秦地自然地理环境影响的结果。自然条件的作用, 使三秦文化表现为更小的相对独立的区域性, 体现为三大文化地域。三秦文化之名始于三秦大地, 它是指在三秦大地生长、发展起来的历史区域文化或传统区域文化。不仅包括楚汉相争以后的文化, 还应包括周秦时期甚至先周时期的文化。总之, 凡在三秦大地自古以来发生、发展起来的文化都属三秦文化的范畴。三秦文化内涵极为丰富,不仅包括三秦大地上丰富的历史文物、文化遗存, 而且包括民俗、制度、艺术、宗教、思想、学术、哲学、伦理, 以及深层次的自然观、宇宙观、人生观、价值观等等。 二、三秦文化的地域构成三秦大地地处祖国中部偏东靠北, 位于东经105。29’~111。15’、北纬31。42’~ 39。35’。南北长863公里, 东西宽400公里, 面积约20. 6万平方公里。与蒙、晋、豫、鄂、川、甘、宁等省毗邻。整个地貌以高原为多, 山地次之, 川地平原较少。在认识地域文化时, 既要重视整体把握, 也要注意微观分析。三秦文化是在秦地地理环境作用下形成的三秦地域文化, 受自然环境的影响, 广义地又可把它相对分为陕北黄土高原文化、关中平原文化和陕南山地文化( 或称陕北文化、关中文化和陕南文化) 。秦地自然环境可分为北部的黄土高原、中部的关中平原和南部的秦巴山地三块不同的区域。在这三块相对隔离的自然区域里发育的文化具有一定的差异性, 它们是陕北文化、关中文化和陕南文化。陕北文化属于黄土高原文化, 是在黄土高原环境中形成并受其影响的。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来自北方的草原文化的影响, 具有粗犷、豪放和较为开放的特性。关中文化是平原地带的文化, 是典型的农耕文化。关中三面环山, 一面向水, 地形较为封闭; 又土壤肥沃, 气候适宜, 灌溉便利, 农业发达, 因而有周秦汉唐等王朝在这里建都。受其影响, 关中文化早期具有积极开拓进取精神; 然国都迁出关中后, 关中文化受封闭的自然环境的影响和植根于渭河平原的封建农业的制约, 表现出更多的保守性。陕南文化是秦地的山地文化, 它除具有三秦文化的共同特性外, 还兼有长江流域文化的某些特征。三秦文化呈现出三个有一定差异的文化区域, 是直接受到了秦地自然地理环境的影响。 三、三秦文化的地域特征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总是在一定的时空之中进行的, 受到了所处地理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因而打上了鲜明的地域印记。三秦文化也是如此, 受秦地自然条件的作用, 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三秦文化的地域特征是显著的, 下面我们仅从大的方面做一简略而概括的分析。(一)三秦文化早期具有开拓精神, 而后期逐渐倾向封闭保守 三秦大地地处祖国的内陆, 地形较为封闭。北部黄土高原群山环绕, 北有横山山脉, 西有子午岭, 东南是黄龙山, 另外, 向东以黄河与晋地分离, 交通极为不便。秦地南部以山地为主, 位于秦岭山脉和巴山山脉之间, 虽山清水秀, 但交通极为不便, 特别是众多山区较为封闭。关中有秦川平原, 但其封闭性则更为突出。它三面环山, 东面临水, 使关中平原与外地天然的隔离开来。而关中平原发达的农业经济使它在古代就具备了自我发展的能力, 不依赖外地, 进而为形成独立封闭的发展模式创造了条件。在这种较为封闭的地理环境的影响下形成和发展的三秦文化更多的是倾向于封闭保守。三秦文化早期受建都于关中的国家文化的影响, 尤其是汉唐文化的直接影响,表现出来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蓬勃朝气。在中国的历史上, 有11个政权建都关中, [5] 仅长安一地建都时间就达1225年。由于政权的建立使秦地的交通发达起来, 打破了地形上的阻塞和封闭, 以长安为中心, 进建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道路网络。三秦文化直接受建都关中的国家文化的影响, 尤其是汉唐盛世文化的积极精神如开放改革、融合纳新、开拓创新等精神, 对三秦文化产生了直接而重大的影响, 使其在早期历史阶段呈现出来开拓进取的积极精神。例如, 司马迁出生于韩城, 他是在三秦文化环境中成长起来的, 从他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三秦文化所具有的开拓精神。唐代之后, 国都迁出了关中, 国家的政治、文化的中心逐渐向东、向南移动。这个时期, 三秦文化受国家文化的影响逐渐减弱, 因而发展的速度也逐渐缓慢了下来, 同时文化也不及早期的繁荣发达。与此同时, 地理环境特别是地形的封闭性对三秦文化的消极影响也日益暴露了出来, 加之小农经济的负面作用, 使宋元以来的三秦文化逐渐走向了封闭保守。(二)秦地的自然条件使三秦文化带有浓厚的农耕文化特色自然条件如地形、土壤、水利、气候、资源等决定着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 如有些地方宜农, 有些地方宜牧, 有些地方宜于发展工商业等, 而经济发展又影响着该地文化的发育成长, 这样, 自然条件通过对经济发展( 经济环境)的制约而最终影响着地方文化的发展, 地方文化也因此带有地域的特色。由于自然条件的制约, 秦地的经济发展以农业为主。北部黄土高原土质疏松,也较为肥厚, 然气候愈向北愈为干燥, 这种条件使其经济发展农牧并举, 南部以农业为主, 北部以牧业为主。关中盆地有渭河冲积形成的八百里秦川, 平原地带土壤异常肥沃, 灌溉便利, 加之气候温暖湿润, 是发展农业的极佳场所。关中农业历史悠久且极为发达, 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农耕地区之一。秦地南部以山地为主, 其中也有小面积的平原地带, 为汉江等河流冲积形成。这里属于亚热带气候, 湿润多雨, 经济发展以农业为主, 与关中不同, 种植作物以水稻为主。从总的情况来看, 自然条件决定了秦地的经济发展是以农业为主。秦地的农业经济对三秦文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使其具有了农耕文化的特色。中国古代以农立国, 重农轻商, 农业生产发达, 这种经济环境对文化产生了重要作用, 使传统文化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农耕文化。三秦文化也是如此, 具有浓厚的农耕文化的特征, 表现为安土乐天的生活情趣、重农轻商的社会传统和务实轻虚的思想倾向等。(三)秦地环境培育起来的三秦文化还有一种怀旧的历史惰性三秦大地特别是关中地区优越的自然条件, 使中国古代许多王朝和政权在此建都, 从而促进了秦地经济和文化的繁荣。处于封建社会上升时期的汉唐王朝, 其开放的先进的文化直接影响到了三秦文化。三秦文化早期阶段就如汉唐文化所表现出的气势一样, 充满朝气, 充满活力, 充满生机。涌现出了像司马迁、张骞、班超、杜牧、韦庄、薛涛等心胸广阔, 才华横溢, 气质非凡, 开拓进取的伟大人物。作为地域文化, 三秦文化的早期发展是令世人注目的。然而唐代以后, 秦地经济的发展逐渐减缓, 文化的发展也不如早期的繁荣。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至少有以下方面: 一是随着国家经济重心的向东向南转移, 国都迁出关中, 关中丧失了作为全国政治、文化中心地位, 因而对秦地经济和文化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二是关中平原虽然自然条件比较优越, 宜于农耕, 但因面积所限, 不利于大规模发展, 而秦地南北部的宜于农耕的面积也比较有限; 三是战争的破坏, 不利于秦地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宋元时期, 三秦地区长期处于战争前沿, 是汉族政权与少数民族政权相互攻防的动荡地带, 这使得秦地的发展严重受阻。三秦文化在经由唐宋时期由盛而衰的转折之后, 于是在其文化之中便逐渐孕育出一种怀旧的历史惰性。这种历史惰性是三秦文化经过历史性转折之后, 在小农经济的土壤里滋生成长的。封建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所养育出来的文化, 使人多安于现状、重土乐天、知足常乐, 即使对现实产生不满情绪, 也不会去积极努力的开拓创新, 改变改造现实, 达到理想的目标; 与此相反, 更多的时候是自我在心理上消除不满, 以回想过去的满足和盛况求得心灵上的满足和安慰, 这有如鲁迅先生所概括的阿Q 精神。三秦文化的历史发展由盛而衰, 这种事实是人们在现实中无法接受的, 人们想起了三秦大地昔日的盛况, 想起了汉唐盛世的开放气象, 想起了。。。 长此一往, 便在三秦文化中积淀形成一种怀旧恋古的历史惰性心理。直至今天, 这种惰性心理还程度不同的存在于秦人的身躯之中, 千年帝都除留给今天人们丰富的历史文物和古迹之外, 还留给人们意识中的废都衰败倾向, 这些都是在振兴发展三秦文化中必须注意克服的问题。四.三秦文化的优良传统和思想特征(一)以人文为主导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天人合一。从司马迁到张载, 从周秦文化到宋金元明清的关中学术, 都把人与自然看成是有机的统一体, 自然环境既能影响人生, 人生又能作用、影响于环境, 认为人有生命与灵气, 自然也有生命与灵气。正是在这种精神鼓舞下, 三秦父老生生不息, 发扬奋斗精神, 创造自己的文化, 描绘自己的理想境界。(二)纳异进取的开放精神与重视实用、讲究功利的文化心理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 八百里秦川地处西北黄土高原, 东有潼关, 南有秦岭, 西部与北部有连绵的戈壁和沙丘。如欲发展必须以积极进取的精神向外开拓。历史证明, 周秦汉唐都是以关中为根据地向全国开拓并且迅速地成为全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另外,三秦文化是在吸收中原文化、东方儒道文化、法家文化、佛教文化的优秀成果的基础上丰富发展起来的。秦人在东进开拓的过程中, 自然地培养了重实用、讲功利的文化心态。当然, 这一思想特征并不是凝固不变的。三秦文化发展的前期, 明显地表现出其开放性和积极性, 明清以来, 由于经济、政治中心的转移, 三秦文化逐渐走向了保守与封闭。(三)求实尚孔的原朴风气, 酷爱传统文化的怀古心态秦人尚朴古有定论。从司马迁到张载都强调礼仪, 提倡务实。张载: “关中学者用礼渐成俗。”程熙则评价: “关中人刚劲敢为。”果然, 江藩在国朝宋学渊源记中评价李因笃时称到“平生尚气节, 急人之难。亭林在山左被诬陷, 因笃走三千里, 至日下泣诉当事而脱其难。性慷直, 面斥人过, 与毛奇龄论古韵不合, 奇龄强辩, 因笃气愤填膺不能答, 遂拔剑斫之, 奇龄骇走, 当时相传为快事”。所以, 秦人提倡“道不虚谈, 学贵实效”。总之, 三秦文化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上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三秦文化在公元906 年以前, 曾集中反映了中华文明的成就, 以汉唐长安为标志, 如日中天地照耀着整个世界; 宋元以后, 三秦作为临制西北的军事重镇, 凭借其地理与文化优势, 仍然在历史上有杰出的贡献。三秦文化的绘画艺术源远流长, 从史前的半坡彩绘到唐宋名人名画, 再到当今长安画派, 从工整细腻的宫廷绘画到粗犷豪放的民间绘画, 形成了既与中国主流文化难以隔断的传统, 又颇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艺术风格, 值得我们学习研究。参考文献:(1) 鲁鹏.三秦文化的历史发源及特性 [J]. 兰州学刊,2011(2).(2) 毛曦.自然环境与三秦文化的地域特征 [J].唐都学刊,1997(3).(3) 何金铭.三秦文化从书 [M].西安:三秦出版社,2005.(4) 臧振.文化交流与三秦兴衰 [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1993(4).(5) 赵吉惠.三秦文化 [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6.

做任务,路过。。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地球上任何一种自然资源都是有限的。据有关资料显示,地球上尚未开采的原油储藏量已不足二万亿桶

节约资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人需求的无限性与资源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是人类生存的永恒矛盾。

论文研究可以从哪些视角

社会学视角,心理学视角,生物学视角等等

传播学视角,文化资本视角,对比分析视角。要看你从哪个方向上来写……

博士论文有2个理论视角可以选一个写。论文的研究视角有很多,宏观一点的视角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微观的研究视角有调查实证、理论创新、横向横向比较等等。

法学论文研究视角

要想写出一篇优秀的 毕业 论文,少不了论文拥有一个新颖的题目,论文题目足够有吸引力能够顺利答辩评审老师。那么关于法学相关专业的论文题目有哪些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2021法学相关专业的论文题目与选题方向,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刑法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1、刑事立法应力戒情绪

2、论中国贪污受贿犯罪死刑的立法控制及其废止

3、中立的帮助行为

4、网络空间中犯罪帮助行为的制裁体系与完善思路

5、累犯从严量刑适用实证研究

6、罪数论与竞合论探究

7、我国反恐刑事立法的检讨与完善

8、论《刑法》第383条之修正

9、窃取网络虚拟财产行为定性探究

10、言论自由与刑事犯罪

11、刑事立法:在目的和手段之间

12、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13、也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修改

14、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刑法教义学的阐释

15、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制裁思路

16、扰乱法庭秩序罪的修订:以律师为视角的评判

17、《刑法修正案(九)》的犯罪控制策略视野评判

18、从业禁止制度的定位与资格限制、剥夺制度的体系化

19、贪污贿赂犯罪最新定罪量刑标准体系化评析

20、刑法中“致人死亡”的类型化研究

21、论警察防卫行为正当性的判断

22、旅游型海岛的犯罪现象:鼓浪屿案例研究

23、交叉式法条竞合关系下的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

24、共谋射程理论与共犯关系脱离的认定

25、犯罪的定义对犯罪构成边界之限制

26、违法相对性理论的崩溃

27、论共犯关系脱离的具体认定与法律责任

28、P2P网贷与金融刑法危机及其应对

29、自首与立功竞合时该如何认定问题研究

30、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性质与界限

31、外来人口、户籍制度与刑事犯罪

32、犯罪竞合中的法益同一性判断

33、当代中国“校园暴力”的法律缺位与应对

34、刑法总则的修改与检讨

35、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研究

36、义务犯理论的 反思 与批判

37、结果的推迟发生与既遂结论的质疑

38、非法集资行为的法律规制:理念检视与路径转换

39、克服正当防卫判断中的“道德洁癖”

40、不作为因果关系的理论流变与研究进路

41、行贿受贿惩治模式的博弈分析与实践检验

42、论我国想象竞合的规则及其限制

43、客观归责论再批判与我国刑法过失论的完善

44、论刑法中的精神病辩护规则

45、刑法职业禁止令的性质及司法适用探析

46、传统与现代:死刑改革与公众“人道”观念的转变

47、新刑法工具主义批判与矫正

48、酌定量刑情节法定化的路径选择及评析

49、论间接结果及其扩张刑罚功能之限制

50、立法论视角下嫖宿幼女罪废除之分析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参考

1、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2、论法治中国的科学含义

3、法治社会建设论纲

4、“法不禁止皆自由”的私法精义

5、加快法治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中国语境中的法律实践概念

7、软法研究的多维思考

8、地 方法 治建设及其评估机制探析

9、法律人思维的二元论兼与苏力商榷

10、论法律视域下社会公权力的内涵、构成及价值

11、法教义学的应用

12、论国家治理现代化框架下的财政基础理论建设

13、“善治”视野中的国家治理能力及其现代化

14、论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15、全面推进法制改革,加快法治中国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法学解读

16、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系论纲

17、依法治国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18、全球治理视野下的国际法治与国内法治

19、中国法治指数设计的理论问题

20、论协商民主在宪法体制与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

21、法治评估及其中国应用

22、共和国法治认识的逻辑展开

23、我国上位法与下位法内容相关性实证分析

24、媒体负面报道、诉讼风险与审计费用

25、当代中国法治实践中的“法民关系”

26、中国法学研究格局的流变

27、社科法学及其功用

28、法学研究进路的分化与合作--基于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考察

29、论中国法治评估的转型

30、“失败者正义”原则与弱者权益保护

31、逻辑与修辞:一对法学研究范式的中西考察

32、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33、社科法学的传统与挑战

34、建构法治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工程

35、全球化时代比较法的优势与缺陷

36、“法治中国”建设的问题与出路

37、论社会权的经济发展价值

38、法治精神的属性、内涵与弘扬

39、法律人思维中的规范隐退

40、法学研究及其 思维方式 的思想变革

41、当代中国法治话语体系的构建

42、新中国法学发展规律考

43、立法与改革:以法律修改为重心的考察

44、法律 教育 的起源:兼议对当下中国法律教育改革的启示

45、法律程序为什么重要?反思现代社会中程序与法治的关系

46、中国法治指数设计的思想维度

47、法律世界观紊乱时代的司法、民意和政治--以李昌奎案为中心

48、中国法治评估进路之选择

49、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纲领--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认知与解读

50、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诠释

电子商务法论文题目

1、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专题研讨--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内核

2、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构建研究

3、 电子商务立法若干问题研究

4、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研究

5、 电子商务税收法律规制研究

6、 WTO框架下的电子商务法律问题

7、 论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基本架构

8、 关于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设想

9、 中日韩电子商务法律环境比较及启示

10、 借鉴美国立法 经验 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

11、 电子商务法律环境的构建

12、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研究

13、 假货治理在电商时代遭遇的法律困境及其应对

14、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国际接轨与中国特色

15、 出口导向下跨境电商的法律风险防范

16、 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权利警告的规制

17、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规制的缺失及完善路径

18、 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服务法律体系及监管问题研究

19、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与电子商务法的互动关系研究

20、 电子商务平台性质与法律责任

21、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机制的构建

22、 浅议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构建

23、 电子商务法律救助体系构建研究

24、 网络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25、 浅析网络消费者权益之法律保护

26、 论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法律的冲突与协调

27、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立法现状及对策

28、 中国电子商务纠纷在线治理研究

29、 消费者网购现状与法律保障机制的建立

30、 中国电子商务信用法律体系的完善

31、 网络团购的法律关系及规范化建议

32、 电子商务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

33、 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民商法的创新

34、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求偿权的法律保护

35、 网络购物维权的困境及法律救济

36、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评析

37、 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框架构建及应对方略

38、 GATS中的电子商务法律规则研究

39、 医药电子商务的法律规制探究

40、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立法现状及对策分析

41、 法律视角下电子商务退货运费险费率问题

42、 浅析电子商务领域犯罪及其对策研究

43、 电子商务中信用炒作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

44、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45、 法律视野中的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平台

46、 中国电子商务法治时代来临

47、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48、 现行电子商务法规机制研究

49、 大学生网购纠纷及对策研究--以在杭高校为例

50、 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法律问题

51、 浅析电子商务中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52、 电子商务企业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53、 法律视角下网络团购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54、 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则的法理分析

55、 第三方支付法律问题研究

56、 国际经贸电子商务对中医药贸易实务的影响及相关问题研究

57、 论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法律保护的路径

58、 C2C交易模式下的物流法律纠纷

59、 电子商务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法律机制分析

60、 我国电子商务企业税收征管的现状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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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谈“论文写作”的时候永远避不开的另一个话题就是“研究”,因为学术写作永远是研究工作的一部分。如果说你没有研究工作作为基础,或者说没有研究需要的话,那么你也就没有论文写作的需要。我希望,我们同学千万不要把论文写作仅仅作为完成学业的某个阶段性的任务而已,千万不要说因为要完成学年论文、毕业论文,或为了考研、取得学位,我们才去写一篇论文。我觉得固然有这么一个功利性的需要,可是写论文它最终对于我们每一学子的价值却决不仅仅是完成这么一个任务。在完成这么一个任务过程中,它最终会使得你的能力获得成长,它会让你获得认识世界的一种新的视角,而且这一视角会让你的思维更加有条理、更加系统。我们写论文也好,做研究也好,它们对我们人生最重要的一个价值就在于此。我们常会注意到,有的人讲话也好、思维也好,会非常的清晰,有条理且深入,他可以把一个很简单的问题讲得非常透彻。而另一些人呢,可能他的语言、思维非常混乱,表达见解也比较浅薄,这是为什么呢?很可能就是因为前者做过一些研究工作,他经常去思考和写作。因为他有这么一个经历,所以他的思维得到了其他人所没有得到的训练。我们做研究的目的之一是使我们的思维得到训练,能力得到成长。

我们为什么要写作呢?我觉得,写作最主要目的就是交流。如果说我们生活在一座孤岛上,或被囚禁在一个黑屋子里,那么我们就没有交流或写作的需要。我们之所以去写作,是因为我们觉得有些想法是有意义的,我们希望这种有意义的想法能被其他人听到。既然是一种交流,那么你的写作就一定具备一个读者的角度。你不可能仅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去说我这个问题是怎样研究的,我的思考是怎样的,这个可能并非很好的交流方式,它很有可能变成一种自言自语。

那么,为什么要去做一个学术的写作呢?简单说有这么几个方面吧。首先,它是为了与同行交流心得或者成果,你只有有了研究成果或心得的时候,你才会去做一个旨在交流的写作。如果说你读了很多书,可是你没有任何的心得,没有任何的收获,那么这时学术写作会非常勉强。其次,对作为初学者的学生来说,刚刚进入研究生涯,学术写作可以训练一个人的研究能力。它既是研究成果的一种载体或表达,本身也是学术研究的内容。我们如果从不写作,只是叙而不作,可能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你的思维很难有条理、体系化,以及比较深入。因为你不写下来,你很难去注意到其中的一些微妙之处和细节问题。总有一些你之前没有意识到的模糊点,你只有去写的时候才会发现它们,然后进一步去做研究。因此,学术写作本身就是研究的一部分、一个环节。这是我觉得我们为什么要进行学术写作的原因,也是为什么我们的大学越来越强调论文写作,比如说学期论文、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等。到了研究生以后,论文更是我们最主要的训练方式。我们甚至要通过写一篇学术论文来获得一个学位。即写论文是我们研究工作最重要的载体,同时也是它的一部分。

学术写作和其他写作有什么区别呢?我觉得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尚刚教授在给博士生讲论文写作的时候提到的一句话,非常简洁又非常完整。他就用简单的几个字就概括了学术写作的几乎所有面向。他认为一篇论文要“繁丰、细密地证明新说”。“繁丰”就是言之有据,以充分的原始资料为论据。“细密”指的是论文形式上言之有理,逻辑结构严密妥帖、步步为营。“新说”指的是言必己出、匡正旧误、建立新说,“惟陈言之务去”。为什么说这句话包括了论文写作的所有面向呢?首先,写论文的前提是你有一个新说,有一个创新。为什么我们学校越来越注重论文写作呢,是为了培养我们的创新能力。文科学子的创新能力就是要通过写论文、做科研来培养。那么,为什么可以通过写论文来培养呢?是因为要写论文,你就要有一个新的想法或观点。你要没有任何新的想法的话,你就没有必要去写一篇论文。即你要有新说。其次,写作文需要论证,并不像我们写其他散文、抒情诗歌以及其他文体那样,只要去表达就可以了,未必需要我们那么有完整的逻辑去证明它。可是论文是一定要论说、证明的,你仅仅提出一个观点,哪怕这个观点非常新颖、从来没有任何人提出过,可能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你没有去证明它,那么它也只是一个假说、甚至猜测而已。这个假说可以成为研究的对象或论题,可是它成不了一篇论文。最后,论文写作在形式上要繁丰、细密。你要有很多的材料去支撑它,你要把这些材料以某种有条理、有逻辑、有深度、有体系的形式组织起来。可能有很多同学写论文时会觉得,我也有一些比较好的想法,可是这些想法几句话就讲完了,那么这个很可能就是你很难写成一篇论文的重要原因——你没有办法去繁丰、细密地去论证。这可能是因为你没有足够多的原始材料,也可能是因为你没有把细节想清楚,还可能是因为你没有对论文的逻辑和结构做一个妥善的设计。以上所有问题,都会导致你的论文写不好。

那有同学会讲:“老师,您这个要求是不是有点太高了?”可能是有点太高了,可是从另一个角度讲,它对所有人都是公平的。我们做了几十年研究工作、写了很多论文的学者,同样会觉得有时候也很难做到每篇论文都是那么有新意,或者说做到那么繁丰、细密。有时候也会觉得自己的论证并不是那么完整,并不是那么让自己满意,这个是很正常的事。但我们要把它作为一个目标,从我们本硕阶段就开始去努力。

作为一个初级的法律人,我们怎样去做才能朝着正确的方向成长呢?我觉得对我们本科生来说,比较重要的还是阅读,就是你要去读很多的书,去读学术著作,因为若没有足够的阅读的话,你很难进入学术的传统。即便是你有些很好的想法,你也很难把它以一种论说的形式表达出来。其次,你要尝试去“研究”。哪一种同学比较适合读研究生或者从事学术工作呢?我发现常常是那些比较喜欢论辩、提出异议或和别人争论的同学。我们大家可以留意一下,你自己或者你旁边的同学有很多种类型的,可能会有一种同学特别善于记忆,他应付考试的能力非常强。这部分学生在本科期间的学习会比较从容、成功,但到了硕博的时候可能会遇到一些瓶颈,因为他可能会很难去发现问题,很难形成一种研究的思维方式。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在学习法律的早期阶段养成研究的习惯,你要经常去思考问题,思考一个为什么。至于这些困惑或问题,你要通过去找资料来解决它们。你要跟别人交流,你要尝试把你的想法比较系统、完整、准确地表达出来。这就是我们说的所谓的“研究”。最后,你要去写。适当的时候,当你觉得你的想法足够新颖或你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差不多已经充分时,你要把它写出来。这个写作是对你能力的训练,也是你前期学习的一个成果,是对前期思考的一个检验。

以上是一个开场白,简单地说我们为什么要写论文、写论文的目的以及我们在本硕阶段应该如何去看待研究和写论文这件事。

希望能帮到你 哪怕一点点就业的门槛和物价一样越来越高了,有的招聘单位居然要求女生乳房要对称了!按此速度发展下去,不久的将来可能要求SIZE36以上的女生才可参加面试了参加过应聘、艰辛地找过工作的人都有体会,没找过工作,逛过街的人也知道。在用人单位“买方市场”的今天,求职者常常受到就业歧视,理由五花八门,甚至荒唐可笑,略加归纳,列举如下:身高歧视。这是司空见惯的,女营业员身高158厘米,外表秀气,开朗活泼。。。要求类似选美。因为大家太常看到了,以至于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了!姓氏歧视。据报道,有个女孩毕业后,准备当一名营业员。她与一位经营布料的老板面谈。这位老板有意聘她,但一听女孩姓裴,便马上改变了主意。从此,先后十余次求职均被拒之门外,只因女孩姓“裴”。性别歧视。很多企业招用员工时将女性拒之门外。同等条件下,除非女性应聘者特别优秀才会考虑,而对男性并没有这个要求,这就是传说中的‘宁要丑男武大郎,不要才女穆桂英’!!经验经历歧视。在一些招聘广告中,常常有对“经验”的要求,这使一些根本没有工作经验的大学生或无工作经验的人才望而却步。其实,有些职位对经验的依赖并不多,只要经过短期的接触或培训就可胜任,试问刚跨出高校门槛的大学生怎么会有两年以上的销售经验(不排除个别情况)、*******经验呢?对于应聘者来说,个人经历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有过犯罪前科或坐过牢的人,他们的就业道路将是处处碰壁、一片荆棘。所以大家一定要理性、冷静的思考自己的人生,不要走上不归之路!!!学历学校歧视。有很多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对“学历”的要求动辄以硕士、博士为硬性标准,但实际上所需人才的岗位有专科学历就足以胜任,没有必要高薪聘用硕士、博士,造成无谓的人力资源浪费现象;有的企业则对名牌大学情有独钟,非名牌毕业生不录用;而有的企业则偏爱“海龟(归)”,有句话叫:“海龟上岸,土鳖滚蛋”。血型歧视。一家公司不惜重金聘请销售总监和国内、国际市场销售经理,除了要求高学历、多年在大型企业的工作经验、出类拔萃的管理开拓能力之外,还有一个条件:血型为O型或B型。在招聘时对血型有要求实属少见。???难道企业也像女生一样迷恋星座?户籍地域歧视。现在各大城市都有许多工种不允许外地人涉足,也就是户籍歧视。北京就明文规定一些行业限制使用外地人员,如金融与保险业的各类管理员、业务员、会计、出纳员、调度员、星级宾馆前厅服务员、收银员、话务员、核价员、出租车司机、办公室文秘等,这些工作都不许没有北京市户口的外来人员从事。此外,地域歧视也相当严重,比如前一段时间炒得相当热的《河南人惹谁了?》、《千万别惹东北人》等书都反映了地域歧视的严重态势。类似的就业歧视现象不胜枚举。按照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规定,人人都应有机会凭其自由选择和接受的工作来谋生的权利,并将采取适当步骤来保障这一权利,但公民平等的就业权利在现实中却不断被阉割。针对上述就业歧视现象,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中国需要制定《反就业歧视法》,明确确立就业平等、禁止就业歧视的法律原则,并由政府部门履行对就业市场歧视性行为的监管职能。其实,是我国立法滞后了,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禁止就业年龄歧视的法律,如美国有《雇佣年龄歧视法》,禁止任意的年龄歧视。而我国缺乏对个人就业权利和就业机会的法律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增加了社会就业成本,降低了社会总福利水平,造成人力资源的不当配置和严重浪费。良法是人类理性的体现,同时又促进人们形成理性的理念。如果继续纵容如此明目张胆的就业歧视,忽视弱势群体,那么法律的公平价值、秩序价值又何以体现。在秉承‘人人生而平等的’美国,没有几个人敢如此嚣张的挑衅法律的威力!同样因身高受歧视的案件,在我国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尚未修改时在重庆等地区也发生过,但是正是因为没有一部明确的法律来保护这一弱势群体,现实生活中,就业歧视的现象仍屡禁不止!因此,我认为,为保护就业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各类人在劳动力市场中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制定《反就业歧视法》势在必行,以禁止在劳动力市场中出现的种族、性别、年龄、地域、户籍、相貌、身高和学历在内的任何形式的歧视。禁止就业歧视的立法理由及其法律界定近年来,随着人权保护的观念深入人心,就业歧视(Employment discrimination,又称职业歧视 )问题渐渐凸现,并日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而就现状而言,我国立法上对于就业歧视的规定不够完善、缺乏可操作性;法学理论上对就业歧视也未能形成合理统一的观点;而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上所存在的歧视壁垒更是比比皆是。因此,亟需制定禁止就业歧视立法。本文仅对禁止就业歧视的立法理由和就业歧视的法律界定展开研究。“歧视”在现在的一般含义是指根据阶层或者群体而不是根据个人的特长或优势加以区别对待和考虑 。虽然上述定义过于宽泛,但歧视本身的确是一个中性词汇,在经济学中更是如此。正是基于此,经济学中甚至法学界中一直有着是否应当反歧视的争论。关于其如何渐渐演化为贬义词,有学者这样描述:“歧”指岔道,“视”指看待,即白话文的“分别看待”。可惜“歧”字后来引申为专指若干条岔道中错误的那条,“歧视”一词也跟着添上了贬义。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差别对待都不合理,因为对于个体的人而言,差异是存在的,这其中有自然属性的差异也有后天努力所形成的差异。根据后天努力所形成的差异进行区别对待,比如根据技能,恰是促进人发展的动力。而只有以自然属性差异为标准进行的差别对待才是歧视。即便做这样严格的限定,这种一般意义上的歧视也远远超出了我们要讨论的范围。本文将仅围绕“法律含义上的歧视”对“就业歧视”进行讨论。一、禁止就业歧视的立法理由(一)反对立法禁止就业歧视的理由1、经济学上支持歧视的根据最早关注歧视的是经济学而不是法学。在经济学上,有很多理论支持歧视。经济学家认为“歧视”的根源在于资源的稀缺。由于资源稀缺,进而决定必须有竞争的市场才能最充分有效的利用资源。而竞争必然意味着选择和淘汰,这一过程也必然需要规则。根据竞争的各种规则,人就被分成了不同的群体。经济学家相信,一个完全竞争市场拥有众多的卖者和买者,所有没有一个买者或者卖者对价格有显著的影响力。在经济学家的眼中,不正确的歧视在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中不可能维持。因此我们可以也总是能够观察到这样的现象:有钱的可以乘坐豪华轿车、漂亮的女孩可以参加选美大赛、学习好的可以就读名牌大学、个子高的可以打篮球等等。上述种种,本身就是这个竞争的社会的一般规则。“可见,“竞争”和“歧视”,是形影不离的亲兄弟,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是同一种现象的两种说法。”因此,自由竞争就必然意味着歧视,只要我们需要竞争,就没有必要也不可能消灭歧视。2、企业用人自主权的需要有学者认为,将“就业歧视”套在私营或独资企业上,就回到了政府及社会在用人制度上直接干预其自主权的旧体制。企业追求的是赢利上的吹糠见米,而不是理论上的“道德关怀”。因此不能采用立法的方式反就业歧视。而就业歧视在所有企业都转变人才观念的时候,在整个社会对人才的评判标准趋于理性化的时候,在劳动力再不极度过剩的时候,便可自然而然的迎刃而解。更有学者进一步主张,人的一切选择行为都是歧视的。而就业歧视行为都只是企业们在“取己所需”而已,这么做怎么不会“增加社会的就业成本,降低社会福利水平”。甚至认为,正是“歧视行为”把人们配置到了他们各自最能胜任的职位。也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得到更好的发展。并总结性的主张,“就业歧视”行为是没有感情色彩的,是必需的,只有实行“就业歧视”企业才能找到合适的员工,才能发展,因此不应该立法反对就业歧视。3、合同自由和保持立法权威有学者在合同自由的基础上认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选择是否签约的权利,择优录取是行使这一权利的必然,因此“歧视”是双向“择优录取”的特殊表现形式。况且合同自由决定了,只有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时才会签约,所以不能认为这是歧视。再者“立法是神圣而严肃的事情,不能因事立法。而且有法不依、有法不执就相当于没有法。这也不是立法就能解决和杜绝的事,因为隐形标准难以约束”。(二)制定反就业歧视立法的理由尽管,对于是否立法禁止就业歧视尚存在争议,但是多数学者都是持赞同的观点。 我们认为前述反对观点并不成熟也缺乏依据,在总结已有理论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四点立法理由。1、 实现人类基本价值的需要自由和公正是基本的人类价值,为了实现它们有多种制度可以选择。传统的经济学鼓吹自由的竞争市场,而制度经济学家认为,自由竞争的市场未必就能产生平等。权势的个人或者集团的强制总是能够打破竞争的自由。而这正是我们需要政府的一个主要理由:即要在这种情况下确保所有个人都能得到保护。既然自由和公正是基本的人类价值,我们就必须确定公正的标准,在“程序公正”和“社会公正”之间做出选择。所谓程序公正意味着个人和权力机关应对同等情况下的他人一视同仁;而社会公正指结果平等,即社会地位和交往的结果应该是平等的。但是,显然社会公正与自由和繁荣的实现水火不相容,因此并非现代社会的适当选择。而程序公正必然要求不分种族、宗教、贫富或亲疏地保护同等的基本权利,换言之,程序公正就意味着实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此必须克服甚至消除歧视。2、 “和谐社会”的诉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而和谐社会的第一个特征就是社会阶层之间的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 在经济发展的关键时刻我们正面临严峻的就业问题、贫富差距问题,如果不能够在程序上保证各群体的包括平等就业在内的劳动权利,很有可能会造成某种社会动荡和不安。仅以受歧视的乙肝患者为例,除了已经爆发的周一超杀人案等恶性事件外,我们注意到种种激烈的言词出现:比如“我是乙肝患者,但我不是乙等公民”、“因遭乙肝歧视杀人,周一超能否成为孙志刚” 等报道。而在著名的“肝胆相照网”论坛注册的网民就已多达87,424人。 这些现象无一不在提醒着我们必须正视社会上存在的歧视问题,而就业歧视涉及人的生存权更是首当其冲。3、 立法反歧视是保障基本人权的途径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历来重视对人权的维护和保障。党的十五大指出:“要尊重和保障人权”,党的十六大重申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方针,同时提出了“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2004年,宪法又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国家保障和尊重人权”。我国近年来参加的《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人权公约和文献也已多达21个。而劳动权就是一项基本人权。虽然单位应当有自由的用人自主权,但是以同工作性质和需要无关的原因、随意地进行聘任、给予区别待遇必然会侵害特殊群体的基本人权,况且“不歧视加上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和法律不加歧视给予平等保护是保护人权的一项基本原则”,为此,有必要进行国家干预、通过立法以指引和矫正就业歧视的存在,这样才能建立更加完善的人权保障机制。4、 完善现行法的必然选择关于禁止就业歧视的立法,在我国并不是不存在,但是却失之抽象而缺乏可操作性。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且“公民有劳动的权利”。这两条结合起来是禁止就业歧视在我国的宪法渊源。而具体到部门法,虽然《劳动法》也明确禁止就业的“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歧视,并进一步规定“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但是由于缺乏具体的权利救济程序和民事责任。事实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曾对62个定点城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进行调查,结果显示,有67%的用人单位提出了性别限制,或明文规定女性在聘用期不得怀孕生育。而制定《反就业歧视法》,就是不仅要进一步明确就业平等、禁止就业歧视的法律原则,而且更要作出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规定,并由政府部门履行对就业市场歧视性行为的监管职能。二、就业歧视的法律界定(一)、国际条约对就业歧视的界定为实现反歧视的目的,在各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共同努力下,一系列的国际条约得以订立,力图为在国家和地区内反歧视设定最低的标准和范例。这包括:反种族歧视方面的《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性别歧视方面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劳动权利方面的1951年国际劳工组织第100号公约《对男女工人同等价值的工作付予同等报酬公约》,就业方面的国际劳工组织第111号《劳动和职业歧视公约》等。在这些公约里都对具体的歧视作了某种界定,虽然每个公约都限于其所旨在消除的具体歧视类型,但这些定义对于我们在法律上清楚界定就业歧视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比如《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一条规定“……对妇女的歧视一词指基于性别而做的任何区别、排除或者限制,其作用是为了妨碍或者破坏妇女基于男女平等、无论已婚还是未婚……享有的人权和基本自由”;而国际劳工组织第111号《劳动和职业歧视公约》认为歧视是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所做出的,后果是取消或损害劳动或职业机会均等或待遇平等的任何区别、排斥或者优待。但是,对于一项特定工作基于其内在需要的任何区别、排斥或者优待不构成歧视。“劳动”和“职业”包括获得业务培训、获得工作和特别职业,以及劳动条款和条件。111号公约所提供的定义从歧视的原因、存在的领域、侵害的权利三个角度对就业歧视进行了比较完善全面的界定。同时又排除了正当的不平等对待。这种定义方式尤为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不过,在借鉴国际公约对于歧视的界定时,我们不能忽略另外一个被视作是歧视的例外的相关概念,即积极行为(有时又称为平权行动)。积极行为(affirmative action,positive action)是指为了纠正已经存在的歧视行为,法律强制或者用人单位自愿给予某些法定人群优惠的行为。积极行为是实现事实上平等的工具。联合国秘书长采取暂行特别措施将联合国各级女性官员的男女比例提高到50/50的行政指示就是典型的例证。《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第1条第4款规定了这样的特别措施“专为使若干必须予以必要保护的种族或民族团体或个人获得充分发展而采取的特别措施,以确保此等团体或个人同等享受或行使人权或基本自由的,不得视为种族歧视”。(二)、其他地区和国家对反就业歧视的界定1、欧盟在介绍欧盟关于就业歧视的界定时,我们首先要注意,欧盟在进行成文法化之前,判例法已经预先对于歧视的含义作了限定。欧盟的判例法清楚地阐明,并非任何区别对待都等于被禁止的歧视,只有那些没有客观或者合理理由的区别对待,即非追求合理目的或者手段和目的不相称的区别对待才是被禁止的歧视。以此为前提,适用于欧盟成员国的《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公约》的《第12议定书》规定,“鉴于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并有权受法律平等保护的基本原则”,“任何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得到保障,而不因任何诸如性别、种族、肤色、语言、增交、政治、或其他见解、民族、或社会出身、同少数民族的联系、财产、出生或者其他身份等理由而受到歧视”。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对《议定书》的解释报告,这一界定是一种非穷尽的列举。之所以没有将其他的类型,比如身体或者精神残疾、性趋向以及年龄也加以列举的原因,是为了同《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公约》第14条保持一致性,以免使成员国误以为不被列举就不属于保护的范围。 而欧盟《建立劳动和职业平等待遇基本框架》指令 的第一条对就业歧视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在该指令中,就业歧视包括直接歧视和间接歧视。该指令先规定了歧视的类型限于宗教、或信仰、残障、年龄或者性趋向。接着指出,直接歧视是指因前述的原因对于相似条件给予另外一人较差的待遇。而间接歧视指因为所属群体不同而在适用表面中性的条件、标准或者实践将导致某一类群体处于不利境况时的情形,但是如果有合法目的,并且为实现该目的所必需和恰当的情况除外。2、其他国家和地区其他国家和地区对歧视的法律调控机制比较分散,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完善的平等法律制度的国家。在这些国家都有法律明文规定禁止直接和间接歧视、建立了独立的机构协助被歧视人、并规定了积极行为来保障平等的实现。在这一目录下的典型国家包括荷兰、爱尔兰、意大利、比利时、英国和瑞典。而其他国家则分散在多个法律中,且往往没有健全的体制来保障个人诉讼。在此,仅以爱尔兰为例介绍第一类国家的规定。1998年爱尔兰颁布了就业平等法,该法于1999年10月18日正式实施。 其第6条规定,在同劳动关系相关的任何方面禁止根据性别、婚姻状态、家庭状态、性趋向、宗教信仰、年龄、残疾、种族、以及国别进行直接和间接歧视。此外,在职场根据以上原因对职员进行骚扰也是被禁止的。而雇主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出现职场骚扰现象。该法既适用于公共机构也适用于私人部门,包括贸易协会、专业协会、以及职业介绍机构。至于积极行为,在爱尔兰只被允许针对性别、超过50岁的人、残疾人以及外国人采取。为了确保平等劳动权的实现,爱尔兰设立了两个机构分别处理个人投诉以及开展促进平等的活动,即平等事务调查处(Office of the Director of Equality Investigations)和平等事务局(Equality Authority)。前者拥有调查权,并可以做出有约束力的裁决,其对歧视的补偿裁决可以达到两年的工资总额。而后者实际负责平权行动和起草相关法案。(三)国内学者对于就业歧视含义的界定由于对于就业歧视研究的匮乏,国内学者对于就业歧视的含义都有着不同的观点。概括来看,国内学者对于就业歧视的定义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将就业歧视限定于狭义的就业过程或就业机会歧视有学者紧紧围绕劳动法的规定指出,“就业歧视是对平等就业权的侵害,所谓平等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能力,达到法定年龄的劳动者能够在劳动力市场上选择用人单位从而平等地获得参加社会劳动的机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肤色、国籍、个人身体素质等不同而遭受歧视的权利。” 也有学者给出了类似的定义,认为就业歧视是指“条件相近的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由于某些与个人能力无关因素的影响,自己不能够享有与他人平等的就业机会,从而使其平等就业权受到侵害的现象。”2、采取列举歧视表现的方法进行界定有学者采取列举方式表述了普通观念中对就业歧视的理解,指出,劳动力就业中的歧视包含三种不同的意义:一是表现为心理上的不喜欢,这是以招聘考官的个人喜好而定的;二是不公平对待,即对应聘者以不同的方式对持;三是不公平待遇,这种不平等的待遇主要是指劳动者的就业权利、社会地位、工资、福利等方面,它使劳动者在进入市场时就处于一种不平等的地位。3、根据歧视的类型进行界定有学者根据歧视存在的不同类型,比如是基于性别还是年龄等,对就业歧视做出了如下的定义:“就业歧视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和经济过程,其根源在于社会习俗,并被那些剥夺弱势群体的较好的教育与工作机会的体制所强化。它主要是指因种族、性别、年龄、地域、所受教育状况等方面的不同而给予的不平等待遇。根据造成这种不平等的原因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绝对不平等和相对不平等。”(四)对国内学者定义的评价1、定义狭隘概括来看,以上定义具有两个共同点。首先,定义都是以我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以及十二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为基础,将劳动法上的歧视限于侵犯就业平等机会,从而就业歧视的定义被限定为就业过程歧视。其次,定义都认为就业歧视是对平等权的侵害。我们认为,尽管以上定义基本上抓住了歧视本质上是对平等权的侵害这一核心,但却囿于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过分的限制了就业歧视的含义。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平等就业权是指劳动者不论其民族、种族、性别、宗教的不同,均享有平等的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换言之,我国《劳动法》上的就业权是指“就业机会权”。平等就业机会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就业资格的平等,二是就业能力衡量尺度的平等。但是,平等就业机会权仅是劳动权的直接体现之一,是实现其他劳动权的前提,劳动权的内涵远不止于此,还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法》第三条规定的其他权利。尽管我国《劳动法》在条文中只明文宣示“就业平等”,并且在第二章“促进就业”中明文列举了就业机会歧视的种类,但是,诚如上文所述,抽象劳动权下所有具体化的权利都理应平等获得保障,这是平等权的应有之意。因此,我们认为歧视不应被限定在就业机会歧视上,应当涵盖所有的具体劳动权。有的学者意识到了“就业歧视”的广泛含义,在定义“就业歧视”这一概念时指出:“所谓就业歧视,是指条件相等或者相近的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或者受雇者在就业时由于某些与个人工作能力无关的因素不能够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以及工资、配置、升迁、培训机会等就业安全保障的平等待遇,从而其平等就业机会受到损害的现象。” 尽管该学者在定义的最后又错误的把平等就业回归到平等就业机会,但是,从其定义中可以看出,该学者所意指的“就业歧视”不仅限于对劳动法上“平等就业机会”的侵犯,而且包括对于就业安全保障的不平等对待。基于以上,我们认为有必要在区分就业权和就业机会权的基础上,统一“就业歧视”的含义,避免将就业歧视进行不当的限制或者导致对于就业歧视的狭隘误解。2、忽视间接歧视的存在在国内学者的定义中,几乎都将视角限于就业的“直接”歧视上。我们认为,就业歧视不能仅限于直接的不平等对待。事实上,劳动过程中形式上的平等有时候会导致实践或实质的不平等。如果用人单位的招聘测试不恰当,有可能会排除某一类群体的被聘用。比如,在美国著名的Griggs v Duke Power Co一案中,用人单位提出了高学历的要求,而这个要求对于工作性质而言并非必要,并且在美国黑人这一人群往往学历偏低,因此这种高学历的要求大大降低了黑人的录用比例,被法院认为构成歧视。所谓间接歧视就是指这种对不同人群所采取的表面形式平等的对待。这种现象在我国也相当常见,但却往往被忽视、甚至司空见惯。比如,用人单位追赶潮流式的用书面测试的方式进行招聘,而测试内容却并不科学;还有对不同年龄段的人使用同样的体能测试标准等等。一般而言,如果某人将一种条件或者要求?C

文学论文的研究视角

我和你一个专业,这是老师给我们讲的方法文学论文写作过程(写什么——怎么写——怎么写好,三个环节各占1/3的时间和精力去完成) 1.选方向(写什么) 选择自己感兴趣和自身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 2.定题目(写什么) 在充分阅读材料的基础上,以有价值(即有新意)和能写好为标准,拟定具体的写作题目; 3.拟提纲(怎么写) 4.写初稿(怎么写) 5.修改直至定稿(怎么写好) 二、文学论文写作方向 (一)按文学研究基本领域划分 1.文学史方向; 2.文学批评方向; 3.文学理论方向。 (二)按文学构成要素划分(文学由作家、作品、受众和世界四要素互动构成) 1.作家研究 2.作品研究 3.接受研究(受众研究) 4.文学现象研究 (三)按文学研究视角划分 1.文学内部研究; 2.跨学科研究和文化研究。 三、写好文学论文应注意的问题 1.回到文本; 大量阅读原始材料(作品和研究资料),珍视个人阅读感觉、印象和体验,从阅读、回味、思考中“发现问题”,寻找写作方向,拟定写作题目。 2.力求创新; 问题新(研究方向、内容); 视角、方法新(分析、论证); 观点新(论点)——最基本; 材料新(论据)。 3.注重理论。 理论是基础,是梯子,是提升论文水平的必要条件。 有了前人总结的理论,就有了高于他人的平台,就能见他人所不能见,从而打开思路,深入挖掘

怎么抒情怎么来,不过要注意修辞,避免掉书袋

看你写哪方面的论文了,如果是文学类的,有“人文学视角”“传播学视角”“历史学视角”所谓视角就是论文研究的切入点,如传播学视角:文学作品所承载的一个时代的时代信息,如《了不起的盖茨比》传递了美国“爵士时代”的美国社会文化等...还是得根据你的论文方向,紧跟着就是研究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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