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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照食品安全方面的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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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照食品安全方面的论文题目

关于食品的毕业论文题目

你是不是需要了解关于食品的毕业论文题目,下面我为大家介绍关于食品的毕业论文题目,希望能帮到大家!

一、电子鼻在食品微生物污染快速检测中的应用

二、利用语义网技术实现的分布式异构食品微生物数据整合

三、食品中重金属元素检测方法研究进展

四、食品供应链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构建研究

五、企业参与食品可追溯信息共享的机理研究

六、中国食品安全危机背景下的底层食物自保运动

七、我国转基因食品法律界定研究

八、中国食品安全指数指标体系的构建

九、食品真空冷冻联合干燥技术研究进展

十、美国食品安全规制研究

十一、毛细管电色谱-激光诱导荧光检测法分析食品中的生物胺

十二、媒体传播对食品安全风险感知影响的定量研究

十三、我国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的评价及预测

十四、大学生转基因食品知识态度行为调查

十五、WHO食品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探析

十六、动物源性食品中喹诺酮类药物残留的检测

十七、测定大米粉中镉的质量控制与不确定度评价

十八、食品及食品包装材料中塑化剂的检测研究进展

十九、食品过敏原标签要求及生产过程控制初探

二十、食品中菊酯类农药残留检测技术研究进展

二十一、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发对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影响

二十二、食品流通环节安全保障策略研究

二十三、转基因食品舆情现状分析及新型科普模式的探究

二十四、基于背景值研究的湖北省香菇重金属风险评估

二十五、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路径选择

二十六、北京市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发展研究

二十七、信息不对称环境下有机食品消费行为分析

二十八、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协调发展与竞争优势保持研究

二十九、林下规模化生态养殖模式研究进展

三十、畜禽养殖中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措施探讨

三十一、浅析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三十二、对农资经营和监管问题的思考

三十三、浅谈饲料生产监管

三十四、论我国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制度的立法完善

三十五、对转基因食品产业的认知与科普对策研究

三十六、食品中的食用盐含量分级方法

三十七、食品中罗丹明B的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检测

三十八、塑化剂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三十九、我国食品检验技术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十、微生物防腐剂在食品保鲜上应用

四十一、源于食品加工副产物纳米纤维素晶体的制备及其在食品中的应用

四十二、中国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政策研究

四十三、HPLC测定食品包装用胶黏剂中5种树脂酸含量

四十四、食品包装材料中邻苯二甲酸酯的迁移规律研究

四十五、英美加三国食品监管法规及监督检查现状

四十六、食品安全信息获取渠道的选择影响分析

四十七、“一带一路”战略下我国食品工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四十八、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和原因

四十九、杭州市余杭区高中生食品安全知信行现状

五十、食用农产品包装接触用粘合剂安全管理探讨

五十一、当前我国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五十二、我国绿色食品及有机农产品权威性和影响力提升策略

五十三、食品接触材料中全氟和多氟化合物风险与管理

五十四、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信息透明度的国内外研究进展

五十五、食品安全信息需求服务与信息保障对策研究

五十六、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的侵权责任研究

五十七、一种基于555集成电路的粮食水分检测技术的'分析

五十八、谷朊粉的添加量对青稞面条品质的影响

五十九、社会共治理念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基于对胶水牛排事件的法律思考

六十、我国与国际组织航空食品法规标准的对比及分析

六十一、基于用户需求的食品包装扁平化设计

六十二、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研究

六十三、无损快速检测技术在生鲜食品品质鉴定中的应用

六十四、食品快检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的探讨

六十五、大理州市售食品细菌性污染情况分析

六十六、食品添加剂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六十七、荞麦酸奶的制备及工艺研究与分析

六十八、对创新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的思考

六十九、技术创新背景下食品工程的发展与演变

七十、绍兴地区粮谷类食品中铅镉和总汞含量的监测及暴露水平评估

七十一、食品安全标准的私法效力及其矫正

七十二、我国食品监管法律制度的历史演变和启示

食品工程毕业论文题目

引导语:关于食品工程这一专业,有哪些论文题目可以选择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工程毕业论文题目,供各位阅读与借鉴。

一、《微生物学》研究小课题

1、灵芝的生产与加工技术的观察研究

2、天麻的生产与加工技术的观察研究

3、不同消毒剂的抑菌试验

4、苏云金杆菌的药效试验

5、紫外线杀菌试验

6、紫木耳的高产生产试验

7、平菇的高产生产试验

8、木本植物的扦插试验

9、无根豆芽菜的生产试验

10、食用菌病虫害防治试验

二、食品安全、食品营养方向

1、综述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

2、保健品的发展前景

3、有关某一具体食品的营养素的分析和检测(比如,鱼,肉或红富士苹果等)

4、有关某一类人群的营养调查报告及营养监测

5、有关某一类食品的营养强化(比如,赖氨酸,锌等)

6、某一类人群的营养和健康现状及分析(比如,婴幼儿,女性,老年人,青少年等)

7、冠心病患者的饮食及防治

8、糖尿病患者的膳食原则及防治

9、如何科学饮食

10、如何正确的摄入某一类营养素(比如,钙,维生素A等)

11、改进生产某一食品的工艺流程(比如,浅谈改进啤酒泡沫质量的措施)

12、综述绿色食品

13、综述无公害食品

14、分析各国的膳食结构

15、综述膳食结构跟体质、性格等关系

三、分子生物学、现代生物技术方向

1、微生物制剂的.生产与应用

2、基因工程技术的应用与发展

3、生物菌肥对植物的影响与作用分析

4、质粒的构建和扩增

5、现代生物技术在作物品种改良上的应用

6、生物信息学的发展和应用

7、魔芋的生长特性及功用

8、植物DNA提取方法的探讨与改进

9、红曲霉的液体培养方法优化

10、大肠杆菌质粒DNA提取方法的优化

四、生物技术方向

1、生物技术经济学分析

2、生物技术在医药领域的应用

3、我国的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

4、农业生物技术的发展与展望

5、基因重组技术研究现状

6、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评价

7、如何免费利用网上资源--生物技术网络资源的利用

8、浅谈生物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9、生物技术与环境治理

10、现代生物技术与食品工业

方便面食品安全问题论文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就是天大的事,它影响着人身体的健康,关乎着人的性命。 电视上的播出,报纸上的报料,揭发着一个个令人目瞪口呆的真相:那杯使我们馋言欲滴的珍珠奶茶,竟是从不堪入目的“地下工厂”里加工出来的;那颗红彤彤的枣子,居然是青色的冬枣在药水中泡过而变色成的。最近闹得全国沸沸扬扬、家喻户晓的“三鹿奶粉”,搞得人心惶惶。 我们如何相信天天吃的食物是安全的? 过去小学的时候,上学、放学路上我总是被小摊上那香气扑鼻的烧烤、无骨鸡柳、臭豆腐所吸引。这些琳琅满目的食品,惹得我口水流下三千尺,可又不知道是否有害健康,只能望而却步,咽下口中的口水,不得不远离这些诱惑。然而我真的不想吃吗?绝对不是,归根结底还是食品安全问题使我形成怀疑,因而在“好吃”与“安全”之间,我迷茫了。 就像“三鹿奶粉”事件的发生,伊利、蒙牛等多家奶企业的奶制品被查出含有三聚氰胺,市场上奶制品的销售量急剧下降,民众对各大品牌的奶制品作出了质疑,许多新生儿父母都不知给孩子选择哪种品牌的奶粉了! 按理说,食品安全是理所当然的。但现在谁能保证什么食品是安全的呢?食品安全不该是重印保质期就能蒙混过关,昧着良心赚黑钱,拿人民的健康当赌注! 食品的安全再度敲响警钟,有关部门应该更加重视食品安全的问题。加强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卫生监督检验能力,及时发现隐患,防患于未然,是摆在有关部门面前的紧迫任务! 安全食品何处寻? 愿垃圾食品远离我们的身边,让健康食品与我们相伴让食品安全处处寻!

不敢说新闻媒体说的是假的,但至少不是什么事新闻媒体都报道的。羊城晚报讯 记者夏杨、通讯员蒙丽报道: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柳春红6月1日晚证实,其与同事最近刊登在《食品科学》杂志上的一篇论文称,受包装中的塑化剂溶出影响,市售方便面和方便米粉存在不同程度的塑化剂污染。柳春红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连线专访时称,她多年一直在做富脂类食品的安全风险评估研究。去年10月,柳春红及其同事从广州市各大型超市随机采购不同品牌和口味的56份方便面和25份方便米粉食品作为样品。实验室检测结果显示,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的检出率均超过一半。柳春红解释说,这是方便面类食品塑料包装中最常用的两种塑化剂,在塑料加工时添加,可增加塑料的柔韧性。但添加了这两种塑化剂的塑料,一般不能用来包装富脂类食品,塑料包装材料中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容易从塑料中溶出,污染食品。方便类食品受塑化剂污染将带来多大的危害?柳春红在论文中援引英国农渔食品部规定的DBP、DEHP耐受量,即每千克体重每天摄入分别不超过0.01毫克和0.05毫克。如果一个体重60千克的成年人每天食用两包方便面(每包含面饼90克和调味料酱包8克),DBP、DEHP暴露值就有可能超标。柳春红在论文中建议,政府应规范方便面和方便米粉生产,完善或制定相关标准,制定上述塑化剂在食品中的最大允许含量,加强监测,并开展人群暴露的风险评价。

英国农渔食品部规定的DBP、DEHP耐受量,即每千克体重每天摄入分别不超过0.01毫克和0.05毫克。如果一个体重60千克的成年人每天食用两包方便面(每包含面饼90克和调味料酱包8克),DBP、DEHP暴露值就有可能超标。所以说,如果每天你只吃一包应该问题不大。如果超过一包就危险了。因此,最近还是少吃为妙。留意相关的追踪报道吧。

摘要〕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决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当前来看,应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中介及研究单位的推动体系等九大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 〔关键词〕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监管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根据有关资料显示,1993年至1998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由3430亿元增至6000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2%。2003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更是首破12000亿元,远远超过汽车工业总产值9400亿元的水平。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2003年4月16日,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工作迈入了综合监管与具体监管相结合的新阶段,也表明了我国政府与时俱进、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然而,此后有关食品安全的负面消息依然不断,通过新闻媒体的深入追踪报道,我们知道了阜阳劣质奶粉、重庆火锅石蜡底料、太仓劣质肉松、山东"掺肥"龙口粉丝……。据媒体报道,《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新近完成的一项有关食品安全的调查显示,近期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82%的公众表示,这些事件"肯定会"引发自己对周围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心,13%的人表示"可能会"。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一、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据我们初步统计,1949年至今,我国部级以上机关所颁布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以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等多达840篇。其中基本法律法规107篇、专项法律法规683篇、相关法律法规50篇;文革前(1966年5月前)7篇、改革开放前(1978年12月前)1篇、改革开放后(1978年12月后)832篇。国务院于1979年8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1月19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30日发布了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这3个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相继构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包括:第一,《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食品卫生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从此条可以看出,《食品卫生法》的"食品"概念是狭义的,并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与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者使用。而食品安全问题本身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法律应当反映出食品在这个过程中的整个生物链条,仅对食品生产经营阶段中发生的食品安全法律关系进行调整使得该法出现了较大的法律监管盲区,从而造成了政府部门对饲料中加入瘦肉精、农药大量残留、滥用抗生素、食品储存污染等诸多问题的监管滞后和监管不力。第二,《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根据该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而1998年机构改革之后,我国食品监管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已形成了食品安全多部门的监管体制。2004年9月1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再次对有关部委的职责分工加以调整和明确。《食品卫生法》关于执法主体职责的内容应当顺应现实的改变做出相应的调整。第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和经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相比,我国缺少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例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同时,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等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第四,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的规定不严、衔接不顺、内容不全。以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为例,对违反该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吊销卫生许可证。食品卫生是食品安全最基本的要求,对违反卫生规定的当予重罚。然而根据该法,在一般违法情况下,除了责令改正和警告之外,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落在执法机关的自由裁量范围之内,且不说罚款的上限太低,如此"可以"也为追究违法者的行政责任创造了迂回的空间,极有可能连区区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也不了了之。类似的规定总和起来,执法不力也就难免了。再如,《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只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即构成犯罪,依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两者相比较可以看出,在同一罪名上,《食品卫生法》要求违法行为具有人身伤害后果才构成犯罪,而《刑法》则强调当违法行为具有危害人身健康的危险性时即构成犯罪。两者尺度的不统一,往往会造成行政执法部门在对待"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上述违法行为时,仅仅因为危害结果尚未发生,就依据《食品卫生法》做出不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决定,用行政处罚代替刑事追究。法律衔接的不统一给了违法食品业主以喘息的可能,削减了法律的惩处力度,也为司法机关再度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造成了时间上的拖延。其主要原因是《食品卫生法》修订在前,《刑法》修订在后,这段时期内无论是食品安全问题还是国家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均有加重之势,《刑法》的修订是顺应了当时食品安全的要求。可见《食品卫生法》的滞后性已经显现。第五,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综上,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首先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在是否将《食品卫生法》修改为《食品安全法》的问题上,还有不同意见。我们认为,食品卫生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部分,无论是从法律的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的内容考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都应围绕"食品安全"这一核心加以建设。建议方法有二:一种是把《食品卫生法》更名为《食品安全法》,作一次全面修订和补充;另一种是重新制订一部《食品安全基本法》,作为食品安全领域的"母法",其基本内容至少应当包括如下方面:(1)目的:综合促进和保障食品安全。(2)定义:明确"食品"、"食品安全"等名词的法律涵义。(3)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国家对食品安全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4)监管体制:以法律的形式提出我国食品安全基本监管框架和各方职能。(5)食品安全监管原则:确保人民身体健康,注重科学依据,控制和预防并重,公开、客观、公正,等等。(6)社会其他各阶层的食品安全责任。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主,还包括与食品相关的行业、食品行业协会以及消费者等。(7)应急处理。(8)标准检测,含市场准入。(9)安全风险评价。(10)信用体系。(11)食品安全信息网络。(12)宣传教育。(13)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的推动。(14)法律责任。强调监管主体的违法责任、做好与《刑法》的衔接、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设置严厉罚则。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如果行政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出于各种原因错误地理解和适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那么就算这些法律法规再完善,也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在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的问题不容回避。从我们了解并研究的一些案例看,有不少食品安全事故是由于失职或渎职等执法不力造成的,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也就不足为怪了。因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成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中的一个顽症,究其原因,不外乎是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不强、碍于情面和各方压力办"人情案"以及部分执法人员以权谋私、地方保护等等。要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注重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制订严密的工作纪律和内部审批程序、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大案要案领导集体决定制度,不断强化执法和执法监督,使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食品安全的论文题目

走出饮奶误区 喝出健康体质牛奶作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食物之一,其重要性逐步为人们所认识、重视。因为牛奶中牛奶营养丰富,含有高级的脂肪、各种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及较多维生素B族。其中蛋白质主要是酪蛋白、白蛋白、球蛋白、乳蛋白等,所含的20多种氨基酸中有人体必须的8种氨基酸,消化率高达98%。同时,牛奶中含有丰富的钙元素,能帮助人体燃烧脂肪,促进机体产生更多能降解脂肪的酶。为迎合当今 消费者对于牛奶的强烈追捧,现在市场上的牛奶饮品品种也是名目繁多:,“饮品”、“饮料”、“含乳饮料”、“乳制品”等各种名词令人眼花缭乱。而酸酸乳、优酪乳、麦乳精……以牛奶为主原料制成的饮品更是不胜枚举。这种形势难免令消费者走入选购奶制品的盲区。而伊利牛奶事件,“结核奶”事件更是一度令消费者陷入选购牛奶的恐慌:这从小喝到大的牛奶怎会在一时间成为了“杀人凶手”?那么针对这严峻的饮奶形势,广大消费者应如何走出选购误区,选购牛奶及牛奶制品呢?近几年来,一些企业为迎合消费者对香浓口感的追求,人为地向牛奶中添加香精、奶粉、增稠剂、稳定剂等,使牛奶味道十分香浓。很多消费者喜欢这样的产品,认为越香浓说明牛奶的品质越好。 其实,决定牛奶风味是否香浓的关键因素是牛奶中的乳脂。通常情况下,乳脂含量越高,牛奶的味道就越香浓。市场上有一种“特浓奶”,它有两类产品,一是各项指标与国家标准完全一致,等同于对鲜牛奶进行灭菌处理过的牛奶,企业只是把“特浓奶”作为噱头;二是其各项指标与上述牛奶完全一样,只是脂肪含量增加了0.2%~0.3%,这种产品叫做“高脂肪奶”更合适。很多消费者不知道,奶粉添加过多时,虽然牛奶“特浓”了,但其乳糖含量就会超标。按有关规定,牛奶中乳糖含量的正常标准为4.2%~5%,超过8%~9%就会对人体有害,如易引起腹泻等。此外,有些“特浓奶”还用了工业奶油和增稠剂,这种奶会影响身体对营养的吸收。有时,牛奶开封后上面浮着厚厚的一层奶油,一些消费者认为这样的牛奶是富有营养的。牛奶包装上被吸附的奶油实际上是一层油脂,是因为牛奶中的脂肪颗粒大,一段时间后脂肪就会上浮的缘故。如果您买到的牛奶没有这层奶油,您不妨看一下牛奶的外包装,上面可能会有“均质”二字。“均质”就是在加工过程中将牛奶中的脂肪球粉碎,使之充分溶解到蛋白质和水中,从而防止脂肪被吸附在牛奶包装上。经过均质的牛奶更有利于人体的消化和吸收,脂肪球的溶入也使牛奶产生更醇厚的乳香。这样的牛奶看起来比较稀,但营养价值却一点也不比黏稠牛奶低。同时,对不少人来说,“脂肪高”是个恐怖的词,因此在牛奶选择上也认为“脂肪越低越好”。其实,牛奶中的脂肪不能直接转化为人体脂肪,而且天然牛奶自身所含的脂肪比例并不高。因为,软饮料本身含糖多、热量高,多喝容易肥胖,而牛奶含有高蛋白质,又有少量的奶油和乳糖,能提供人体所需的能量,可以减少蛋白质的分解。适当地喝牛奶,能自然减少主食的摄入,有利于减肥。另外,很多人热奶时喜欢带袋一块放进锅里加热,或者直接放入微波炉,认为这样能更好地消毒,饮用起来更安全。其实这样做是不科学的。聚合物材料的主要成分是聚乙烯,在温度达到115℃时就会发生分解和变化,而且它不耐微波高温;铝箔属于金属型材料,微波加热会着火。所以,袋装奶不能放在沸水中煮,也绝对不能在微波炉中加热。 袋装奶是可以直接饮用的,但中国人不大习惯喝凉奶。如果一定要喝热奶,可以用开水烫热奶袋,或用微波炉专用容器加热。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牛奶,一种是用新鲜牛奶直接加工而成的,一种是把奶粉按比例加水还原而成的液态奶,也称还原奶。从营养角度讲,还原奶要次于用新鲜牛奶加工的奶,而且口味、纯度、鲜度也相对较差。在国外,产品以鲜奶还是以还原奶为原料是必须标出来的,但我国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而且也缺乏检测手段。 一般来说,鲜奶的奶味较淡,商家一般不会加奶粉,因为容易被发现。而超高温消毒牛奶较稠,味道也较浓,部分企业多在这里加奶粉。另外,一些调味奶,如草莓奶、朱古力奶、哈密瓜奶等及一些牛奶饮料,由于加了调味剂,味道很浓,加奶粉很难被觉察,所以奶粉用得较为普遍。巴氏杀菌奶和超高温灭菌奶在选购时可以从外包装进行区别。一般来说,采用新鲜屋形盒包装或袋装、瓶装的都是巴氏杀菌奶,其外包装上会有“巴氏杀菌”的字样,保质期不超过10天,有的不能超过2天,且需要冷藏保存。采用利乐包装的一般为超高温灭菌奶,外包装上有“UHT瞬间”的字样,保质期一般在一个月以上,可常温保存。此外,人们都知道,牛奶中的钙是最容易被人体吸收的。于是,一些厂家就把“高钙”作为卖点向消费者推销概念。其实,牛奶本身的含钙量差别并不大。 目前,我国对在牛奶中添加钙并没有具体的限制。但在天然牛奶中加进化学钙,似乎是提高了含钙量,但这些化学钙并不能被人体吸收,久而久之还会在人体内沉淀下来甚至会造成结石。而且,部分消费者认为价廉无好货,牛奶的品质和它的价格应该成正比。其实不然,价格昂贵并不代表其营养价值就高,其中还包括宣传广告费和包装费。还有部分消费者在购买时只看价格而忽视品牌品质。奶制品对卫生要求很严格,市场上有少数奶产品出自小厂,价格很便宜但质量得不到保障。除了这些我们在生活之中的饮奶误区,我们在选购牛奶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1、在食用牛奶之前,要看包装是否完整,并仔细阅读包装上的说明。一要看成分,否则就不知其含奶量,也难以判断其。二要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条件。如果不按条件保存,即使在保质期内也有可能变质。三要看生产厂名、地址和产品批准文号,以防假冒、伪劣产品混迹其中。四要看内在,鲜奶如出现沉淀、结块或怪味现象,说明已经变质,不可食用。2、一般晨起后会感到口干,有些人就拿牛奶解渴,一饮而尽,好不酣畅。如此“穿肠而过”,胃来不及消化,小肠来不及吸收,牛奶的营养价值也就无从体现。况且,如果单纯以一杯牛奶作为早餐,则热量也是不够的。为此,早上饮用牛奶时一定要与碳水化合物同吃。具体吃法可以用牛奶加面包、点心、饼干等,干稀搭配。可先吃点面包、饼干,再喝点牛奶;也可以在牛奶中加大米、麦片或玉米等做成牛奶粥。牛奶与碳水化合物同吃,一方面牛奶中所含的丰富的赖氨酸可提高谷类蛋白质的营养价值,反过来也可使牛奶中的优质蛋白质发挥其应有的营养作用。3、小口饮用,有利消化。进食牛奶时最好小口慢慢饮用,切忌急饮,对碳水化合物要充分咀嚼,不要狼吞虎咽。这样,可以延长牛奶在胃中停留的时间,让消化酶与牛奶等食物充分混和,有利于消化吸收。4、很多人会问何时饮用牛奶好?就营养而言,两者并无多大区别。按照一般的习惯,以早上或晚上饮用者居多。一般地说,如果每天饮用2杯牛奶,可以早晚各饮1杯。如果每天饮用1杯奶,则早晚皆可。晚上饮用牛奶可和在饭后两小时或睡前一小时,这对睡眠较差的人可能会有所帮助。因为牛奶中含有丰富的色氨酸,具有一定的助眠作用。5、对于牛奶煮混后,其营养成分会受点影响,如B族维生素含量会降低,蛋白质含量会有所减少,但总的损失不会很大。饮用方式要看各人的习惯和肠胃道对冷牛奶的适应能力而定。一般而言,合格的消毒鲜奶只要保存和运输条件符合要求,完全可以直接饮用。如果需要低温保存的消毒鲜奶在常温下放置超过4小时后,应该将其煮沸后再饮用,这样比较安全。6、特殊人群,巧选品种。有些人喝了牛奶以后,会出现腹胀、腹痛、腹鸣、腹泻的症状,医学上称之为“成人原发性乳糖吸收不良”。患有此症者可选食免乳糖的鲜奶及其制品,或直接喝酸奶。对高脂血症和脂肪性腹泻患者而言,全脂牛奶也不十分适宜,可改喝低脂或脱脂牛奶。老年人容易骨质疏松,可以喝添加钙质的高钙牛奶。牛奶作为我们的日常饮品之一,已经深入至我们的生活,所以作为消费者,我们在选购的时候,务必走出误区,选购正确商品,只要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的喝出享受,喝出健康!

食品工程毕业论文题目

引导语:关于食品工程这一专业,有哪些论文题目可以选择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工程毕业论文题目,供各位阅读与借鉴。

一、《微生物学》研究小课题

1、灵芝的生产与加工技术的观察研究

2、天麻的生产与加工技术的观察研究

3、不同消毒剂的抑菌试验

4、苏云金杆菌的药效试验

5、紫外线杀菌试验

6、紫木耳的高产生产试验

7、平菇的高产生产试验

8、木本植物的扦插试验

9、无根豆芽菜的生产试验

10、食用菌病虫害防治试验

二、食品安全、食品营养方向

1、综述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

2、保健品的发展前景

3、有关某一具体食品的营养素的分析和检测(比如,鱼,肉或红富士苹果等)

4、有关某一类人群的营养调查报告及营养监测

5、有关某一类食品的营养强化(比如,赖氨酸,锌等)

6、某一类人群的营养和健康现状及分析(比如,婴幼儿,女性,老年人,青少年等)

7、冠心病患者的饮食及防治

8、糖尿病患者的膳食原则及防治

9、如何科学饮食

10、如何正确的摄入某一类营养素(比如,钙,维生素A等)

11、改进生产某一食品的工艺流程(比如,浅谈改进啤酒泡沫质量的措施)

12、综述绿色食品

13、综述无公害食品

14、分析各国的膳食结构

15、综述膳食结构跟体质、性格等关系

三、分子生物学、现代生物技术方向

1、微生物制剂的.生产与应用

2、基因工程技术的应用与发展

3、生物菌肥对植物的影响与作用分析

4、质粒的构建和扩增

5、现代生物技术在作物品种改良上的应用

6、生物信息学的发展和应用

7、魔芋的生长特性及功用

8、植物DNA提取方法的探讨与改进

9、红曲霉的液体培养方法优化

10、大肠杆菌质粒DNA提取方法的优化

四、生物技术方向

1、生物技术经济学分析

2、生物技术在医药领域的应用

3、我国的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

4、农业生物技术的发展与展望

5、基因重组技术研究现状

6、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评价

7、如何免费利用网上资源--生物技术网络资源的利用

8、浅谈生物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9、生物技术与环境治理

10、现代生物技术与食品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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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何食为天: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食品安全新道路的探索分析食品安全现状 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引入食品安全保险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卫生发展欧盟食品安全法治对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的启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之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制度食品安全:最严食品安全法出台食品安全现状及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应用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对食品安全影响探讨美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对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再造的启示德国食品安全专家:关于中国食品安全的两个误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浅谈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欧盟食品安全监管法规对上海食品安全监管的借鉴

食品药品安全论文题目

民以何食为天: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食品安全新道路的探索分析食品安全现状 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引入食品安全保险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卫生发展欧盟食品安全法治对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的启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之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制度食品安全:最严食品安全法出台食品安全现状及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应用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对食品安全影响探讨美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对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再造的启示德国食品安全专家:关于中国食品安全的两个误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浅谈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欧盟食品安全监管法规对上海食品安全监管的借鉴

食品工程毕业论文题目

引导语:关于食品工程这一专业,有哪些论文题目可以选择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工程毕业论文题目,供各位阅读与借鉴。

一、《微生物学》研究小课题

1、灵芝的生产与加工技术的观察研究

2、天麻的生产与加工技术的观察研究

3、不同消毒剂的抑菌试验

4、苏云金杆菌的药效试验

5、紫外线杀菌试验

6、紫木耳的高产生产试验

7、平菇的高产生产试验

8、木本植物的扦插试验

9、无根豆芽菜的生产试验

10、食用菌病虫害防治试验

二、食品安全、食品营养方向

1、综述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

2、保健品的发展前景

3、有关某一具体食品的营养素的分析和检测(比如,鱼,肉或红富士苹果等)

4、有关某一类人群的营养调查报告及营养监测

5、有关某一类食品的营养强化(比如,赖氨酸,锌等)

6、某一类人群的营养和健康现状及分析(比如,婴幼儿,女性,老年人,青少年等)

7、冠心病患者的饮食及防治

8、糖尿病患者的膳食原则及防治

9、如何科学饮食

10、如何正确的摄入某一类营养素(比如,钙,维生素A等)

11、改进生产某一食品的工艺流程(比如,浅谈改进啤酒泡沫质量的措施)

12、综述绿色食品

13、综述无公害食品

14、分析各国的膳食结构

15、综述膳食结构跟体质、性格等关系

三、分子生物学、现代生物技术方向

1、微生物制剂的.生产与应用

2、基因工程技术的应用与发展

3、生物菌肥对植物的影响与作用分析

4、质粒的构建和扩增

5、现代生物技术在作物品种改良上的应用

6、生物信息学的发展和应用

7、魔芋的生长特性及功用

8、植物DNA提取方法的探讨与改进

9、红曲霉的液体培养方法优化

10、大肠杆菌质粒DNA提取方法的优化

四、生物技术方向

1、生物技术经济学分析

2、生物技术在医药领域的应用

3、我国的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

4、农业生物技术的发展与展望

5、基因重组技术研究现状

6、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评价

7、如何免费利用网上资源--生物技术网络资源的利用

8、浅谈生物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9、生物技术与环境治理

10、现代生物技术与食品工业

食品质量与安全检测方面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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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模式探索 [2009-08-02 06:56] 摘要: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还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维护。然而,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在全国范围内频频发生,显示我国食品安全正处于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现期。如何实现对食品安全科学、有效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受到社会各界前所未有的关注和重视。剖析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积极探索符合实际、切实有效的科学监管模式。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食品安全事件的层出不穷,牵动着无数人民群众的神经。食品安全成为连续多届“两会”的焦点议题,却一直未能取得显著成效。诚然,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复杂、系统的任务,离不开公众参与意识、企业诚信自律等多方因素的配合与协作。这些辅持力量的缺失是导致食品安全危机不容忽视的原因。但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存在的重大缺陷才是根本症结所在。 1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和问题 1.1我国面临的食品安全隐患 (1)源头污染。食品原料在种植和养殖过程中污染问题严重。我国种植和养殖业的现状多以农户为单位,分散面广,监管难度大,非法使用违禁农药和有毒有害添加剂的现象难以有效遏制,致使农产品的农药残留超标严重。一方面因农药、兽药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如食用被有机磷农药喷过的水果、蔬菜食品中毒和瘦肉精食物中毒;同时也为使用这些农产品原料加工的食品埋下了安全隐患。此外,环境污染也是不容忽视的污染因素。 (2)加工、贮存等过程中的污染。由于我国食品工业发展的时间较短,现有的食品加工基础设备落后,大多数企业规模小,仍采用传统或手工作坊式生产,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机械化和规范化程度低,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等因素,使得食品在加工、贮存过程中受到诸多有害物质的污染,这是造成食物中毒的主要因素。尤其是在人群密集的餐饮场所如学生食堂、建筑工地等集体用餐场所,若加工条件和基础设施简陋、缺乏必要的卫生设施,极易引起集体性食物中毒。 (3)制假售假现象猖獗。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转轨的阶段,受利益驱使,一些不法分子在食品中掺杂、滥用食品添加剂,甚至用非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近几年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案件,如阜阳劣质奶粉造成婴儿中毒、金华火腿在加工过程中用敌敌畏浸泡、辣椒酱中加苏丹红一号都属此类。 1.2我国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到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农牧、商务、工商、质量监督检验、海关、环境等多个执法主体。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采用“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 采取“分段监管为主, 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 即农业部门(含林业、畜牧业、水产业及粮食业等)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海关部门负责食品进出口环节的监管;商务部门负责食品供应行业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这种“分段监督”的模式,初步形成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链,形成了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格局。 1.3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缺陷 条块分割分治的监管体制所凸现的缺陷非常明显。监管机构的混乱,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漏洞百出,有效性大打折扣。在这样的监管格局下,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监管部门应对无力的结果是可以预见的。 (1)部门职责划分不清,分工不明确。政出多门、多头执法,监管职能交叉重叠,部门之间互相掣肘的情况时有发生。职权交叉和责任真空的出现在所难免,扯皮、推诿现象司空见惯,彼此无法做到明确分工,协调配合, 食品安全监管难以形成合力。 (2)缺乏统一领导,沟通和协调困难。由于没有统一领导和规划,各部门分头执法,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监测标准不一,缺乏权威性。另外,沟通、协调不畅导致资源不能得到优化配置,造成巨大浪费,且无法发挥整体最大功效。 (3)缺乏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由于法律没有形成有效的失职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中广泛存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2新型科学监管模式探索和设想 根据美国科学院的一项研究结果,一个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要建立在科学基础上,强调风险分析和预防,从而把资源和工作重点放在具有最大潜在影响的风险上;以清楚、合理和科学(以风险为基础)的国家食品法律体系为基础;开展全面的监督和监测活动,并以其作为风险分析的基础;在中央层次上有一个权威声音对食品安全负责,并拥有在所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中央行动中贯彻中央政策(以科学为基础)的权力和资源;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行业协会、消费者在食品安全体系中的职责和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拥有实现职能所必需的充足资金。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必须从现存实际问题出发,在借鉴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突破陈旧体制的束缚,建立全新的科学监管模式。 2.1归并执法职能,建立权威、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将整个食品安全链的监督职能赋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行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职能。经法律赋权后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隶属于国务院,为国务院直属工作局,负责对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实施垂直管理。对食品的种(养)植(殖), 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全过程直接实施法律监督。其主要职能是:拟定、修订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拟定、修订和颁布食品法定标准;拟定、修订食品种植(养殖质量),生产质量,经营质量,食品卫生质量规范并监督实施;依法核发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餐饮业许可证;监督鉴定、抽验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和餐饮业的食品质量及卫生质量,发布国家食品安全质量公报;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质食品的行为和责任人,监管食品集贸市场;审核食品广告,负责食品的行政保护,指导全国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等。形成食品安全监管一条边垂直监管的机制后,可有效地避免过去那种政出多门,多头执法,执法部门之间相互制约,职权重叠交叉,办事效率低下,资源严重浪费,对涉嫌食品安全的违法事件打击不力的种种弊端,从而真正形成权威、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建立办事高效、运作协调、行为规范、政令畅通、监管到位的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体系。 2.2建立规划科学、配置合理、管理统一的食品安全监测运行机制 一要把好源头监管关。充分发挥检测机构的能力优势,开展对初级农产品、食品加工生产、种养业和农贸市场内的蔬菜、豆制品、肉类等产品的检验检测,通过媒介及时公告。 二要做足典型示范。精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将参加活动的各企业的食品安全诚信承诺,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并请予监督,对社会反映良好的企业,作为典型示范,予以推广。对参加的企业实行诚信考核,建立诚信联系档案,信誉好的企业,各职能部门减少对其检查次数,对信誉差的企业予以曝光并取消其诚信资格。 三要严格考核管理制度。“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对企业的食品安全质量工作的考核管理,督促企业强化食品质检科室建设、配备必需的质检技术人员和检测设备、加强食品安全的培训、健全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四要倡导企业规范化管理。各职能部门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同时,倡导和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推广建立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 五要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消费者自己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基本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是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机制的最后关卡。通过消费者的事后监督,使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退出市场。 参考文献 [1] 郑风田,胡文静.从多头监管到一个部门说话:我国食品安全 监管体制急待重塑[J].中国行政管理.2005,(12) [2] 郭斌.对食品安全立法及改革现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思考 [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5,(2) [3] 李海金.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05,(12) [4] 潘文.我国食品安全成因与对策[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6(4)

食品安全问题是当今社会关注的热点。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所属的卫生监督机构,应是我国较早的负有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的职能部门,具有不可处分的法定义务。履行这一法定义务的手段是卫生监督。食品在“从农田到餐桌”的一系列过程中,可受到有害因素的污染,导致食品存在危害性,从而构成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当前来看,应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概述;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对策体系等九大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 〔关键词〕食品安全概述;体系建设;监管 前言 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根据有关资料显示,1993年至1998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由3430亿元增至6000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2%。2003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更是首破12000亿元,远远超过汽车工业总产值9400亿元的水平。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2003年4月16日,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工作迈入了综合监管与具体监管相结合的新阶段,也表明了我国政府与时俱进、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然而,此后有关食品安全的负面消息依然不断,通过新闻媒体的深入追踪报道,我们知道了阜阳劣质奶粉、重庆火锅石蜡底料、太仓劣质肉松、山东"掺肥"龙口粉丝……。据媒体报道,《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新近完成的一项有关食品安全的调查显示,近期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82%的公众表示,这些事件"肯定会" 引发自己对周围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心,13%的人表示"可能会"。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 一、食品安全的概述 1、定义 (1)食品安全。依照《国际食品卫生通则》的定义是:保证食品在按照其用途进行烹调和/或食用时不对消费者造成危害。这里的食品安全强调的是后果。而《食品工业基本术语GB15091-95》的定义是:为防止食品在生产、收获、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等各个环节被有害物质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等方面污染,使食品有益于人体健康,质地良好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并列出其同义词是:食品卫生。可见,这里的食品安全包括对食品生产到销售的整个食物链的过程要采取的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的立法目的: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增强人民体质。 (2)食品安全危害性。是指潜在损坏或危及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因子或因素。这些因素包括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它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存在于食品中,一旦这些因子或因素没有被控制或消除,该食品就会成为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食品。 2、特征 食品安全危害因子或因素具有以下特征: (1)可存在于“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食物链过程中。随着食品工业化生产发展,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这一特征将更加突出。食品安全危害因子或因素在食品中的概率将更进一步加大。 (2)可因不同的食物链环节有差异,其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有别。例如在种植农产品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农药、兽药、激素等化学物质的危害;食品在生产加工环节的危害因子或因素可能以生物性、物理性为主。因此,在整个人类食物链的不同环节上,食品安全危害因子或因素各有侧重,其程度也强弱不一。 (3)食品安全危害性表现出来的程度或后果受到主观(人为的)和客观(天然的)两种因素的双重作用。尤其是主观的,即食品安全危害性人为的作用,其导致的程度和后果可因这一作用减轻或加重。 (4)食品安全危害因子对人体健康导致的后果可因其种类型别、毒力大小等因素表现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反应(中毒)特征。其慢性反应(中毒)具有潜在性、隐蔽性,不易被发现,以致不受人们所重视。 (5)食品安全危害性可通过采取多种手段与措施来控制或消除,将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达到人类食品无毒无害的基本要求。这些手段或措施有法律属性的,即依法开展对食品安全危害的监督管理,如《食品卫生法》等。也有技术性的,如GMP、HACCP等。这些法律法规、标准等是保证食品安全,降低其危害性的有力措施。 。 3、分类 根据《食品企业HACCP实施指南》,食品安全危害可分为三种类型: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食品安全危害因子存在于这三种类型中。它们可以侵袭到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食物链的任何一个环节, 造成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有毒有害,成为有毒食品。 4、后果 食品安全危害性导致的后果是食源性疾病。这是由于摄食进入人体的各种致病因子引起的,通常带有感染性或中毒性质的一类疾病。值得注意的是,食源性疾病包括传统的食物中毒,也应包括经食物而感染的肠道传染病、食源性寄生虫病以及由食物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所引起的中毒性疾病。可见,食源性疾病的范畴在扩大。而且依照现代医学概念,由食物营养不平衡所造成的某些慢性退行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糖尿病等)、食源性变态反应性疾病、食物中某些污染物引起的慢性中毒性疾病等也属于食源性疾病范畴。 食源性疾病依致病的种类型别、毒力大小、人体免疫力强弱,可造成以下三种状态:急性反应(中毒)、亚急性反应(中毒)、慢性反应(中毒)。一般来说,存在于食品中的生物性危害因子常常导致急性反应,表现为各种食物中毒。构成当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要因素。化学性危害因子的种类较多,侵袭到食品上的种类、剂量因子环境条件、工艺过程、人为因素有密切关系。是否导致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反应,存在着明显的剂量与反应关系。如亚硝酸盐中毒剂量:0.3~0.5 克,致死量:1.0~3.0克。三氧化二砷中毒剂量:5~50毫克,致死量:60~500毫克。剂量与反应是化学性危害因子在食品安全危害性方面所表现出来的一个很典型特征。成为制定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源性疾病诊断、食物中化学污染物监测与评价、卫生宣传教育的依据。 食品安全危害因子对人体健康的有害作用之一是导致急性表现,具有群体性、突发性、广泛性与社会性。但是由于食品安全危害因子的毒性作用存在着剂量与反应关系,再加上目前食品安全控制技术的有限性,食品安全危害因子所导致的人体健康的亚急性、慢性反应构成与急性反应同等重要的威胁效果。如农药、兽药残留,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如氯丙醇、丙烯酰胺、多环芳烃等。资料证明,这些有害物对人体的慢性毒害作用是致畸、致癌、致突变。其后果将是不可逆的。成品、成品)有毒有害,成为有毒食品 综上,我们认为,食品卫生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部分,无论是从法律的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的内容考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都应围绕"食品安全"这一核心加以建设。建议方法有二:一种是把《食品卫生法》更名为《食品安全法》,作一次全面修订和补充;另一种是重新制订一部《食品安全基本法》,作为食品安全领域的"母法",其基本内容至少应当包括如下方面: (1)目的:综合促进和保障食品安全。(2)定义:明确"食品"、"食品安全"等名词的法律涵义。(3)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国家对食品安全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4)监管体制:以法律的形式提出我国食品安全基本监管框架和各方职能。(5)食品安全监管原则:确保人民身体健康,注重科学依据,控制和预防并重,公开、客观、公正,等等。(6)社会其他各阶层的食品安全责任。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主,还包括与食品相关的行业、食品行业协会以及消费者等。(7)应急处理。(8)标准检测,含市场准入。(9)安全风险评价。(10)信用体系。(11)食品安全信息网络。(12)宣传教育。(13)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的推动。(14)法律责任。强调监管主体的违法责任、做好与《刑法》的衔接、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设置严厉罚则。 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如果行政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出于各种原因错误地理解和适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那么就算这些法律法规再完善,也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在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的问题不容回避。从我们了解并研究的一些案例看,有不少食品安全事故是由于失职或渎职等执法不力造成的,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也就不足为怪了。因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成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中的一个顽症,究其原因,不外乎是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不强、碍于情面和各方压力办"人情案"以及部分执法人员以权谋私、地方保护等等。要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注重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制订严密的工作纪律和内部审批程序、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大案要案领导集体决定制度,不断强化执法和执法监督,使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你可以从目前国内大量的不正规食品流入市场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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