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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财政金融政策的反贫困效应论文

2023-12-10 06:57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也是相对贫困人口最多的典型发展中农业大国,迅速缓解和逐步消除贫困、完成工业化、推进城镇化、实现经济社会整体进步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长期面临的重大历史任务[1]。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我国对反贫困的投入力度显著增强,反贫困的成效也很明显。据《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最新数据显示,1978年我国贫困人口总数约为2.5亿人,以2010年我国不变价为标准的贫困人口数量,2012年约为2688万人;从1978-2012年间,我国贫困人口减少了接近90%;与此同时,我国民族地区反贫困效果也极为显著,仅仅是2005年至2010年,我国主要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就从2338.4万人减少到1304.4万人,贫困发生率从16.5%下降到7%,比全国同期贫困发生率下降幅度近5.5个百分点;从2010年到2013年间,随着我国民族地区反贫困力度的加大,我国民族地区贫困人口数量进一步减少,贫困发生率进一步降低。尽管如此,民族地区仍然是我国贫困的重灾区,贫困仍然是我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


  1文献综述


  从现有文献资料来看,鲜有直接研究民族地区财政金融政策反贫困效应这一主题的,但相关的文献资料却极为丰富。在财政政策的反贫困效应研究方面,学者们更多的是从财政分权的角度来进行研究的。在国外,Juttingetal认为,财政分权是提高公众参与公共事务、增进社会责任感和改善政府治理的重要举措,财政分权有利于缓解贫困[2];Faguet明确指出,财政分权会直接导致地方政府显著提高教育、饮用水和卫生、水资源管理、农业等方面的投入,进而使穷人的生活状况得到较大改善[3];Treisman也得出了与前两者相类似的研究结论[4]。与之相反的是,BardhanandMookherjee、Crawford的研究结论则表明:受多方面原因的影响,财政分权的反贫困效应事实上是不明显的。与国外学者一样,国内学者们对财政政策的反贫困效应也存在争议[5-6]。比如,张克中等认为,针对不同的省级行政单位,财政分权的反贫困效应存在显著差异,对北京、上海和天津而言,财政分权程度的增加恶化了贫困状况,对于其他省份,财政分权程度的增加则有利于缓解贫困[7];储德银和赵飞则认为,中国的财政分权尤为复杂,财政分权的反贫困效应也应该从不同的维度来看,预算内的收入和支出、预算外的收入和支出的反贫困效应存在差异,政府转移支付的反贫困效应更是存在非线性门槛效应[8]。在金融政策的反贫困效应研究方面,学者们更多的是从金融发展的角度来进行研究,且学者们在这一研究方面也并未取得一致的意见。比如,Aghion&Bolton、Townsend&Ueda、Chakraborty&Ray认为金融发展的反贫困效应是复杂多变的,在影响收入分配的同时也波及到穷人的生活,产生先恶化后改善穷人收入的效应,崔艳娟和孙刚的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的研究结论[9-12];DollarandKraay、Clarketal、JalilianandKirkpatrick、Jeanneney&Kpodar、Becketal、Daly&Akhter认为金融发展可以通过促进经济增长、收入分配等作用于贫困,最终实现贫困的缓解,国内的苏基溶和廖进中、丁志国等也得出过相同的研究结论[13-20];还有学者,如Ravallion、Canavireetal、Odhiambo认为基于多方面原因的影响和制约,金融发展并不能减缓贫困[21-23]。


  上述文献分析表明:虽然国内外学者们在民族地区财政金融政策反贫困效应的相关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但直接研究这一主题的并不多见。本文拟在分析民族地区财政金融政策反贫困效应的理论基础上,以我国五个省级民族自治地区的18个地级市1999-2012年的数据为例,实证民族地区财政金融政策的反贫困效应。


  2民族地区财政金融政策反贫困效应的理论分析


  要客观评价民族地区财政金融政策的反贫困效应,首先必须从理论上搞清楚民族地区财政金融政策的反贫困机理,弄明白财政金融政策到底通过哪些具体途径哪些方式来减缓民族地区的贫困。本文认为,民族地区财政金融政策的反贫困效应,是通过财政金融政策的导向性、激励性作用来促进民族地区第一、二、三产业的发展,进而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增长,逐步减少民族地区贫困人口的;基于此,民族地区财政金融政策反贫困效应的机理图,可以用图1来表示。具体来说,即是:


  第一,财政政策与民族地区的反贫困。作为典型的多民族发展中国家,我国不同区域之间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尤为明显,以2013年为例,我国五个民族自治地区GDP总量之和不到广东省GDP总量的70%,广东省GDP总量是西藏自治区GDP总量的80多倍(http://www.stats.gov.cn/)。区域间经济发展的差距,不仅对我国经济的整体协调发展带来冲击,也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到我国民族地区反贫困事业的发展。为此,为支持欠发达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财政政策;总体上来看,这些财政政策主要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财政支出(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方面,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第一、二、三产业的发展,对于拉动民族地区整体经济发展,减少民族地区贫困人口成效显著。比如,在促进民族地区第一产业的发展方面,国家先后出台的财政政策有《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农牧业实行轻税照顾(1953年)》、《国家对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地区减征农业税(1958年)》、《国家对收购边销茶原料企业减按10%征收农业特产税(1994年)》、《国家对西部地区实行为保护生态环境、退耕还生态林、草产出的农业特产品收入,在十年内免征农业特产税(2001-2010年)》等,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第一产业的发展,增加了民族地区群众的收入,有利于民族地区反贫困事业的发展。在促进民族地区第二产业的发展方面,国家先后出台的财政政策有《国家对边疆县和民族自治县乡镇企业免除工商所得税5年(1979-1985年)》、《国家对少数民族八省区基建企业按降低成本额三七分成(1979-1985年)》、《国家对“老、少、边、贫”地区减免所得税(1985年至今)》、《国家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3年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00-2002年)》等,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力促进了民族地区第二产业的发展,对稳步提升民族地区群众收入也有显著的作用。在促进民族地区第三产业的发展方面,国家先后出台的财政政策有《国家对边疆贸易实行税收优惠政策(1991-1994年)》、《国家对12大类162个品种的边贸进口商品免税及减税(1992-1995年)》、《国家对生产和经销边销茶免征增值税(2001-2005年)》等,这些政策在促进民族地区第三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民族地区群众的收入,有利于民族地区反贫困事业的发展。在财政政策的作用下,民族地区整体经济实力显著提升,民族地区群众收入稳步增长,贫困人口逐步减少。


  第二,金融政策与民族地区的反贫困。金融政策的概念内涵尤为丰富,基于研究的需要,结合我国的国情,本文中的金融政策指央行为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目标所采取的诸如调节货币、利率和汇率等政策的统称,主要包括货币政策、利率政策和汇率政策等。考虑到我国民族地区受资金短缺制约而长期处于经济欠发达状态的特殊情况,建国以来,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增加民族地区贫困群众的收入,加快民族地区的反贫困进程,国家专门针对民族地区反贫困出台了相应的金融政策。比如,1981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专门针对民族地区工业企业发展的利率优惠政策,即《关于对民族贸易和满足用品生产企业给予低息贷款的通知》,在通知中,国家要求金融机构对民族地区产业发展提供低息贷款,受此政策的影响,民族地区产业发展的融资困境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民族地区企业利润也显著增多。再比如,在《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有关金融方面的政策,国家就明文规定:金融机构应该千方百计地支持西部地区尤其是西部民族地区在能源建设项目、农业发展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信贷支持力度,受此影响,自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民族地区在抢抓自身资源优势,做大做强特色农业产业,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成效显著,这对于促进民族地区整体经济发展也有显著的作用,自然对民族地区反贫困事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效应。除此外,为促进民族地区第一、二、三产业的发展,各地区还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出台了一系列法规,通过这些法规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第一、二、三产业的发展,使得民族地区第一、二、三产业的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机构日益合理,产业效益稳步提升,在此过程中,整个民族地区经济增长显著,民族地区群众生活显著改善,贫困人口明显减少,民族地区金融政策的反贫困效应也尤为突出。


  第三,财政金融政策联动与民族地区的反贫困。作为民族地区资金配置的两大重要渠道,财政和金融是紧密相关的,两者在民族地区资金配置中发挥着不同且相互补充的作用;在资金配置的过程中,财政政策作用的发挥离不开金融政策的配合,金融政策发挥作用的效果往往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财政政策的实际实施情况[24]。要卓有成效地发挥民族地区财政金融政策的反贫困作用,不仅需要高度重视财政政策在资源配置和政策导向方面的重要作用,还需要高度重视金融政策在缓解民族地区第一、二、三产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保障作用,更需要高度重视财政金融政策的联动,竭力发挥每一项财政金融政策的最大潜能。通过分析建国以来我国政府出台的、专门针对民族地区反贫困的财政金融政策,不难发现:国家在出台专门针对民族地区反贫困的财政政策的同时,不仅仅会要求财政部作出努力,往往还会要求金融部门等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尤为注重财政金融政策联动效应的作用。以国家支持民族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为例,财政部会专门划拨财政资金支持民族地区涉农产业的发展,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农业部等相关部委也会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通过不同政策的综合运用,切实调动所有能够促进民族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资源,挖掘政策潜能,力求政策效用的最大化。


  3民族地区财政金融政策反贫困效应的实证分析


  前文的理论分析充分表明,财政金融政策会对民族地区的反贫困带来直接的影响。基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考虑到我国不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显著差异,财政金融政策对于民族地区的反贫困到底有什么样的影响?财政政策、金融政策、财政金融政策的联动对不同民族地区反贫困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需要进一步进行验证。


  3.2研究样本与数据来源


  基于原始数据的可得性,本文采用我国5个省级民族自治地区、18个数据完整的地级市、1999-2012年的数据,实证民族地区财政金融政策的反贫困效应。其中,本文所有指标的原始数据分别来源于相关年份的《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中国县市社会经济统计年鉴》以及中国资讯行官方网站。考虑到本文样本时间跨度较长,为使不同年份的数据具有可比性,所有涉及价格度量的指标本文均采用GDP平减指数剔除物价因素的影响。


  3.3实证检验及结果分析


  为了避免伪回归结果,确保回归结果的正确性,本文采用Stata10.0软件首先对(2)式中所涉及的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面板数据单位根检验的方法很多,本文采用Levin,Lin&Chu检验、ImPesaranandShin检验、ADFFisherChisquare检验和PPFisherChisquare检验四种检验方法对变量进行检验,取四种检验方法结果一致的结果(结果如表1所示)。从表1中可以看出,所有变量的初始序列开始并没有通过上述四种检验,但所有变量的一阶差分序列均同时通过检验,这说明本文中所选择的变量是一阶单整的。


  在确保本文所选择的所有变量一阶单整的前提下,可以运用上文所设定的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对变量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通过分析表2第3列Sargan检验概率值可知,差分GMM工具变量无效,说明工具变量与误差项存在相关的可能性或者说是误差项存在异方差的可能;从第4列结果来看,m2即AR(2)的概率值说明差分的误差项存在二阶自相关且不显著,Sargan检验的概率值也表明二阶差分GMM工具变量是有效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表2中第5列和第6列的结果,对比第5列和第6列Sargan检验和差分Sargan检验的概率值p可知:第6列估计量具有更好的一致性和有效性,即是说本文可以以第6列回归结果来分析民族地区财政金融的反贫困效应。


  基于上文的分析,本文选择表2中第6列的回归结果来分析民族地区财政金融政策的反贫困效应。依据前文所选定的变量,可以进行下述分析:


  贫困滞后项的视角。从表2中第6列的回归结果来看,贫困滞后项的系数为正且显著,说明民族地区当期贫困状况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前一期贫困状况的影响和制约,这与我国的实际情况是相吻合的。从本文研究所选择的18个民族地区地级市样本来看,这些地级市普遍都很贫困,这种贫困的现状不是一朝一夕产生的,既有历史的缘故,也有现实的原因,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要在短期之内彻底改变这种贫困状况,是不现实的。从历史方面来看,18个民族地区地级市绝大多数在解放以前经济社会发展极为滞后,农牧业生产水平低下,地区工业基础几乎为零,第三产业更是没有任何发展,要在如此一穷二白的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早日实现民族地区的脱贫计划,短期之内是不可能实现的。从现实方面来看,尽管国家专门针对民族地区专门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从总体上来看,本文研究所涉及的18个民族地区的很多地区困难群众与国内其他困难地区群众一样,市场经济不发达,商业意识淡薄,农畜产品商品化率低,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人数较少,收入水平难以在短期内得到迅速提升,当期贫困状况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前期贫困状况的影响和制约。


  财政政策的视角。从表2中第6列的回归结果来看,财政政策的系数为负且显著,这说明民族地区财政政策的反贫困效应是显著的,民族地区财政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增加群众收入,减少贫困人口,这也是与我国的现实相吻合的。为实现民族地区的脱贫,国家专门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财政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为民族地区第一、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夯实了基础。以本文研究所选择的18个民族地区地级市为例,从建国以来到现在,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GDP的持续快速增长,国家在民族地区扶贫事业发展方面的投入也显著增多,不仅有专门针对民族地区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专项扶持资金,还在税收减免、税收返还、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民族地区优惠。在国家财政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成效显著,产业结构也越来越合理,第二、三产业与以前相比也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这些都显著地增加了民族地区贫困群众的收入,有利于民族地区困难群众的脱贫,这与崔楚和郭佩霞的研究结论也是相吻合的[26]。


  金融政策的视角。从表2中第6列的回归结果来看,金融政策的系数为负且显著,这说明民族地区金融政策的反贫困效应是显著的,与我国的实际也是相吻合的。产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雄厚的资金支持,资金短缺是制约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民族地区第一、二、三产业的发展也不例外。资本本身具有逐利性和避险性的特点,如果按照正常的金融政策的话,民族地区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融资困境问题是很难得到解决的,必须强化国家在金融政策方面的支持。以信贷政策为例,银行发放信贷资金首先往往考虑的是资金回报和资金安全问题,在资金回报率低、回收风险大的情况下,银行是不会发放信贷资金的,而充裕的信贷资金又是民族地区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基于民族地区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如果国家不采取专门针对民族地区的金融政策,民族地区第一、二、三产业的发展必然会受到限制,其结果是直接影响到民族地区群众的实际收入;实际上,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针对民族地区第一、二、三产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力地缓解了民族地区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资金短缺问题,在促进民族地区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同时,增加了民族地区群众收入,加快了民族地区反贫困事业的发展。


  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交叉项视角。从表2中第6列的回归结果来看,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交叉项系数为负且显著,即是说交叉项与民族地区的反贫困是显著负相关的,这与我国的实际情况也是相吻合的。以本文研究所选择的18个民族地区地级市为例,要扎实有效地减少贫困人口,稳步推进民族地区反贫困事业的发展,需要高度重视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作用的发挥,坚决避免直至杜绝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相互干扰的局面的出现。这主要是因为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是紧密相关的,财政政策作用的发挥离不开金融政策配合,金融政策实施的实际效果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受财政政策的影响。此外,作为两种不同的政策工具,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在实际作用的发挥过程中应该有不同的侧重点,有不同的政策导向作用,谁先谁后、彼此之间如何配合需要从国家层面进行调控;也就是说,要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作用,要避免政策之间的相互抵触和排斥所可能带来的消极后果,只有两者共同作用,才能够更好地发挥反贫困效应。


  控制变量的视角。从表2中第6列的回归结果来看,民族地区产业结构、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本变量的系数为负且显著,而科技水平的系数为正且显著,这说明民族地区产业结构的优化、基础设施的改善和人力资本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民族地区贫困人口的减少,其反贫困效应是明显的,而科技水平的进步对民族地区反贫困效应则并不明显。事实上,这与我国的特殊国情也是相吻合的。以本文研究所选择的18个民族地区地级市为例,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这些地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力资本水平提升等方面进行了巨额的资金投入,这些资金的投入,逐步改变了民族地区产业结构不合理、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和人力资本水平低下的状况,为民族地区第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提供了保障,也为民族地区反贫困事业发展做出了贡献。与此同时,国家也为提升民族地区的科技水平做出了努力,考虑到民族地区自身承接技术溢出水平条件的制约,尽管国家投入大,但这种投入的实际成效并不显著,至少是在反贫困方面的效应不显著,对于增加民族地区贫困群众收入、减少贫困人口成效不够明显。


  4研究结论及对策建议


  本文在分析民族地区财政金融政策反贫困效应的基础上,以我国五个省级民族自治地区的18个地级市1999-2012年的数据为例,实证民族地区财政金融政策的反贫困效应。结果发现:在控制其他变量的基础上,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对于民族地区的反贫困都具有积极意义,且财政政策对民族地区反贫困的影响高于金融政策,财政政策对金融政策有干预作用。同时,还发现:稳步提升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水平和人力资本水平,也有利于减轻民族地区的贫困,其对于民族地区的反贫困效应明显,而民族地区科技水平的进步对于民族地区的反贫困效应不明显。


  基于以上分析,要切实有效地解决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充分发挥民族地区财政金融政策的反贫困效应,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第一,要充分发挥民族地区财政金融政策的反贫困效应,需要高度重视财政政策作用的发挥。比如,在税收优惠方面,要高度重视能够促进民族地区第一、二、三产业转型升级的企业支持力度,要逐步出台能够支持民族地区高科技产业、民族特色产业、环保节能产业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强化税收优惠政策在支持、鼓励和引导民族地区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方面的作用。在财政补贴方面,国家需要加大对民族地区第一、二、三产业的补贴力度,强化对民族地区重点企业、特色企业、龙头企业挖潜改造的投入,鼓励和引导民族地区产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增强民族地区产业发展的增收脱贫效应。在财政支出方面,国家、省级民族自治地区和民族地区地级市应该根据GDP的增长幅度,设立专门的基金,用于加大对民族地区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做好民族地区的社会保障工作。第二,要充分发挥民族地区财政金融政策的反贫困效应,需要高度重视金融政策的作用发挥。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民族地区的反贫困作用,重视民族地区商业银行的反贫困功能,积极探索民族地区新型金融机构扶持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模式,切实有效地增加民族地区困难群众的收入;可以根据民族地区自身的特殊情况,实行有差别的利率政策,尝试以财政补贴利率差额的政策,强化民族地区第一、二、三产业的发展,通过产业发展来增加民族地区人民收入,减少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当然,还要高度重视财政金融政策联动在民族地区反贫困中的作用,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省级层面、县(级)市层面,力求财政金融政策能够联动,切实有效地将两者政策效应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来。此外,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力度,稳步提升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水平和人力资本水平,提高民族地区科学技术水平,为民族地区承接国内外技术水平外溢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增加民族地区贫困人民收入,减少民族地区贫困人口。


  作者:林建   廖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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