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毕业论文

首页 毕业论文 问题

大学毕业论文同学合作

发布时间:

大学毕业论文同学合作

毕业设计两个人合作的文章可以参照或者依据本文——论文的写作格式、流程与写作技巧进行撰写:广义来说,凡属论述科学技术内容的作品,都称作科学著述,如原始论著(论文)、简报、综合报告、进展报告、文献综述、述评、专著、汇编、教科书和科普读物等。但其中只有原始论著及其简报是原始的、主要的、第一性的、涉及到创造发明等知识产权的。其它的当然也很重要,但都是加工的、发展的、为特定应用目的和对象而撰写的。下面仅就论文的撰写谈一些体会。在讨论论文写作时也不准备谈有关稿件撰写的各种规定及细则。主要谈的是论文写作中容易发生的问题和经验,是论文写作道德和书写内容的规范问题

本科毕业论文是可以几个人一起搞一个课题的,但每个人在写论文的时候必须突出自己做的那部分工作的类容(我本科毕业论文就是这样的,一个老师带好几个学生,只有一个课题),研究生毕业论文一般都是一个人做。

有的学校是可以的,需要提前跟导师讲好,并且课题会比较难一些

同学毕业论文合作发表

一个学校一个制度,一般来说是可以的,只要你们的指导老师是一个,你们可以几个人做一个,再分配谁做那一部分,一般最好不要这么做,因为一个题目各部分难易程度不同,很难分工合理。

第二作者肯定不行的。

之前就有合作,后来其中的一个人到别的学校去了,但还继续原来的工作。比如原来是老师和学生,学生毕业之后到另外一个学校任职。还有同行,研究方法互补,就撮合到一起了还有的是比较牛的人(院士之类的),可以拿到很多项目,但自己没那么多时间做,就和其他学校的人合作(其实就是一个人研究一个人把研究成果拿去卖)

1、有工作或业务上的合作关系。2、师生或同学关系。3、项目合作关系。

合同法大学毕业论文

结论:您的题目可以为《论经济危机下如何完善新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提纲为:1.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后,全球经济背景的两极化2.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劳动法领域的渊源以及新劳动合同法草案起草时该概念的深层含义3.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各国法律上的体现及应用4.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利弊5.如何完善现在经济情况下的无固定期限合同规定

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干亮点释析【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基础上完善细化了劳动合同制度,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更好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笔者通过对新旧劳动法进行对比,旨在凸显出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亮点及进步之处。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经历了两年多的反复斟酌和多方探讨权衡之后,于2007年6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四审时以绝对压倒性票数审议通过,并已于2008年元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从初稿到最后通过经历了四次修订和完善,由此可见立法部门的慎重和这部《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此法作为《劳动法》的重要补充与配合之法,因其与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此法案自提起立法之日起就牵动着亿万劳动者的心。自2005年底公开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以来,在社会上引起了普遍的关注和反响。 为了使广大劳动者能够更科学地、更全面地理解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笔者通过对新旧劳动法进行对比,旨在凸显出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亮点及进步之处。 一、新《劳动合同法》扩展了适用范围 例:小简是某事业单位的会计,系聘用制工作人员,迄2005年底,她在单位工作了将近12年时,收到了人事部门的通知,下个月不再续聘,办理离岗手续,小简要求续聘或由单位支付补偿金,遭到单位拒绝,她到劳动仲裁申诉,仲裁不予受理。 旧《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新《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释析:新《劳动合同法》中将“用人单位”的概念作了进一步扩展:在原有概念的基础上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纳入“用人单位”主体之中,标志着新《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更加广泛化。 在实践中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包括: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的人员;一般劳动者。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一般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部分适用。 另外《劳动合同法》“附则”还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将实行“聘任制的工作人员”交由“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来决定,部分适用于事业单位,拓展了调整范围,标志着新《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更加明细化。 二、对有关“试用期”的规定更加全面化、明细化 例:2006年7月份,应届毕业生小芳到深圳市某公司应聘,该公司与她签定一年的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暂定为400元,试用期到期前10天,该公司表示仍需对她进行进一步考察,如果同意,公司再与她续签3个月的试用期,小芳为了今后能留在该公司工作,便同意续签3个月的试用期。然而在合同到期前,该公司通知小芳在试用期内未达到录用条件,决定不予录用。 针对问题:近些年来,一些大学毕业生在找工作时遇到了试用期工资低、“试用期”几乎等同于“白用期”、长期试用不签合同、对同一劳动者多次试用等问题,尤其是他们在遇到不公正待遇后陷入无法可循的困境。 旧《劳动法》第二十一条、三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新《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二十一条、三十七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违法成本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限制劳动合同短期化 背景: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法执法检查组近期对各地用工市场的调查显示:有60%以上的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短期合同,合同期限大都在一年之内,劳动合同短期化倾向明显。许多用人单位不愿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长期合同的主要原因在于:规避法定义务,尽可能地降低解雇成本,避免因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对方经济补偿金。 新《劳动合同法》在限制劳动合同短期化方面主要作了以下几点规定: 1、强调签订书面合同的重要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合同的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规定终止合同时用人单位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每年一个月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 4、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又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违法成本:《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四、鼓励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 例:老易在广州市某公司已经连续工作十一年零两个月,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该公司通知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遂终止劳动合同。老易无处维权,只能忍气吞声。 旧《劳动法》第20条规定,双方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具备3个条件:劳动者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要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 新《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如果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释析:旧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不同意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老易就不能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导致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也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老易提出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签定。 五、首次在法律上对劳务派遣进行规制 背景:统计显示,截至2005年底,全国公有制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劳务工约有2500万人,仅全国建筑系统使用各种形式的劳务工就超过1000万人;另一方面,劳务派遣业还亟待进一步规范,全国有劳务派遣公司26158个,其中仅有18010个公司获得了劳动部门经办或审批。 在某些情况下,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对于补充相对欠缺灵活性的传统就业方式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目前我国劳务派遣操作的规范性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极易受到损害。 旧劳动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新《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它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人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释析:新《劳动合同法》首次在法律上明确了劳务派遣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的性质,限定了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规定了用工单位的连带责任以及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义务分配、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有利于保障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建立健全。 六、增加了社会保险条款 针对问题:目前仍然有不少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经常不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情况。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给员工购买保险,拖延时间或金额不足都要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要赔偿,并补缴拖欠的社保资金,还要交滞纳金。 分析:《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社会保险条款。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无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约定、如何约定,均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社会保险必备条款的意义在于: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义务意识。 自2008年1月1 日起开始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除了具备以上提及的六项亮点之外,还具有突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强制规定为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保驾护航、禁止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企业保护商业利益可善用竞业限制与保密条款、政府职能部门将深入干预劳资关系、行政部门不作为须承担赔偿责任等诸多新规定、新进步。 显而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基础上完善细化了劳动合同制度,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更好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 王娇萍 郑 莉:《劳动合同法》亮点解析,《农民文摘》,,10~13. 〔4〕 芮立新:劳动合同立法的宗旨、背景及主要制度,《中国劳动》,,16~20. 〔5〕 方平潮:新旧劳动法对比,《管理人》,,26~30. 〔6〕 张涓整理:解析《劳动合同法》给企业及员工带来的影响,《中国安防》,,128~131

[法学]《劳动合同法》中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困境及对策 中文摘要农民工是我国城市中的一个特殊弱势群体,尽管《劳动合同法》确立了农民工在劳动关系中的主体地位,规定了其享有与其他劳动者同等的权利,但是现实中农民工的权益仍时常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这不仅意味着《劳动合同法》在执法过程中的失灵,也极有可能因权利无法得到实现而引发农民工的“群体性事件”,激化社会矛盾,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因此,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实现农民工权益显得日益迫切。本文试图以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为例,揭示《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农民工的权利实现现状,并对导致该现状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进一步探讨如何通过社会层面和法律层面,如农民工的“城市化”,最终实现农民工的权益。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农民工;权利;城市化目 录中文摘要 IABSTRACT II一、《劳动合同法》中的农民工权益实效分析——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例 1二、保护农民工权益的现实意义 2(一)保障《劳动合同法》立法目的实现 2(二)农民工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害 3(三)避免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 3三、《劳动合同法》的实效困境分析 4(一)农民工自身的特殊社会属性 4(二)企业的法律规避 6四、“城市化”与农民工权益之实现 6(一)农民工的“城市化”过程 6(二)“城市化”的法律保障 8参考文献 10致谢 1111698字

给我联系,可以帮你写:河南建筑工程专业律师(雷涛)

毕业论文可以和同学合作

一个学校一个制度,一般来说是可以的,只要你们的指导老师是一个,你们可以几个人做一个,再分配谁做那一部分,一般最好不要这么做,因为一个题目各部分难易程度不同,很难分工合理。

你要问的是参营论文可以和同学合作吗?这种情况可以合作。根据保研夏令营的相关规则信息,了解到参营论文可以和同学合作,也可以跨校区合作,但是该论文必须要经过查重,且论文作者处明示标有自己的名字,才可以参营并作为自己的加分项。相比较于合作论文,自己独立自主完成的论文一般加分更高,论文是否可以加分以及加分数量的多少取决于自己所报考的院校,请考生及时的关注研招网和自己报考院校的相关信息,及时整理论文等相应的加分材料,以免影响自己的考试。

家校合作大学毕业论文

如今的教育,学校已不能完全再独当一面,需全方位地与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结合。其中,家庭教育更存在着它的不可替代性和对于学校教育最直接、最方便的辅助性。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希望大家喜欢!

《家庭教育配合学校教育的研究》

摘 要: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教师若能与家长形成教育合力,那必定能达至更佳教育效果。文章针对家校合作中遇到的各种现象进行研究,指出尊重家长的重要性,列举了若干有效的沟通方式、家教方法指导以及能促进家校持续合作的激励手段,以利于家庭教育更好地配合学校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关键词:家校;家庭教育;尊重;沟通;指导

“知子莫若父,怜子莫若母”,家长总是伴随着孩子的成长,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教育力量。在这种情况下,家长也是一种很值得去开发利用的广阔的教育资源。因此,教师在加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外,还要努力使自己的工作得到学生家长的配合和支援,从而有助于形成教育合力,以达到更好的教育效果。

一、尊重家长是家校合作的前提

人与人只有在平等的交往中才更容易接受对方,教师和家长的交流也不例外。有的教师在指责学生错误的同时,往往会不自觉地把对学生的不满情绪转移到家长的身上,埋怨家长没有尽到家庭教育的责任,甚至说出一些诸如“孩子是跟你一辈子的,你现在还不教好他,以后后悔的还是你自己”的话;有的教师把家长当成助教,随意给家长提要求、布置各种任务,处处要家长签字,弄得家长筋疲力尽。这样会让家长觉得老师在推卸自己的主要职责。也有的教师总爱把学生的过错完全归咎于学生或学生家长,这必定会使家长心里不舒服而导致彼此关系僵化。在与家长进行联络时,首先要以诚相待,使交谈气氛和谐一致,提高双方的心理相容度。如家长访校时,教师可起身相迎并让家长坐下,让这些无声的语言拉近家长与老师的距离,使家长觉得老师是在真诚地关心和帮助学生,进而使家长乐于接受老师的意见,以赢得家长的理解、支援和配合,实现共同教育学生的目的。其次,要尊重、理解家长,在交谈中要善于倾听,当与家长的看法有分歧时,也应平心静气地讲清道理,说明利害关系,既要以礼待人,更要以理服人。

二、沟通,为家校合作搭建平台

沟通是一种复杂的社会与心理现象,与家长沟通,是教师和家长的双边活动,是语言、情感的双向交流。因此,教师首先要做好沟通前的准备。事前要对该学生的方方面面进行充分了解,包括学习成绩、性格特点、优点和缺点,家庭基本情况以及你为这个学生做了哪些工作等。这样,在与家长交流时,就能让他感觉到教师对他的孩子特别关心、重视,以及教师工作细致、认真负责。其次,要创设合适的沟通方式。教师应当发挥更多的主动性、主导性,创造沟通机会,开拓沟通渠道。如针对学生在家“不参与家务、做作业拖拉、爱看电视”等现象,特地开设“每周家长意见反馈本”,让家长每周给孩子的表现来个小结,并于周一带回,教师适时回应家长的某些疑难或简单描述学生在校的表现。这种方式的沟通很受家长的欢迎,家庭与学校对孩子都有更深入的了解,既促使家长更多地关注自己的孩子,也能收到很明显的教育效果。教师还应针对不同家长的个性特点灵活运用沟通技巧。针对放任型家长,要强调父母的教育在孩子一生中的重要作用,使家长明白自身的责任。针对粗暴型家长,应该有策略地向家长多报喜少报忧,减少家长粗暴现象的发生,促使家长与子女交流,消除教育过程中的障碍,充分发挥家长在教育环节中的作用。针对理智型家长,则应该实事求是地向其介绍子女的全面情况,一分为二地分析,并帮助其确定更合理的教育方法。针对呵护型家长,应该突出问题的不良“后果”,并在此基础上帮助家长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总之,沟通是一门艺术,只要在充分尊重家长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地与家长交流、沟通,就一定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指导,增强家校合作效果

要想家庭教育更好地配合学校教育,教师在与家长沟通的过程中必须多提指导性建议、少说空话,不要把沟通当成是汇报情况或告状,要让家长觉得老师是在真心真意地帮助他的孩子进步。

1. 专家型指导

现在的家长都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态尤为迫切。有的家长认为,学校教育已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自己的孩子不能输在起跑线上。于是,铺天盖地的练习题,假期排著满满的兴趣班,压得孩子喘不过气来,结果适得其反。有的家长却认为工作很忙,于是把家庭教育交给家教、长辈,或只单纯地关心孩子的成绩、作业等问题。有的家长对孩子缺乏客观的评价,觉得自己的孩子总不如人,孩子有一点儿毛病就感到无可救药。也有的家长只关注孩子的身体健康不健康,认为教育只是学校的事。诸如此类,都是部分家庭教育的误区。为此,学校可每年或每学期开展一些家庭教育专题讲座、咨询活动等,以更新家长的家教观念,从而增强家庭教育的效果。

2. 教师的专业指导

孩子能够成才是每个家长殷切的期望,但并不是每一位家长都懂得运用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因此,作为教师,有责任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思想和方法,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都走向科学化、合理化,从而更好地实现育人目标。因此,教师可结合班级实际不定期给家长印发家庭教育资料或推荐相关网站、报刊。教师可以派发给家长《中、美孩子吃饭异同》《关注孩子的心理》等资料,推荐“中国家庭教育指导师网”“中国教育网”“中华教育网”等网站,并鼓励他们到邮局订阅《现代家长报》。这样,就使家长的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提高,他们学会了用先进的教育理念去指导自己的教育行为,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去解决家庭教育中的问题。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家长都能抽时间去阅读教育资料。所以,教师要随时随地去发现并纠正家长在教育中的偏差。如班级同学小L的家长在“家长意见反馈本”中常提女儿的缺点其实小L是个很乖的孩子,每周都能找出女儿的一些不足之处。小L刚开始一两周还是很愿意改正妈妈提出的要求,但慢慢地就没有动力去改了。这时,教师从中发现了原因,及时指导家长对孩子要有客观的评价,语言最好要有激励性,多发现孩子的优点,看待孩子做事要重过程,不能光盯着结果,不然可能会导致相反的效果。小L家长很快明白了自己的错误,在以后常能看到她对女儿的赞美。小L也越学越带劲,上学期还取得了总分第一名。 3. 家长与家长、家长与教师的互相指导

有些家长在家庭教育方面做得比较成功,教师可以让他们进行经验介绍,因为他们的经验也许比老师的指导更有吸引力。有些在家庭教育中处处碰钉子的家长也可向其他家长或老师请教。这样,大家在热热闹闹的气氛下共吐心声,共同探讨教育孩子的方法和体会,可能比看书得到的收获还要大。

4. 开展相关活动,在实践中进行指导

教师可组织一些亲子活动,增进亲子间的感情,以增强教育效果。如每周要有一次以上与孩子共同读书、谈书,结合生活例项教育孩子,给孩子的读书表现写个评价,有条件的可拍下相片或录影等。亲子活动有很多,但无论搞什么样形式的活动,都必须让家长明白其中的好处,让家长认为这是非常有意义的,而不是一种负担。

四、激励,让家教动力更为持久

著名的罗森塔尔效应指出,学生的学习成绩不仅取决于他本身的能力,也与教师及同伴对他的期望有密切的关系。同样的道理,家长在家庭教育中所能发挥的力量也不仅取决于其本身的教育理论水平,还与家长自身、学校与社会对孩子的期望有一定的关系。因此,为了更好地发挥家教合力,教师与家长交流时要多提学生的优点,让家长看到孩子的希望,同时,也要多赞扬家长在家庭教育中所做的工作,让家教的动力更为持久。如班级上学期进行了“优秀家长”的评选活动,并给部分优秀家长发了奖状,使有的家长尤其是一些中下生的家长受宠若惊,连连感谢老师的认同,并表示会继续配合学校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这一活动引起了其他没获奖的家长的注意以及对家庭教育的重视,促使他们更好地配合教师做好教育工作。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家庭教育是一个潜移默化的长期的教育工程,家长一定要有爱心、耐心、信心,用亲情和关爱温暖孩子因犯错而受伤的心灵。当家成为孩子激烈拼搏后的坚实基地、温暖的心灵港湾时,每一个父母都会为自己成功的家庭教育而感到无比的欣慰。

参考文献:

[1]黄河清.家校合作导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2]汤聪.谈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效融合[J].甘肃教育,201606.

[3]马丽丽.浅谈提高农村家庭教育的对策[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305.

[4]李莹.论家庭微观环境中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有效性[J].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1301.

点选下页还有更多>>>

特殊教育家校互动形成教育合力的实践研究论文

特殊教育家校互动形成教育合力的策略是开展家长培训课堂的主要方向,家校互动的亲子教育,家校微时代的运用,家校联系方式方法的多样性等形成了强有力的特殊教育家校教育合力,为特殊孩子实现梦想提供有力的教育支持。

笔者在阐述现状的基础上,对特殊教育家校互动形成教育合力的实践进行了研究,供同行参考。

福建省泉州市盲聋哑学校(以下简称“我校”)是集学前教育、自闭症教育、聋教育及盲聋职业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家校教育互动形成教育合力是我校教育教学的重要方向之一,并且在多年来的家校互动合力教育研究过程中积累了许多特殊教育家庭教育的经验,谨以此文与大家分享。

一、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家庭教育的现状

在教育行业中,特殊教育学校教学工作最为难、杂、累,坚持在特殊教育学校工作的老师承担着的不只是特殊儿童的教育任务,同时也承担着额外的工作——特殊儿童家长教育工作。

在众多的特殊儿童家长中,大部分文化知识水平低。在我校进行的以300多名家长为对象的问卷调查中显示:有58%的家长小学没有毕业,可想而知特殊儿童在家庭教育这一方面是落后的。因此家校互动十分重要,我校有计划地开展家长工作,做好特殊儿童的家长服务。长期以来家校互动合力的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使我校工作增添了许多特色。

二、特殊教育学校家校互动是开展家庭教育的主渠道

1.家校互动——家长培训教育的可行性

在特殊教育中,家长的文化知识与孩子的教育存在着矛盾,怎样才能让特殊孩子也能享有家庭教育的快乐,这是摆在特殊学校老师面前的一个棘手的工作。为此,我校开展了家校互动的形成性机制,让特殊学生家长学习如何教育孩子,以帮助特殊孩子在学习、生活上健康发展。特殊孩子需要学校教育,同时也需要良好的家庭教育,所以家长学习必然成为了突破口,家长培训工作具有可行性和重要性。

2.家校互动——家长手语的培训

听障儿童在无声的世界里生活,学习文化知识必须通过特殊学校的教育来实现。在这种环境中,他们比普通孩子更需要家长的帮助。因此,我校开展家长手语的培训工作,在我校优秀教师的指导下,分期进行培训,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开展手语知识的普及工作,给家长们带来了福音。

3.家校互动——家长盲文的培训

盲文是一种特殊的文字,与汉字完全没有联系,对于初学的盲孩子来说是非常困难的。家长必须帮助孩子掌握这种学习工具。家长通过盲文培训,在家可以帮助孩子检查作业等,辅助孩子学习,使孩子更快地适应学习生活。我校举行家长盲文培训学习活动得到了广大家长的推崇。

4.家校互动——亲子教育

亲子教育的重要性在特殊学校也十分显著。许多来自偏远山区的特殊孩子,由于家庭经济较差、路途遥远等原因,有的家长把孩子送进特教学校后,一学期只在开学和期末放假来到学校接送孩子,而这期间几乎没有和孩子接触。

这样孩子在心理上会出现较大的波动,本来特殊孩子就存在这样那样的心理问题,家长的忽视更加重了孩子的心理负担。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就是开展亲子教育工作。通过开放日听课活动、家长开放日亲子游戏活动等,有效地填补特殊孩子心理的缺失。

三、家校有效沟通协调,调动各方教育力量,形成教育合力

1.和家长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通过家长会、家校联系簿、电话交谈、家访等多种方式,了解学生假期在家的表现,听取家长对学校、对老师的意见和建议。与家长交往时,以礼相待,互相尊重,掌握教育分寸。

向家长传授一些教育学和心理学的方式方法,引导他们摆正心态,学会和孩子进行沟通,了解孩子的需要和感受,从而构建和谐亲子关系。平时教师要抓住各种契机,多给孩子讲一些家长辛苦工作的例子,教育孩子尊重家长,并把自己的学习和劳动成果告诉家长,与家长一起分享快乐,用实际行动报答家长的养育之恩。

2.与生活老师和各科任教师经常沟通,全面掌握学生在校表现

由于我校是寄宿制学校,大部分孩子全天候(包括周末)在学校学习和生活。为全方位了解孩子、教育孩子,老师经常引导家长主动向生活老师和科任老师了解孩子的动态,注意倾听、采纳他们的意见。遇到棘手的问题时,邀请他们“会诊”, 召开家长会议,邀请他们参加,共商教育良方。

当孩子和他们发生矛盾时,我会想方设法尽量避免激化矛盾,平时教育孩子多进行“换位思考”,让孩子懂礼貌,尊重老师的成果,树立老师的威信,增进师生情谊。从而做到“治病救人,惩前毖后”。

3.向心理老师“求医问药”,帮助学生清除心理障碍

针对青春期阶段的特殊孩子常出现的一些心理困扰和问题,老师会主动联系心理老师和家长,共同商讨对策,用孩子易于接受的方式方法进行心理干预,引导他们在这一转型期客观看待自身及身边的一些人和事,帮助孩子澄清思想上的模糊认识,提高孩子的心理素养,培养他们积极、向上、乐观、宽容的心态,为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打下基础。

四、利用“微平台”,为家校互动开辟新途径

微博、微信、翼校通等网络平台已成为人们不可缺少的交流方式。“微平台”网络传输方便快捷、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俨然成为了家校联系的一种新途径。很多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家长对孩子在校表现的重视度远不如普校,常遇到老师想联系家长却联系不到,或是想让家长到校讨论孩子问题遭各种推脱的情况,家校联系受阻。

这时,老师可通过微信等方式将学校通知、孩子情况及时地传达给家长,而家长也可就平时教育子女中碰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与困惑,通过“微平台”向老师请教或求助,老师可根据孩子家长反馈的内容,对孩子进行及时的教育与引导,解决家长与孩子之间的矛盾或误会。

家长也可以通过“微平台”来发表自己对学校、班级的意见和建议。老师对孩子在校教育中出现问题时,需要家长配合的,也可以通过“微平台”及时和家长沟通,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能相辅相成。

五、家校合力互动教育必须做好家长培训课程与教材的开发

我校在长期的研究实践中,总结出了特殊学校家长培训心得,同时组织了相关的家庭教育教师工作,开发了《家校教育读本——手语》《家校教育读本——盲文》《残疾学生法治教育读本》等家校教育培训教材,为特殊学校中孩子的家长提供全方位的教育培训,使之与孩子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同时家长培训工作有序进行,成了让家长满意的现代特殊教育学校。

总之,特殊教育的家校合作形成合力的教育,与学校的教育、训练工作具有同等的重要意义和价值。正如同车有两轮,缺一不可。无论是教师,还是学校领导,包括学生的家庭成员在内,都应该不断提高相互合作的意识,积极努力、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特殊学生的教育工作。

1、有工作或业务上的合作关系。2、师生或同学关系。3、项目合作关系。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