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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婚姻敏感期幼儿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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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婚姻敏感期幼儿毕业论文

01情感敏感期出现时间:一般在4岁半-5岁半这个阶段出现。虽然上了幼儿园后,孩子慢慢的已经接受了和妈妈的分离,分离焦虑会减轻很多。但不少细心的妈妈发现,这个时期的宝宝感情变得很脆弱,会很粘着妈妈,会对爸爸妈妈的反应与对他的表现很敏感。比如,经常对爸爸妈妈说“我爱你们”;还总是粘着妈妈说“妈妈,你不要看手机,陪我玩”、“妈妈、你陪我睡”、“妈妈,你陪我上厕所”……这时的孩子,并不是变得爱哭了、脆弱了、越来越胆小了,而是正在经历情感敏感期,是孩子情感的正常表达。建议:① 给宝宝表达情感自由,并且正向、理智的应对,千万别抱怨孩子、也别对孩子发脾气;② 多陪伴孩子,增加和孩子交流的时间,尽量满足孩子的情感需求。③ 多安慰、鼓励孩子,帮助孩子顺利度过这个时期。02人际关系敏感期出现年龄:一般出现在4-6岁。细心的家长会发现,孩子刚上幼儿园时,可能喜欢往人堆里凑,喜欢和大家一起玩。但从某个时期开始,回家和妈妈聊起幼儿园的生活,会经常念叨某一两个小朋友的名字,只喜欢和某一两个小朋友玩。而且往往是从用食物、玩具到用个人能力交朋友三个阶段。等到最后就是和有相同兴趣爱好的小朋友一起,或是双方能够相互理解。这时孩子会慢慢发现,原来真正的朋友是有相同的兴趣、可以相互理解、能玩到一块去。当孩子交朋友时是用这样的方式去衡量,那就会与好朋友相处的很和谐了。最近,我发现我儿子放学后,经常和他们班的另外两个小朋友一起玩,而且他们三人都有自己的“专属身份”(动画片《迷你特工队》),他是塞米,而且三人一起玩,用他们的方式,每次都特别开心。这就是他们找到了共同的兴趣。建议:给孩子自由空间,让他自己去处理问题,直到需要家长时再介入,介入时要先让孩子说出他们的纠纷、找出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并设计出解决问题的方法。03身份确认敏感期出现年龄:一般出现在4-5岁。就像前面说到的,孩子会开始崇拜某一个偶像,或是希望自己就是那个偶像。小女孩会爱穿爱莎公主的裙子、小男孩会希望别人喊自己“蜘蛛侠”、“超人”等,当孩子有这些表现时,说明孩子处于身份确认敏感期了。在这个过程中,孩子经常通过模仿、扮演偶像,不断充实自己,希望通过自己的偶像身份来表达自己。建议:尽可能满足孩子的内心需求,允许孩子模仿,并且用偶像的力量正确引导孩子成长,帮助孩子度过这个敏感期,帮助孩子形成良好的性格特征。04婚姻敏感期出现年龄:一般在4岁后,也有些孩子3岁多就会进入婚姻敏感期的初始阶段。前阵子,儿子放学回家,总跟我说“结婚”的话题,每次都说“妈妈,我要和你结婚!”不清楚缘由的父母,可能会觉得孩子很好笑,但请不要笑话孩子,在经历了“人际关系敏感期”后,孩子便会进入“婚姻敏感期”,孩子在这个阶段会“爱上”某个人,喜欢与这个人分享、一起玩等。建议:不要笑话孩子,也不要回避孩子问的问题,要通过合适的方式正确引导孩子,帮助孩子从这个时候树立正确的生活观、婚姻观。05审美敏感期发生年龄:一般发生在~5岁之间。当进入审美敏感期的孩子,家长会发现,会变得很爱美,自己挑选自己觉得漂亮的衣服穿、会学妈妈“化妆”、穿妈妈漂亮的高跟鞋,并且在自己的一番装扮后,还希望被家长夸奖。建议:无需按着成人的审美观,给予负面的评判,而是要迎合孩子的审美标准,理解和尊重孩子的坚持与执拗,用正确的方法引导孩子顺利度过审美敏感期,等孩子大了,阅历丰富了,审美观自然会慢慢趋向于正常。京妈说:来说说,你家孩子经历这些敏感期的时候,都发生过哪些好玩有趣的事儿。

表现在对顺序、生活习惯以及物品的要求上,要采取耐心观察的应对方法。秩序敏感期是大自然赋予孩子的一种神奇的能力,孩子会因为秩序产生自然的快乐,也会因为秩序错乱而乱发脾气。如果孩子所处的环境阻碍了这种秩序敏感性的正常发展,孩子就会变得焦躁不安。因此,家长需要耐心观察孩子的行为表现,理解并帮助孩子秩序感的发展。

儿童成长敏感期--婚姻敏感期  4--5岁        伴随着人际关系敏感期,孩子也同时展开了婚姻敏感期。最早的时期他会想和爸爸或妈妈“结婚”。之后,他们就会“爱上”小伙伴,比如:只给自己喜欢的孩子分享还吃的东西,而且经常在一起玩,产生矛盾时,也不愿意让其他人干预。总之,他们想拥有属于自己的空间。         建议:无论孩子想结多少次婚,喜欢多少朋友,家长都一定要给孩子自由的空间。

关于幼儿敏感期的论文题目

具体看你的方向而定1 、关于幼儿教师职业倦怠感的研究。 2 、关于幼儿争抢行为及其教育策略的研究。 3 、关于幼儿“告状”行为的研究及其指导策略。 4 、关于幼儿不良饮食习惯的教育研究。 5 、关于幼儿“人来疯”现象及其教育策略的研究。 6 、父母教养方式对儿童社会性发展的影响研究。 7 、幼儿教师工作压力现状的研究。 8 、幼儿教师社会支持的现状研究。 9 、幼儿教师家庭支持的现状研究。 10 、幼儿同伴关系对幼儿社会性发展的研究。 11 、幼儿园的奖惩制度与幼儿教师工作积极性的相关研究。 12 、幼儿教师心理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 13 、关于幼儿学习兴趣的培养途径和方法的研究 14 、关于幼儿争抢玩具的现象及其教育策略的研究 15 、关于幼儿冲突行为及其干预策略的研究。 16 、关于父亲角色对幼儿社会性发展的影响的研究。 17 、关于幼儿欺负行为及其干预策略的研究。 18 、关于父母教育态度的一致性对幼儿社会性发展的研究 19 、关于幼儿园开展英语教育的可行性研究。 20 、关于某市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取向的研究。21 、关于幼儿园的社会支持现状研究。 22 、关于家长选择幼儿园时的主导因素研究。 23 、关于家长对幼儿园教育期望的现状研究。 24 、关于家长在幼儿园教育活动中的配合现状研究。 25 、 35 岁以下年轻父母的早教观念的现状研究。 26 、关于父亲与母亲对于幼儿发展认识上的差异研究。 27 、关于幼儿教师离岗,跳槽现状的研究。 28 、关于家长对幼儿园开展双语教育的认识研究。 29 、关于幼儿教师对幼儿园开展双语教育的认识研究。 30 、关于小班幼儿教师与大班幼儿教师的工作压力的对比研究。 31 、关于男幼儿与女幼儿在师幼互动中的差异因素研究。 32 、关于小班幼儿性别认同的现状研究。

具体看你的方向而定1 、关于幼儿教师职业倦怠感的研究。 2 、关于幼儿争抢行为及其教育策略的研究。 3 、关于幼儿“告状”行为的研究及其指导策略。 4 、关于幼儿不良饮食习惯的教育研究。 5 、关于幼儿“人来疯”现象及其教育策略的研究。 6 、父母教养方式对儿童社会性发展的影响研究。 7 、幼儿教师工作压力现状的研究。 8 、幼儿教师社会支持的现状研究。 9 、幼儿教师家庭支持的现状研究。 10 、幼儿同伴关系对幼儿社会性发展的研究。 11 、幼儿园的奖惩制度与幼儿教师工作积极性的相关研究。 12 、幼儿教师心理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 13 、关于幼儿学习兴趣的培养途径和方法的研究 14 、关于幼儿争抢玩具的现象及其教育策略的研究 15 、关于幼儿冲突行为及其干预策略的研究。 16 、关于父亲角色对幼儿社会性发展的影响的研究。 17 、关于幼儿欺负行为及其干预策略的研究。 18 、关于父母教育态度的一致性对幼儿社会性发展的研究 19 、关于幼儿园开展英语教育的可行性研究。 20 、关于某市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取向的研究。21 、关于幼儿园的社会支持现状研究。 22 、关于家长选择幼儿园时的主导因素研究。 23 、关于家长对幼儿园教育期望的现状研究。 24 、关于家长在幼儿园教育活动中的配合现状研究。 25 、 35 岁以下年轻父母的早教观念的现状研究。 26 、关于父亲与母亲对于幼儿发展认识上的差异研究。 27 、关于幼儿教师离岗,跳槽现状的研究。 28 、关于家长对幼儿园开展双语教育的认识研究。 29 、关于幼儿教师对幼儿园开展双语教育的认识研究。 30 、关于小班幼儿教师与大班幼儿教师的工作压力的对比研究。 31 、关于男幼儿与女幼儿在师幼互动中的差异因素研究。 32 、关于小班幼儿性别认同的现状研究。 33 、关于大班男女幼儿对幼儿教师形象认识的研究。34 .幼儿园各年龄班阅读材料的选择情况调研 35 .幼儿园活动区材料的选择、开发和利用情况调研 36 .幼儿园课程内容综合化情况调研 37 .幼儿园园本课程开发情况调研 38 .行动研究与幼儿教师的专业成长 39 .学前教育本 ( 专 ) 科院校的培养规格与模式的研究 40 .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对课程设置满意度的调研 41 .某市民办幼儿园教师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42 .某市主城区幼儿园安全教育实施现状研究 43 .某市主城区家庭亲子共读现状研究 44 .某市农村幼教事业发展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45 .民间游戏在幼儿园课程实施中的个案研究 46 .幼儿园男教师专业认同对其专业发展的影响研究 47 .学前教育专业男生的心理问题及对策研究 48 .幼儿教师专业自主发展问题研究 49 .学习型幼儿园构建策略研究 50 .幼儿园双语教学的个案研究 51 .幼儿家庭闲暇教育的个案研究 52 .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稳定性的对策研究 53 .农村幼儿园健康教育的现状、问题及其对策 54 .幼儿园分享阅读教学活动实施策略研究 55 .幼儿园与小学数学课程衔接的个案研究仅供参考

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新颖的学前教育专业论文选题:1、现代化教学的技术支撑——谈幼儿园多媒体技术运用的利与弊2、对当前幼儿读写算教育热的思考3、幼儿园教师的科学素养与幼儿园科学活动的开展4、传统游戏(或玩具)的教育价值探新5、家、园合作是幼儿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6、班级中幼儿伙伴交往情况的观察分析7、幼儿同伴交往中混龄交往的研究8、教师对幼儿游戏指导策略和能力的调查9、乡土教育资源在幼儿园教育中的运用10、利用农村自然环境促进儿童主动发展的行动研究11、中班幼儿环保意识和行为培养的行动研究12、托幼机构“特色教育”的调查与思考13、幼儿园应不应该有“兴趣班”14、家长对幼儿园开展双语教育的认识研究15、幼儿园对家庭教育指导的实践与研究

随着我国学习年龄的提前,幼儿教育成为教育界研究热门,各种启蒙辅导培训班如雨后春笋,幼儿教育主要包括识字教学、幼儿数学、幼儿英语、幼儿音乐舞蹈等,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幼儿教育论文题目,供广大师生参考。1、浅谈幼儿识字教学2、电子白板助力“趣”动幼儿识字3、多媒体技术在幼儿识字教学中的运用研究4、浅谈幼儿早期识字阅读教育5、用愉快教学法开启幼儿识字大门6、幼儿教育时期识字阅读策略谈7、幼儿识字教学方法新探8、幼儿识字教学原则及方法的研究9、“审美与快乐”式幼儿音乐教育初探10、“线上幼儿园”网络课程建设的实践与研究11、3~6岁幼儿心理健康教育问题个案分析12、3-6岁幼儿健全人格发展的教育促进研究13、4岁幼儿攻击性行为的箱庭干预个案研究14、城乡一体幼儿教育信息化服务平台有效应用研究15、初探儿童行为实录的观察与评价16、创设中等职业幼儿教师女生群体积极心理磁场力的途径17、促进幼儿园教学的有效手段--多媒体教学研究18、单亲幼儿心理问题探析及教育对策19、电子白板在幼儿园诗歌教学中的作用研究20、动态课件在幼儿园教学活动中的运用21、多媒体教学在幼儿园教学活动中的作用22、儿童环境教育应该是人格素养教育--美国儿童环境教育一斑23、儿童自我调节水平的发展与培养--养育科学的视角24、父母的教育态度影响幼儿的性格25、父母教养方式对幼儿攻击行为的影响26、隔代家庭教育对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影响研究27、关于从幼儿阶段开始建立学生心理成长档案的思考28、关于农村幼儿园教师远程培训的实践研究29、关注离异家庭幼儿的心理补偿教育30、积极心理学视角下促进3-6岁弱势幼儿群体心理发展的策略31、积极心理学视野下3~6岁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32、基于儿童心理行为的幼儿园建筑设计研究33、基于良好行为习惯对促进幼儿心理健康发展的研究34、基于人性关怀视角下的幼儿园活动室环境艺术设计研究35、家庭教养方式对幼儿性格发展影响的调查研究36、家庭教育中幼儿心理健康的引导37、家长育儿教育对幼儿情绪社会性发展的影响38、教师对幼儿消极情绪的反应方式研究39、解读幼儿入园焦虑--基于人格心理学视角40、借助童话故事优化幼儿心理健康教育41、林区幼儿教师心理压力问题及应对方式研究42、民办幼儿园突发事件对教师心理影响的调查43、农村留守幼儿同伴冲突行为的原因分析44、农村幼儿园留守儿童的现状与对策45、浅谈白板教学让幼儿园美术教学活动丰富多彩46、浅谈创编幼儿舞蹈的方法47、浅谈家庭教育与幼儿心理健康的关系48、浅谈巧用信息技术提高幼儿学习效率49、浅谈数字化资源在师幼互动中的运用50、浅谈现代教育技术优化幼儿园保育工作51、浅谈音乐教育对幼儿创造力的培养52、浅谈影响幼儿心理健康成长的几个因素53、浅谈幼儿的行为和心理特征54、浅谈幼儿舞蹈的指导方法55、浅谈幼儿舞蹈教育对幼儿成长的作用56、浅谈幼儿舞蹈培养的两种模式57、浅谈幼儿舞蹈兴趣的培养58、浅谈幼儿园多媒体辅助教学的优势59、浅谈幼儿园如何做好幼儿心理健康教育60、浅谈怎样做好幼儿心理健康维护61、浅析多媒体在幼儿园美术教学中的意义62、浅析二孩家庭幼儿的心理健康教育63、浅析沙盘游戏疗法及其在幼儿教育中的应用64、浅析心理健康教育在幼儿园教学中的渗透65、情境互动教学模式在幼儿心理学教学中的运用66、如何将信息技术适时引入幼儿教学活动中67、如何通过心理健康教育为幼儿营造自由的心理空间68、如何在音乐活动中促进幼儿审美能力发展69、上海校外教育活动中幼儿的任性表现及其疏导70、师生对话交流质量与幼儿心理状态理解能力的发展71、试论多媒体技术在幼儿园教学中的实施72、谈多媒体技术在幼儿教学运用中的利与弊73、谈现代信息技术对幼儿教育教学的影响74、探索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培养幼儿的综合能力75、提高幼儿识字兴趣的APP设计探讨76、庭教养方式及父母情绪智力与幼儿情商相关性调查研究77、微课在幼儿教育中应用的可行性调查研究78、我国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的问题及对策79、现代教育技术对幼儿教师教学思想的影响80、现代教育技术与幼儿教育改革探索81、小议宁波高桥幼儿园健康环境设计82、新课程视角下幼儿音乐教学例析83、信息技术对幼儿教育的影响初探84、信息技术环境下的幼儿园活动85、信息技术环境下幼儿园德育教育的新视角86、信息技术环境下幼儿园语言创新活动初探87、信息技术与幼儿教学的整合88、以“幼儿”为中心的教育软件交互设计研究89、音乐--调节小班幼儿情绪的良方90、用信息技术之匙开启幼儿教育精彩之门91、游戏型课件在幼儿活动应用中的注意事项92、幼儿道德教育因科技更生动93、幼儿告状行为之解析与应对策略94、幼儿教师的心理资本与职业幸福感的关系95、幼儿教育多媒体课件制作初探96、幼儿教育教学中整合现代教育技术的意义探索97、幼儿教育信息化素养的现代化创新思考98、幼儿社会退缩的师源性成因及其干预99、幼儿社会性和情绪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100、幼儿舞蹈启蒙教育的新理念101、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思考102、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路径探索103、幼儿心理健康教育浅谈104、幼儿音乐教学中的问题及应对策略105、幼儿园集体教学中数字化游戏运用模式的探讨106、幼儿园美术欣赏与信息技术整合探究107、幼儿园室内环境设计108、幼儿园室内环境设计的情感表达109、幼儿园小班电子绘本教学研究110、幼儿园游戏化主题教学中运用多媒体技术的利弊分析111、幼儿园语言教育中网络资源的利用112、幼儿注意力缺陷障碍的心理咨询研究113、幼儿自私行为的成因及对策114、幼儿自我控制能力的研究115、寓教于乐--幼儿园空间设计中的趣味性探究116、运用电教媒体开展幼儿高效音乐教育117、运用电教媒体指导幼儿音乐教育118、运用多媒体激发幼儿创意能力的探究119、运用微课教学提高幼儿能力120、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设备进行幼儿教育教学121、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训练幼儿语言表达技能122、运用音乐活动增强幼儿入园适应性的对策123、在幼儿活动设计中创编游戏型课件的策略性研究124、在幼儿活动设计中如何创编幼儿游戏课件125、在幼儿心理学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126、中国传统音乐融入幼儿音乐教育课程的思考幼儿教育是学前教育或说早期教育的后半阶段,前面与0~3岁的婴儿教育衔接,后面与初等教育衔接,以上幼儿教育论文题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小编推荐幼儿教育论文题目相关文章:学前专业毕业论文题目优秀幼儿英语论文题目2016年学前教育论文题目大全幼儿园课题开题报告范文幼儿教育论文范文

幼儿秩序敏感期论文题目

幼儿 教育 “小学化”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幼儿教育“去小学化”也必将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幼儿教育去小学化问题探讨论文,欢迎阅读!

当今社会越来越重视幼儿教育,当然幼儿教育“去小学化”的论述却不断在展开,各种教育理念都在自述各自的观点。因此在不同幼教理念面前家长却存在各种担心与质疑,家长们分为几个派别的担心,其一就是认同孩子玩,不需要过早接触 文化 知识,害怕过早的 智力开发 。其二,担心只玩不学,是否影响孩子以后,更担心的是自己的孩子不如别人的孩子。

我们都知道:一个人0到6岁的表现,就可以奠定终身,孩子的成长是通过各个敏感期来发展的。

在3-6岁之间,孩子的敏感期包括:空间的敏感期、秩序的敏感期、完美和审美的敏感期、音乐和绘画的敏感期、人际关系的敏感期、婚姻的敏感期、语言与朗读的敏感期、执拗(孩子的成长与妈妈期待不一致)的敏感期、情感(表现欲)的敏感期、身份确认(奖励和赞美)的敏感期、数学及符号与自然的敏感期、性别和出生的敏感期。

如果家长把每个敏感期所需的东西赋予实践并参与这些实践,您的孩子肯定与别人的孩子不同。尤其到了上小学,您就会发现孩子的心理、情绪、感觉、精神,都是非常健康而且出众。

下面就从五个方面论述“去小学化”

一学语言:

早期语言技能越好,后期学术能力越高

大量研究表明,孩子入学准备水平对后期学业成就和学校适应具有预测作用,入学准备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其后续水平。但入学准备不是提前学习小学的内容,入学准备不能错误地等同于识字、算数。有研究发现,孩子早期的语言技能(如字母识别能力和语音敏感性)越好,后期学术能力越高。因此,在孩子0-6岁,培养孩子语音敏感性很重要,但不是指让孩子多识字、写字,而是要让孩子听到各种声音、各种语言,鼓励孩子唱诵歌谣、复述 故事 ,培养孩子的语音意识和正确发音能力,培养孩子对语言理解的能力,特别是说和听方面的能力。从数学学习的角度,不是要求孩子会算多难的加减法,会做多少题目,而是要给孩子提供丰富的玩具和活动,帮助孩子在玩中学,掌握生活中简单的数学知识,如对数、量、图形的认识和理解。

二学习惯:

培养行为习惯,孩子没有朋友比成绩差更糟糕

良好的习惯对幼儿身心的健康、知识的获得、能力的培养、品德的陶冶、个性的形成都是至关重要的,将伴随幼儿一生,使幼儿终身受益。 家庭教育 ()要有意识促进孩子的生活、学习、思维、 人际交往 等行为习惯的养成。亲子关系也显得尤为重要,幼儿园举办亲子活动也是注重培养亲子关系,同时加强幼儿园与家长的沟通.根据幼儿的年龄特征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注意做到内容具体明确、语言通俗简练。根据幼儿能力,提出的要求逐步提高。特别是孩子从以玩为主的幼儿园生活过渡到以学习为主的学习生活,其中的学习目的不同,教育方式和要求不同,生活方式不同。因此,孩子需要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具备一定的独立意识和任务意识(听得懂任务要求、能自始至终完成一项任务),会遵守规则等。这些素养和能力的培养将会为孩子后续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后劲。有研究发现,入学后,没有朋友比成绩差更糟糕,被拒绝的孩子容易出现社会适应不良、心理失调、学习成绩不佳等现象。因此,入学准备很重要,需要引起家长的关注与重视。

三学好奇心:

激发孩子的好奇心与 想象力

好奇心是人们积极观察世界、进行创造性思维的内部动因,是 儿童 学习的重要动力来源,也是创造性人才的重要特征。在儿童的日常生活学习中激发其好奇心是让幼儿轻松接受新鲜事物和学习新知识不可或缺的途径。儿童的好奇心具有幼稚性、情境性、广泛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好奇心强的幼儿接触新事物时注意力集中、爱提问、爱探索。面对孩子提出的各种各样的问题,父母应合理对待,采用合适的方式实事求是地回答。父母要善待孩子的如把玩具拆开等“破坏行为”,满足孩子主动探索的心理,鼓励孩子对新异事物和未知事物的好奇与关注。

四学独立性:

3-4岁是儿童行为独立性快速发展阶段

幼儿期的儿童自主意识开始发展,表现出一定的独立性,开始自主做一些决定与行动。3-4岁时儿童行为独立性快速发展,为今后其情感独立和认知独立的发展奠定基础。4-5岁的孩子随着道德感和 自我评价 能力的发展,儿童逐渐明白了随意发脾气等行为是不正确的,学会对情绪的调节和自控,有了自己的同伴和感兴趣的活动,在情感上逐渐消除对父母的依赖。3-5岁儿童的认知独立水平一直在提高,开始凭借事物的具体形象进行思考,有了自己的见解和主张。所以,家长可以依据孩子的独立性发展特点,创立宽松的环境氛围,让其愉快地玩耍,自由地交流,自己做主,做力所能及的事情,独立思考解决问题。

五学运动能力:

在玩耍与游乐中培养孩子的综合能力

父母可以在日常生活和游戏中让孩子认读汉字和感受数学、使用数学解决问题,选择图文并茂、图画为主、文字为辅、内容丰富、贴近生活的图书,通过讲故事、亲子共读故事的方式培养孩子的阅读兴趣与习惯。同时,可以在玩耍与游乐中培养孩子的绘画、音乐与 体育运动 能力。并采用图片、画报等直观形象的方式加强孩子对危险情境及事故原因以及后果的认识,提升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另外,良好的同伴关系有助于儿童获得成功的社交技巧,能使儿童具有安全感和归属感,有利于儿童社会价值的获得以及认知和健康人格的发展。因此,父母在鼓励与同伴交往的同时要引导孩子学会合作与分享、处理同伴矛盾,学会社会交往技能以及发展友谊。

因此许多孩子的家长错误的认为“去小学化”是不学习任何文化知识,只是让孩子玩。真正的“去小学化”是:孩子在玩中学(各种竞技比赛游戏),掌握生活中简单的数学知识,如对数、量、图形的认识和理解。通过朗读唱诵歌谣、复述故事(锻炼如字母识别能力和语音敏感性)培养孩子语音敏感性以及语言理解的能力。通过各种学习型的游戏以及竞技比赛,潜移默化的培养孩子的学习习惯,语言能力,独立性。通过激发孩子的好奇心,让孩子不断自我探索世界发现世界。同时家长们通过亲子训练、亲子竞技、亲子关系能够形成亲子之间的相互认同、相互鼓励、相互欣赏、共同加油的成长方式和成长习惯。因为在生活中我们发现,你对孩子的一次小小表扬与认同感之后孩子是表现的多么开心。希望在有正确认识的同时家长们也能付之行动,带领孩子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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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班幼儿常规教育研究论文篇三 幼儿园给幼儿培养良好的常规教育是在给幼儿生活、行为等方面打好良好的基础,俗话说“三岁看小,七岁看老”,我认为幼儿的习惯是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由身边的抚养人在生活的言传身教,然后到幼儿园就是由幼儿园和家庭共同教育孩子。 幼儿园中,一个班级的纪律和常规可以看出这个班级教育怎样?幼儿园的班级常规可以直接的影响到幼儿的成长,没有建立好常规教育的班级无法让幼儿好好的学习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在教学中一个班级常规教育好。就能给幼儿一个好的生活、学习的环境,让幼儿在环境中逐步进步,好的常规有利于老师开展教学活动。随着幼儿年龄的增长,我们对他们的每日常规的要求就越来越高,所以我们应该努力学习,不断突破。为了给幼儿创造出良好的常规教育环境,让他们愉快的生活。家长应积极配合如何教育幼儿的工作。家长要在思想上就要认识幼儿拥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对幼儿来说有着多么大的意义,从而使家长努力配合教师的幼儿园的常规教育。 一、 幼儿园常规教育分析 (一) 常规教育的作用 1. 什么是“规矩”? 什么是“规矩”?在字典里面解释这一词语就是“一定的标准、法则或习惯。”在幼儿园里也是需要一定的标准、法则和习惯。幼儿园常规就是根据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幼儿发展的特点来定位的。 2. 幼儿园常规的作用? 幼儿园常规作用就是幼儿们的一日生活中基本要求。我们要把这些要求制定出一个完整的计划,我们要让幼儿非常清楚的明白他们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把幼儿培养成有着良好的行为习惯还有自主能力,让幼儿在日常生活中避免没必要的困扰。幼儿园常规的作用就是让幼儿的一日生活变得丰富、规律、多姿多彩,教师要积极调动幼儿在生活中的自主性的积极性。 3.常规教育的内容 生活常规贯穿幼儿在园的一日生活活动中,是根据幼儿园的生活环节制定的活动规则。它包括入园、盥洗、饮水、入厕、进餐、午睡、起床、离园等环节的常规。幼儿应该形成的生活常规包括:遵守作息时间,有良好的进餐习惯、睡眠习惯、卫生习惯、有良好的坐、站、走姿势,以及有良好的物品收放习惯等。各年龄阶段会对幼儿的常规要求也会有所不同。 (二)、幼儿园常规教育存在的误区 1.强调有序性,忽视了自主性 常常说到幼儿园常规教育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常规教育就是为了“保持课堂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偶尔会让幼儿参与讨论。其实教师完全控制着讨论的最终结果,这样的做法限制了幼儿的思想,幼儿园常规教育对幼儿的行为失去了引导作用。教师都努力强调幼儿的有序性都没有尊重幼儿的自主性特点。 2.强调共性,忽视差异性 在幼儿园常规教育中,教师在上课的主要问题还是课堂纪律,教师上课时的说课内容过于活泼,幼儿也会克制不住自己跟着混乱起来,这时教师该如何是好呢?掌握不了课堂纪律就草草收场?作为教师你缺乏课堂纪律的 经验 外,最重要的是要把常规教育当作一种活动活动而开展,幼儿园的常规教育不是一味的开发出幼儿的学习兴趣,教师应当遵循幼儿的想法来帮助他们自主学习。幼儿园的常规教育是“过分强调幼儿学习的有序性,忽视幼儿学习的自主性,过于强调常规教育中幼儿的共性,忽视遵守常规教育中幼儿的个体差异。” (二) 常规教育内容方面的问题 1.常规教育的限制性 幼儿教师和保育老师的任务都是一样重,压力也很大。但是幼儿教师他们面临的是一群不懂事的孩子,容易对孩子强压的进行说教、情绪行为控制、命令等语言指令已经让幼儿的思想方面限制。他们没有考虑过幼儿的感受,没有站在幼儿角度想问题,让幼儿处于被动状态,幼儿收到的都是“命令”。幼儿按照老师要求做事,训练幼儿各种常规训练。幼儿心里老师就是“皇帝”,说出来的就是“圣旨”,不管对与错都必须服从。幼儿的思维得到限制,剥夺他们想象自由。 2.常规教育的方法单一 常规教育应该实施在幼儿一日生活中,在一日活动中教师要把握每一个环节,让幼儿能更好的融入。可是,有的教师不会把握在一日活动中的环节,那么他们大多都是把常规教育用语言表达出来让幼儿明白,然后就是每天不断的提醒,督促。最后幼儿违反了常规就用惩罚的方式教育幼儿。对于幼儿来说这样教育往往起不到好的效果。他们觉得这些都是老师强调他们去遵守的秩序,他们心里就会产生“规矩关我什么事?为什么要遵守?”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让常规落实到幼儿的心理。 (三) 如何进行常规教育 ①小班 幼儿园常规是幼儿活动的保证,小班幼儿年龄小,自控能力差,比较好动,如果没有良好的常规,保教活动就不能很好的实施。那么如何对小班幼儿进行必要的常规教育呢?对于刚入园的小班幼儿来说,对幼儿园的环境、生活不熟悉,不习惯按相对一致的要求去行动。因此,我们必须从常规培养开始,使幼儿知道什么时候做什么,怎么做,从而逐渐养成习惯。若能在小班时期形成良好的常规,那就有利于孩子从小养成好习惯,使孩子终身受益。经过实践,我认为进行小班常规教育时可从以下三个方面为出发点: 一.建立帮助幼儿适应集体生活的常规。 小班幼儿好模仿,易受暗示,自我意识刚形成,第一反抗期的来临,良好的常规能使幼儿在集体活动中比较协调,这样就不会束缚和限制幼儿。比如在带领幼儿进行洗手、喝水等生活活动时,如果先让幼儿分批洗手后,然后坐回椅子,再组织幼儿分批去喝水,我以为这样的常规就限制了幼儿。小班幼儿年龄小,坚持性差,让他们等待的时间过长,势必会造成常规的混乱,针对小班幼儿的这一特点,我认为可以让幼儿洗完手后自由去喝水,然后给幼儿一点自由活动的时间,这样下一个环节活动时幼儿的注意力就比较容易集中,如此有松有紧的常规比较适合小班幼儿。 又如我们在安排幼儿座位时,通常是排马蹄形位子,带过小班的老师不难发现孩子为了这个椅子经常发生矛盾,不是你挤我,就是我挤你,针对这样的现象,我觉得可以在地板上用线做上相应的标志,固定幼儿椅子的位置,便与幼儿放好椅子。地上的线可以给孩子暗示,而小班幼儿正是最容易受暗示的……如此的常规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矛盾。 二、常规教育必须从幼儿的需求出发 幼儿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尤其是小班幼儿更是以直觉行动思维为重点。所以,我们在进行常规教育时要让幼儿直接参与。以洗手为例:一般如果是徒手的示范讲解,由于小班孩子头脑中没有表象,这种方法比较难以接受。因此,我们可以采用分批带幼儿进入盥洗室,让幼儿看见水龙头,肥皂,毛巾,再亲眼看到老师的具体示范,这样使幼儿看到具体的行为标准,以及达到这个标准所使用的方法后,便于幼儿的掌握。 我们培养小班幼儿的自理能力,是在他们能力范围内的自理,教师适当的帮助是必须的。比如,冬季要求小班幼儿将衣服塞在裤子里,由于孩子手臂短,穿的又多,因此只能将前面几件衣服塞好,而身后的衣服很难整理好,这时就需要老师给予适当的帮助。所以,在常规教育时,不能考虑到方便老师,而是要从幼儿需求出发,怎样做有利于幼儿,就采取怎么的做法。 三、在活动中建立常规 由于小班幼儿及容易进入角色,我们设计的活动就要创设一定的情景,如果只是单纯的说教或是机械地重复练习,孩子马上会厌倦,于是,我们可以用“小孩小孩快回家”、“小鸟小鸟快回家”或者“小兔小兔快回家”等游戏,来建立体育活动中站位的常规。在活动中建立常规是由小班幼儿的年龄特点所决定的,只有在活动中采用具体形象,让幼儿亲身体验行为的方式,才能建立稳固的常规。 幼儿的常规意识,需要不断地进行强化,才能巩固,这就需要通过具体形象的教育,并反复进行练习,不断地强化,督促。例如在培养洗手常规时,我们除了交给幼儿正确地洗手方法外,还针对幼儿的年龄特点,把洗手的程序编成儿歌,让幼儿边念儿歌边洗手,这样他们很快掌握了正确地洗手方法,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 另外,在活动中建立常规,还必须考虑到三个基本要素: 1、 内容少,分解细: 再以洗手为例,以前我们在教幼儿洗手时,总是教师完整的示范并讲解一下洗手的整个过程,然后让幼儿操作,但孩子们很难达到要求,原因是他们不知道怎么样才算两只小手冲湿了,怎么样才算手上都擦上了肥皂,怎么样才算搓出了肥皂泡等等。因此,我们不能粗线条的教,而必须细化某一个环节。比如,一般幼儿擦肥皂都是一擦了事,于是我在指导幼儿擦肥皂时,对幼儿说:“肥皂要和你的小手做朋友,先和手心做朋友(用肥皂在手里擦一擦),然后和手背做朋友(用肥皂在手背擦一擦),最后和你的手指做朋友(用肥皂擦手指两面),这样,你的手心、手背和手指上都有了肥皂,才算是做了好朋友”。这样,在十分具体的边讲边做的过程中,就比较容易掌握擦肥皂的要领。同时,由于幼儿记忆的特点,中班幼儿可以同时提两个要求,大班幼儿可以同时提出三个要求,而小班幼儿在一次活动中只能有一个要求,即一个重点,因此,在对小班幼儿提常规要求时,切记一次提一个要求,同时要把这样要求讲细讲透。 2、 考虑仔细、周全: 教师考虑的周到,教的仔细,就有利于良好常规的建立。比如在安排午餐的位置时,既要考虑桌子之间的距离,这样可以方便幼儿的进出,又要考虑幼儿进餐时情绪,将食欲好进餐快的幼儿于食欲差进餐慢的幼儿坐在一起,这样可以起到以快带慢的效果。如果教师只是随意摆放桌子,根本不考虑桌子与桌子之间的距离等问题,势必会造成孩子之间的许多矛盾,出现冲撞、将椅子举起来或顶在头顶等现象,这样就破坏了安静吃点心的常规,同样也破坏了搬椅子的常规。因此,在安排教育设施时,每个教育环节都要适合幼儿,以免使幼儿之间造成不必要的矛盾。 3、语言要慢、轻、短。 在常规的建立中,必定有要求,有检查。我认为我们只需要轻声的语言和动作的暗示,从正面引导,以榜样作用激励幼儿,多督促幼儿。对小班幼儿讲话我们要做到慢、轻、短,即语速慢一些,声音轻一些,语句短一些,尤其是小班幼儿很容易进入角色。我们应该注重拟人化语言的运用,这在成人看来似乎是不可思议的,对于中、大班孩子来说效果可能还不怎么样,但是,在小班幼儿来讲确是必须的。例如小朋友在放杯子时,老师要求他们轻放,但发现孩子们没有做到这一要求时。老师可以说:“听,是哪一只杯子在吵架啊?这些杯子都是好朋友,应该这样说话(教师示范轻放杯子,并请出错的孩子模仿一下)对,现在他们是轻轻讲话了,才是好朋友。”按这样的方式提出要求,孩子会比较容易接受。 总之,只有立足于小班的特点,细化稳固在生活中建立的常规,才能使幼儿常规活动不乱,达到我们预期的教育效果。 ②中班 一.如何对幼儿进行生活常规的教育 在一个班上如果没有很好的生活常规,这个班将会是乱哄哄的,同时在这个小细节上也存在着许多不安全隐患。每当幼儿过了一个假期后,回到集体生活就会表现:做事不认真、不踏实;老师提要求要么没听见;要么是听见做不道;导致老师不断地提醒着,分散老师注意力来维持班上纪律,同时也会影响到幼儿正常活动。为此开学第一周我班把工作重点放在常规培养。首先,三位老师要求上、下午保持一致;其次老师提要求明确、简洁,帮助幼儿记住和落实;第三加强老师和值日生检查力度;请每天值日生协助老师管理、检查。如:每天都会有值日生选择不同值日,每位值日小朋友都有自己任务;闻手香检查小朋友洗手是否用香皂;擦手摘毛巾检查小朋友是否把小手擦干净并收放到相应位置准备消毒;每天小朋友也都有自己任务:来园前放值日生或劳动图片,提示自己晚间所从事的劳动;为了帮助幼儿养成收放好习惯, 3月4日经三位老师共同商讨后,请幼儿在晚间劳动后自觉地把劳动图片收好,这无形之中培养幼儿做事有始有终。看似简单生活常规,需要老师付出很多心血帮助幼儿建立,只有家园形成合力才能有效地实施教育。 (一)榜样激励法 榜样激励法是指对幼儿的良好品行和行为表现及时给予肯定和表扬,巩固其良好品行的教育方法。幼儿的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但他们对来自教师的表扬和鼓励是非常重视的,所以教师利用幼儿的这种上进心理需求,及时肯定幼儿的良好行为表现,特别是对能够自觉遵循常规的幼儿要及时表扬和鼓励,这样就可以使幼儿对正确的行为而获得的正面强化刺激而使其固化下来,而逐渐养成行为习惯。比如:为了培养幼儿自我服务能力,每天幼儿穿、脱衣服和叠被子等环节用数数方法鼓励做事快幼儿,同时认真观察全班做事情况,并提出相应要求,如:安静做事,不要因说话影响自己做事速度,在老师引导下,发现幼儿做事速度明显加快了,他们也逐渐发现做事快了,会有更多时间玩。个别做事“慢”(边说边做)幼儿,发现老师每天都在关注他(她)们,也能很快完成自己事情,加入到后面游戏中来。所以每位幼儿都是非常有潜力,只要我们给他们锻炼机会,并学会用鼓励话语激励他们,相信进步更快。 (二)引导法 故事引导法实际上也是一种榜样教育,但这种教育方法主要是运用一些有教育意义的故事向幼儿介绍遵守常规的典型,启发幼儿向文艺作品中的榜样学习,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教育方法。幼儿喜欢听有趣味的故事,而教师充分利用故事教育的载体,对幼儿进行常规教育可以产生较好的效果。比如:利用餐前、午睡前等环节给幼儿讲故事,引导幼儿向身边榜样学习。讨论:这位小朋友遇到问题怎么做的?怎么解决问题?3月4日星期五是我班评选“小小气象员”的日子,卢树柏推荐:孙准小朋友,理由是他帮助我把写的名字放在柜子里,(卢树柏柜子高,自己放不了请哥哥帮忙)到大二班住宿帮拿拖鞋、脱鞋、拿牙刷,帮助我弄不哭(什么意思) 孙缘缘说:哄他。孙准和杨添淇用自己行动帮助身边小弟弟,他们的行为很让老师感动,老师会以此来引导全班小朋友向他们学习,学会帮助身边有困难的小朋友。 (三)生活体验欣赏法 生活体验欣赏法是指经常组织幼儿进行生活方面的自我服务活动,在活动达到目的之后,组织幼儿观赏和评价自我服务的劳动成果,从中欣赏规范生活的美感和进行良好的情绪体验。当幼儿能够正确欣赏自我服务的劳动成果时,不仅会对生活常规教育要求产生迎合的心理,而且能够使幼儿获得成功感,从而产生良好的心理体验。比如:每天晚间劳动,幼儿都会非常自觉参与到劳动中,闫一冉很认真地把第一层鞋柜里鞋一双双摆出来后擦柜子,然后第二层第三层,最后她还把全班鞋按男孩和女孩分类码放到鞋柜里,最可贵的是动画片都开演了,别的小朋友把手中劳动布放到盆里马上跑来,只有她直到把自己事做完她才过来。对于这样幼儿我们引导全班幼儿要学会欣赏别人身上闪光点,使班上幼儿对自己的劳动成果产生自豪感,以此为榜样用这种良好的生活体验欣赏教育幼儿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四)巩固法 行为巩固法是指定期对幼儿的行为常规进行检查和评比,使其能够在生活常规的制约下自觉养成良好生活常规和巩固已经形成的良好行为习惯的教育方法。在行为巩固教育时,教师要注意使用适当的激励手段来促进幼儿坚持良好行为。 小班幼儿常规教育研究论文四 常规教育是幼儿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常规教育也是使幼儿学会适应集体生活并具备初步的独立生活能力、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较好的组织纪律性的重要手段,因此逐步认识理解和正确掌握这些常规不但是必要的,也是相当重要的。 那么,如何帮幼儿建立良好的生活常规,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呢?我觉得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创造融洽的师生关系 良好的师生关系是培养良好常规的前提,老师要和幼儿建立深厚的感情。老师对孩子提出的常规要求,不能只停留在让孩子执行的水平上,教师应该用语言和行动具体地向幼儿说明为什么这样做的道理。同时常规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教师要有耐心,贵在坚持。 二、创设情境引起幼儿的兴趣 1.游戏激发,行为巩固。游戏是幼儿最喜欢的一项活动,幼儿喜欢在有趣的活动中接受教育,而游戏则是对幼儿进行常规教育的良好手段,在游戏中巩固幼儿的常规行为。因此,我充分利用游戏对幼儿进行生活常规教育。如:刚入园的小班孩子,睡午觉时脱下的鞋子总是随意乱放。起床后经常会穿错鞋或找不到鞋子,经常会把我们弄得手忙脚乱,顾了这头,顾不了那头,有时还得趴在地上帮孩子找鞋,费时又费力。所以养成午睡的常规很重要。于是我就尝试着用孩子能乐意接受的游戏口吻教育孩子,帮助他们学习放好鞋子的方法。有一天午睡前,我用游戏的口吻地对孩子说:“你们知道吗?你们的两只鞋子是一对好朋友,他们喜欢在一起说悄悄话,如果我们睡觉时,把它们东一只,西一只分开乱放,它们就找不到好朋友了,心里会非常难过。所以我们午睡的时候脱下鞋子,一定要把两只鞋子靠拢摆整齐,让两个鞋子朋友永远亲亲热热地在一起。”我一边说,一边把正确的方法示范给孩子看。果然,孩子们上床午睡时,都非常认真地把自己的鞋子放在了一起,有的孩子还拉着我去看,指着自己放整齐的鞋子说:“老师,你看,我把两个好朋友放在一起了。”就这样,孩子开始饶有兴趣地学习摆放鞋子的常规,通过每天地坚持和经常地提醒,这一常规很快就建立起来了。 2、故事引导,儿歌记忆。充分发挥故事、儿歌的引导作用,运用一些有教育意义的故事向幼儿介绍遵守常规的典型事例,启发幼儿向故事中的榜样学习,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幼儿喜欢听有趣味的故事,而教师充分利用故事这一载体,对幼儿进行常规教育可以产生较好的效果。 三、坚持说服和表扬为主的教育方法,正面引导幼儿 小班幼儿年龄小,思维能力和自控能力还不完善,因此,即使老师讲的对,幼儿也不可能完全接受,接受了也不一定按要求去做。所以,对幼儿的管理应体现在耐心说服和引导上。对幼儿的正面行为和点滴进步,我们都应积极鼓励、充分肯定并提出新的目标和要求。 四、重视孩子的个性化教育 我们的教育对象是一个个有思想、有个性的孩子,而且他们每个人的个性都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在平时的教育过程中,我非常注重孩子的个性差异,针对孩子的性格、兴趣、 爱好 等特点来开展教育工作。 从幼儿实际水平出发,循序渐进地实现《纲要》的有关要求。在具体要求和指导方法上,也要从幼儿年龄特点出发,如对小班幼儿培养生活卫生习惯和独立生活能力时,要着眼于“教”。教师要以极大耐心,不厌其烦地采取多种形式,示范并结合具体讲解指导,通过游戏进行练习,重点放在幼儿学会技能上。而中班,则在小班基础上,着眼于“形成行为习惯”,可较多利用语言进行督促、检查、表扬和批评。对大班,则要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要求其“自觉”。在指导幼儿日常生活活动时,还必须看到幼儿之间的个别差异。这些差异除了受家庭或幼儿园的教育影响外,还有受到体质的好坏、智力发展状况、精神状况和意志性格等因素的影响,我们必须予以重视,区别对待。 五、教师为幼儿做好榜样 榜样激励是指为幼儿提供正确的行为典范,激励幼儿去模仿。为幼儿提供的榜样包括直接的和间接的。直接的榜样主要是指成人和同伴,间接的榜样有文学作品、影视作品等。有人说:教师是幼儿的镜子,幼儿是教师的影子。要让孩子怎样做,首先自己要做好榜样。老师在孩子们心目中的形象是很大的,她们常常在家里、或游戏情景中模仿老师。做为老师我们更要规范好自己的言行,做孩子们的榜样示范。教师要以身作则,千万不可不拘小节。老师只有不断地加强自身修养、时时注意自己举止言行的规范,才能留下正确的教育影响。 六、让幼儿参与常规的制定 积极的师幼关系能让孩子的被动遵守规则行为变为自觉自愿行为,当孩子们对规则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后,他们有了自己制定规则的想法。让幼儿参与常规的制定过程实际上也是引发幼儿思考的过程。如:午睡前要脱衣服,小班的幼儿有的坐在地上脱,很不卫生。对于这个问题,我组织幼儿讨论,应该在哪儿脱?怎么脱?由于是幼儿熟悉的事情,他们纷纷发言,有的说在桌子上,有的说在床上„其中王晓婷的意见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在椅子上脱,脱好后就把衣服放在自己的椅子上。当天中午,所有的幼儿都坐在自己的椅子上脱衣服(有的需要老师过去帮忙),并把衣服放在自己的椅子上。如此看来,幼儿自己出的主意比老师提的意见更有影响,更容易遵守。 七、重视家园配合 培养幼儿常规要重视家园配合。家长在了解了我们的常规工作后,很乐意参与我们的教育活动,帮助孩子搜集相关的学习资源和区角材料,这样既方便了我们的教学又节省了我们的财力。做好了家园配合,才能培养良好、稳定的常规。 猜你喜欢: 1. 关于幼儿园教育方面的论文 2. 关于幼儿教育的论文范文 3. 浅谈如何在美术活动中培养小班幼儿的动手能力论文 4. 有关幼儿分享行为的教育策略探讨论文

小班幼儿常规教育浅谈论文篇二 《如何进行小班幼儿的常规教育》 摘 要:幼儿园常规是幼儿活动顺利进行的保证,小班幼儿具有年龄小、自控能力差、好动等特点,如果没有良好常规,保教活动就不能很好地实施。教过小班的老师都知道,小班是养成习惯的关键期,可塑性强,好习惯易于培养,坏习惯也容易养成,而坏习惯一旦养成,则矫正就十分困难。 关键词:小班幼儿 常规教育 培养途径 对幼儿园班级来说,常规直接关系到幼儿的成长和教师一日活动的质量。如果常规没有建立好,幼儿就不易养成良好习惯,教师也会因总要花费精力维持秩序而觉得十分劳累,从而影响教学质量。对小班而言,建立良好常规尤为重要。幼儿从家庭进入幼儿园,由于环境变化和心理上的不适应,刚开始幼儿会出现哭闹现象。这时我们要教会幼儿如何在幼儿园生活、学习,在小班常规培养中,教师应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幼儿园的各项教育目标,促进幼儿健康、和谐地发展。同时,还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发挥幼儿的主动性,以下是我教学小班的体会。 一、爱幼儿,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老师要和幼儿建立深厚的感情,这是培养幼儿良好常规的前提。自从带了小班之后,我更深刻地理解了教师对孩子的爱。小班幼儿年龄小,自理能力差,大、小便时不会脱裤子、提裤子,老师要不厌其烦地帮助他们一个个脱、一个个提。遇到情绪不稳定的幼儿,要想办法哄。教师的爱不止这些,还体现在了解幼儿生理、心理特点和幼儿教育规律上。通过老师的关心和体贴,幼儿在心理上感到安全,情感上得到满足。在此基础上,把关心热爱孩子与耐心教育和严格要求结合起来,使教师和幼儿之间形成深厚的感情基础,有了这种感情基础,教师就可以科学地管理幼儿,灵活、有效地对幼儿进行教育,培养良好常规。如我班一位小朋友,胆子很小,刚入园时不愿参加老师组织的活动,不喜欢说话,不和其他小朋友交流。了解到这种情况后,我经常耐心地帮助他,在组织活动时特别注意他,经常提问他。渐渐地,他对我不再感到害怕,还把我当成朋友,对我提出的要求也会积极响应,性格也变得活泼、开朗多了。是他让我明白爱孩子是对他们进行常规培养的前提。 二、创设情境,用拟人的方法引起幼儿的兴趣。 幼儿的思维具有拟人化特点,具体的模仿比抽象的要求更能引起幼儿的兴趣。户外游戏是有利于幼儿身体健康的活动,但幼儿活泼好动,常发生追跑现象。我经常提醒,但收效甚微。于是,我试着换一种方法,对他们说:“咱们来学小乌龟走路好吗?”幼儿特别感兴趣,之后我又引导他们模仿小蜗牛走路、小猫走路、小猴踩钢丝等,他们非常高兴地慢慢走着。 三、坚持耐心说服和表扬为主的教育方法,正面引导幼儿。 小班幼儿年龄小,思维能力和自控能力还不完善,因此,即使老师讲得对,幼儿也不可能完全接受,接受了也不一定按要求做。所以,对幼儿的管理应体现在耐心说服和引导方面,对幼儿的点滴进步,我们都应积极鼓励、充分肯定,并提出新的目标和要求。小班幼儿在吃早点时,桌上、地上全是馍馍渣,这一直是不好解决的问题。为此,我在幼儿吃东西时经常表扬那些吃得较干净、讲究卫生的幼儿。“某某小朋友吃东西吃得真干净,桌上、地上一点馍馍渣也没有,他吃得多香啊”。这时,幼儿们都一口口慢慢吃着,生怕馍馍渣掉在地上、桌上。吃完的幼儿还主动跑过来跟我讲:“老师,我吃得可干净了,没有把东西掉到桌上。”所以,老师在日常生活中不要因为事小而吝啬表扬和鼓励,幼儿会因为你的赞许而更努力地做好每件小事。 四、结合幼儿生活经验引导他们理解常规。 对于幼儿来说,空洞的说教是无用的,理解必须建立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如幼儿洗手后经常不擦干,针对这个问题,正巧前段时间感冒生病的幼儿较多,我就把洗手说成给小手洗洗澡。我说:“小手洗过澡,不擦干会生病的。”由于有了感冒的生活经验,幼儿对我的话理解很快,有的幼儿边擦手边对我说:“不擦干,小手就该咳嗽了。”幼儿的常规培养是建立在幼儿亲自体验基础上的,便于幼儿理解并自觉遵守,理解之后更有利于发挥幼儿的主动性。 五、教师为幼儿做好榜样。 教师是幼儿心目中极有影响力的人,一举一动都能发挥巨大的感染作用。因此,教师一定要成为幼儿学习的楷模,为幼儿做好示范作用。例如,我们要求幼儿在喝水时排好队,即使老师口渴了也要排队,不可以插到前面直接喝。要求幼儿午睡时安静、不讲话,老师也不可以大声讲话,更不可以在午睡室聊天。因为幼儿听到老师讲话,就想和边上的小伙伴讲话。假如午睡室十分安静,则想讲话的幼儿会打消讲话念头。 六、培养幼儿要重视家园配合。 特别小班幼儿初入园时,部分家长认为,把孩子送进幼儿园,无论孩子的身心发展或行为习惯培养都应由幼儿园负责,极少甚至从不过问孩子的在园行为表现,更有甚者把对孩子的教育责任都推给幼儿园。针对这样的情况,老师要利用家长早、晚接送孩子的机会,让家长明确教育孩子的责任,明确 家庭教育 是终生的,幼儿园教育是暂时的。家长要密切、主动地配合教师实施教育计划,正确要求和教导孩子,创造条件使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相互促进,巩固教育成果。如对孩子生活、学习的要求,要家园一致,明确孩子的生活准则,培养其良好习惯。只要家园配合好,幼儿就能培养出良好、稳定的常规。 总之,幼儿教师必须保持足够的耐心,用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技巧与家长积极配合,达成培养共识,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努力为幼儿营造民主、和谐、自由的发展环境,使每个幼儿真正富有个性地成长。 参考文献: [1]庞丽娟.新〈纲要〉与幼儿教师的专业素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解读.江苏教育出版社,. [2]__强.走进生活的道德教育――杜威道德教育思想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3]郑三元.幼儿园常规教育的困境和出路[J].人民教育,2006(11).

有关婚姻的论文题目

这题目太简单,下面两个回答的都不到点上,题目意思是婚姻存续期间完成了作品,已经变成既得利益,你除非不发表,一旦发表,无论你何时发表的,这笔稿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1、中国婚姻法文化考论2、婚姻契约观念的限度与嬗变3、秦汉家族法研究4、我国民法典亲属法编立法构建研究5、中美婚内侵权行为之比较法研究6、当代中国婚姻法与婚姻家庭研究7、中国维吾尔族婚姻习惯法研究8、建国初期山东省宣传贯彻婚姻法研究9、建国初期山西省贯彻婚姻法运动研究10、论我国离婚诉讼中房产分割的若干问题11、离婚诉讼中无房女性利益的法律保护问题研究12、《婚姻法解释(三)》中不动产登记效力研究13、《婚姻法解释(三)》中夫妻财产制度的研究14、民国时期婚姻法的文学省思15、土地革命时期婚姻立法问题研究(学术堂提供更多论文知识)

其实婚姻法可写的东西并不太多,如家庭暴力\离婚的条件\婚姻法制度的改革等.我曾经写过离婚损害赔偿.

统婚姻制度区域 1.浅析我国无效婚姻制度 2.我国“事实婚姻”制度的弊端与法律对策 3.论婚姻的成立 4.《婚姻登记条例》利与弊 5.中国妇女保护的立法不足 6.浅析抚养制度的完善 7.试论探望权的实现 8.关于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分析 9.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思考 10.关于离婚几个法律问题的思考 11.法定离婚理由之探析 12.家庭暴力的法律对策 13.家庭调解制度在中国的命运 14.离婚过程中和离婚后对子女权益的法律保护 15.军人婚姻法律保护的利与弊 16.婚姻家庭法律在未来民法典中的地位 17.一夫一妻制度的法律保护 18.浅析可撤销婚姻制度 19.浅析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20.离婚标准之探讨 21.亲权制度研究 22.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研究 23.“婚内强奸”的立法研究 24.从平等原则看我国婚姻家庭中的男女平等 25.我国夫妻债务制度探讨 26.╳╳地方婚姻调查 27.浅析我国婚姻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28.违法婚姻问题研究 29.“感情确已破裂”解析 30.我国离婚救济制度研究 31.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关系的辨析 32.离婚损害赔偿之立法完善 33.居住权在婚姻家庭法的保护和实现 34.浅析中国古代的特色婚姻制度 35.从三部婚姻法看我国婚姻家庭理念的变迁 36.完善我国亲属抚养制度的几点思考 37.公证在婚姻法中的效力和地位 38.农村事实婚姻的状况与法律对策 39.夫妻侵权制度研究 40.准婚姻制度研究 婚姻家庭法哲学区域 1.婚姻法适用的道德机理 2.近现代法上婚姻本质属性研究 3.公平原则在离婚案件中的适用 4.试论夫妻相互忠实义务及其实现 5.婚姻家庭法的立法理念研究 6.关于配偶权的探讨 7.婚姻登记证的法律效力 8.“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法律分析 9.婚姻契约制度研究 10.婚内强迫性行为的法律性质分析 11.中国古代╳╳时期妇女法律地位探析 12.夫妻人身关系探析 13.“代孕”技术的法律反思 14.妇女人格独立制度研究 15.侵犯配偶权行为的法律规制 16.婚姻自由原则的法理分析 17.试论事实婚姻中的离婚问题 18.中国古代“抢婚”现象的法律分析 19.亲属法立法可行性探讨 20.婚姻自主权探讨 婚姻法学前沿区域 1.变性人及其原婚姻关系处理 2.同性恋(婚)的法律对策 3.婚前体检存废论 4.婚姻登记行为可诉性研究 5.试论准婚姻关系 6.“保卫婚姻俱乐部”的合法性探讨 7.浅析婚内索赔 8.对离婚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9.“性骚扰”法律问题研究 10.婚约的法律性质 11.“闪婚”的法律分析 12.人工生殖中的父母子女关系研究 13.试析“回族女子不外嫁”的习俗 14.同居者的权利义务探讨 15.关于大学生婚育权与高校管理权(或大学生受教育权)的探讨 16.婚内侵权赔偿制度研究 17.“半路夫妻”法律问题研究 18.“试婚”(或“试离婚”)的法律问题分析19.婚姻保险制度研究 20.“同性恋”婚姻立法趋势研究 21.浅析婚介所的法律地位 22.论服刑人员的结婚权 23.“换亲”的法律分析 24.浅析和谐社会与性别平等 25.网婚的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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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婚姻制度区域 1.浅析我国无效婚姻制度 2.我国“事实婚姻”制度的弊端与法律对策 3.论婚姻的成立 4.《婚姻登记条例》利与弊 5.中国妇女保护的立法不足 6.浅析抚养制度的完善 7.试论探望权的实现 8.关于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分析 9.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思考 10.关于离婚几个法律问题的思考 11.法定离婚理由之探析 12.家庭暴力的法律对策 13.家庭调解制度在中国的命运 14.离婚过程中和离婚后对子女权益的法律保护 15.军人婚姻法律保护的利与弊 16.婚姻家庭法律在未来民法典中的地位 17.一夫一妻制度的法律保护 18.浅析可撤销婚姻制度 19.浅析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20.离婚标准之探讨 21.亲权制度研究 22.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研究 23.“婚内强奸”的立法研究 24.从平等原则看我国婚姻家庭中的男女平等 25.我国夫妻债务制度探讨 26.╳╳地方婚姻调查 27.浅析我国婚姻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28.违法婚姻问题研究 29.“感情确已破裂”解析 30.我国离婚救济制度研究 31.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关系的辨析 32.离婚损害赔偿之立法完善 33.居住权在婚姻家庭法的保护和实现 34.浅析中国古代的特色婚姻制度 35.从三部婚姻法看我国婚姻家庭理念的变迁 36.完善我国亲属抚养制度的几点思考 37.公证在婚姻法中的效力和地位 38.农村事实婚姻的状况与法律对策 39.夫妻侵权制度研究 40.准婚姻制度研究 婚姻家庭法哲学区域 1.婚姻法适用的道德机理 2.近现代法上婚姻本质属性研究 3.公平原则在离婚案件中的适用 4.试论夫妻相互忠实义务及其实现 5.婚姻家庭法的立法理念研究 6.关于配偶权的探讨 7.婚姻登记证的法律效力 8.“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法律分析 9.婚姻契约制度研究 10.婚内强迫性行为的法律性质分析 11.中国古代╳╳时期妇女法律地位探析 12.夫妻人身关系探析 13.“代孕”技术的法律反思 14.妇女人格独立制度研究 15.侵犯配偶权行为的法律规制 16.婚姻自由原则的法理分析 17.试论事实婚姻中的离婚问题 18.中国古代“抢婚”现象的法律分析 19.亲属法立法可行性探讨 20.婚姻自主权探讨 婚姻法学前沿区域 1.变性人及其原婚姻关系处理 2.同性恋(婚)的法律对策 3.婚前体检存废论 4.婚姻登记行为可诉性研究 5.试论准婚姻关系 6.“保卫婚姻俱乐部”的合法性探讨 7.浅析婚内索赔 8.对离婚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9.“性骚扰”法律问题研究 10.婚约的法律性质 11.“闪婚”的法律分析 12.人工生殖中的父母子女关系研究 13.试析“回族女子不外嫁”的习俗 14.同居者的权利义务探讨 15.关于大学生婚育权与高校管理权(或大学生受教育权)的探讨 16.婚内侵权赔偿制度研究 17.“半路夫妻”法律问题研究 18.“试婚”(或“试离婚”)的法律问题分析19.婚姻保险制度研究 20.“同性恋”婚姻立法趋势研究 21.浅析婚介所的法律地位 22.论服刑人员的结婚权 23.“换亲”的法律分析 24.浅析和谐社会与性别平等 25.网婚的法律分析

本文首先对夫妻忠实义务的定义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作了阐释,对夫妻忠实义务的法律性质作出界定,然后从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和国情、法理研究以及司法实践等角度阐明在婚姻法中规定夫妻忠实义务的必要性,最后,本文着重对“忠实”的法律性质定位、违背夫妻忠实义务是否可以作为法定离婚事由以及违背此义务的过错方应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等问题作了详细的论述,在现存的理论观点和立法与司法解释规定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观点和看法,以期有助于对该问题的认识的深化。 [关键词] 夫妻忠实义务 配偶权 不可诉条款 法定离婚事由 损害赔偿责任 一. 引言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夫妻是家庭的主体和基础。夫妻和睦换来家庭的稳定和幸福、而家庭的稳定和幸福换来社会的稳定和繁荣。、而家庭的和睦要求作为家庭主要成员的夫妻之间必须恩爱和睦、互相忠实,这既是社会传统习惯的要求,也是我国相关法律的要求。 婚姻是一叶扁舟,若要达到幸福的彼岸,需要夫妻间互相忠诚、真诚配合、患难与共。幸福的婚姻使人如沐春风、甜蜜有加;不幸的婚姻让人身心憔悴、饱受创伤。 婚姻需要理解和宽容;需要体贴和信任;需要爱情和忠诚;需要面包和和谐的夫妻生活。 二. 从法律角度定位的夫妻忠实义务及相关概述 按惯例和习惯、关于夫妻忠实义务可以作狭义和广义两种解释。狭义上的夫妻忠实义务,又称贞操忠实义务,仅仅意味着配偶性生活的排他专属义务。〈一〉,广义上的夫妻忠实义务,不仅包括夫妻在性生活上互守贞操,不为婚外性行为,也包括夫妻之间不得恶意遗弃配偶他方,不得为第三人利益牺牲、损害配偶他方的利益。本文所要讨论的夫妻忠实义务是取其狭义的理解,即贞操忠实义务。在早期,忠实义务不是配偶双方的义务,而是强加给女方单方的义务,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男系血统的纯正。因此,法律对于妻子贞操的要求极为严格,对失贞的妇女处置十分严厉。反之,对丈夫的通奸行为却极为宽容,使得夫妻在忠实义务上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这样的规定是极其不科学的。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特别是人们法律意识和素养的提高以及对人权保护力度的加强,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认识也更加科学、更加合理。 在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忠实义务作出界定前,对夫妻忠实义务是属于道德义务还是法律义务存在争议,有这么几种观点。一是有人认为夫妻忠实义务从根本说是一项道德义务,甚至仅是一项并非公认的道德义务。⑵二是认为夫妻忠实是夫妻之间两性关系的义务,这实际上也是排他的权利,法律明确夫妻之间有相互忠实的义务,旨在以立法方式端正人们的婚姻态度。⑶三是认为夫妻忠实是一项法律义务,违反此义务的配偶和第三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另一方可以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申请排除障碍。⑷新婚姻法吸收了争论的成果,对夫妻忠实义务进行了规定,使其上升为法律义务,但是,我们应当明确这并不意味着夫妻忠实义务与道德无关,而是我国法律 所体现的德治与法治的有机统一,治理这一问题必须做到两者的互补与和谐,这一点是我们认识夫妻忠实义务法律性质的前提。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对夫妻忠实义务的法律性质还要注重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理解: <1>、夫妻忠实义务的法律性质定位 。笔者认为,配偶权是基于夫妻法律规定的夫妻身份地位而产生的基本身份权。从法律性质上看,具有权利义务的复合性,即在配偶权中权利和义务不可分割,行使权利亦即履行义务。原则上这种身份权权利人不得放弃,甚至可以认为权利人有行使它的义务。配偶权虽然本质上是权利,却是以义务为中心。权利人在伦理道德的驱使下自愿或非自愿的受制于相对人的利益,因而权利中包含着义务。所以,虽然夫妻忠实义务名为“义务”,实际上,我个人认为,在本质上它却是权利与义务的复合体。是男方的义务,意味着这也是女方的权利;同样,是女方的义务,意味着这也是男方的权利。这两个方面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2>、夫妻应当相互忠实是夫妻双方共有的权利和义务。即丈夫有要求妻子对自己忠实的权利,而同时自己负有对妻子忠实的义务,相对应而言,妻子有要求丈夫对自己忠实的权利,而同时自己负有对丈夫忠实的义务。这里,还有一点需要加以强调说明,有的学者认为夫妻忠实义务不仅拘束配偶权权利主体,而且拘束其义务主体。一方面,它要求配偶之间相互保持爱情专一、感情忠诚,相互忠实于对方;另一方面,它还拘束配偶权的其他义务人,即从配偶权的绝对权的性质出发,要求一对配偶以外的任何其他人,都对该对配偶负有不得破坏该对配偶的贞操义务,任何负有这样义务的人与配偶一方通奸,破坏配偶一方的贞操,便构成了侵害,就是违背了忠实义务,就要承担责任。这种观点有合理的成分,但是,对忠实义务的主体的定位却不敢苟同。因为,对夫妻忠实义务而言,它的主体只可能是有夫妻关系的配偶双方,至于上述观点所表述的第二个方面固然是存在的,但是,它并不是夫妻忠实义务的内容,而是基于其他的规定派生出来的,所以,在对夫妻忠实义务进行法律定位时,对主体的界定也是尤为重要的,那就是主体只可能是夫妻双方,而不存在第三方,至于对有过错的第三方则要按其他的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三、在我国婚姻法中夫妻互相忠实义务规定有其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在婚姻法修订以前,对要不要将夫妻忠实义务规定在婚姻法中存在着激烈的争论,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一)。“无为说”。这种观点认为婚姻本身包含夫妻忠实义务,就要求夫妻相互忠实,而法律没有必要另做规定。但是,法律的适用有一条基本原则,就是“法无规定不违法”,既然法律不规定,那么侵权的一方完全有理由依此进行反驳,而法律也无法对其进行制裁,只能依靠道德或者舆论进行批判。所以,“无为说”站不住脚。 (二)。“不通说”。该说认为这个规定用意是好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却行不通。他们认为在现实生活中,总有部分当事人有不忠实配偶的言行,如果法律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一方违背此义务,他方就有权寻求法律帮助和救济,不论是自行捉奸还是请求公安机关帮助或者通过其他的途径,均可能会出现一幕幕捉奸闹剧。不通说主张者本身并不否认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主张增设照顾无过错方这一原则。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体现对无过错方的照顾及追究过错方的民事责任,从而维护法律公平和公正的理念。但是,该说有个致命的错误,就是其论点和对策在法理上有矛盾。你既然主张不把忠实义务进行规定,又如何保护无过错方,如何惩罚过错方呢?这个对策没有法律依据,夫妻没有相互忠实的义务,何来的过错与惩罚? (三)、“倒退说”。该说认为将夫妻忠实义务规定在婚姻法中是立法及社会道德的倒退。持这种观点的人的错误在于他没有看到后果。不可否认,在当今社会,非传统的两性关系正在发展,但是,可以肯定的说,传统的婚姻关系仍然是社会的主流。如果按照“倒退说”的想法,已婚者不必忠实于配偶,完全凭感觉,那样只会进一步加剧时风日下、道德评价混乱的局面。另外,此说完全没有考虑子女的利益,而在现实生活中,子女可能是夫妻关系出现问题时最大的受害者。 通过对上述几种错误观点的分析,可以看到看到他们都有各自无法克服的缺陷,同时也证明了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在总则部分对此加以规定的必要性和正确性,这一规定有特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首先,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规定符合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和性质,符合一夫一妻制的根本要求。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家庭关系的根本制度。而随着改革开放和其他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也出现了例如“卖淫嫖娼”、“包二奶”、“包二爷”等丑陋的社会现象,这是与社会主义制度格格不入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要求国家和社会对这种现象加以规定和管理,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处理和制裁。其次,对夫妻忠实义务规定是夫妻双方共同一致的内在要求。夫妻双方都希望能够在法律中对这一义务加以规定,从而对双方的行为加以界定,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对夫妻双方的行为加以约束。于是可以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加以参照和遵循,当有一方违背这个义务的时候,另一方可以拒理依法力争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对方负责。这样规定就可以为双方提供一个行为的准则,在作出相应行为的时候,就要考虑自己的行为是否违背了法律的规定,从而起到社会一般预防的重要作用。再次,法律对忠实义务加以规定是对配偶、子女身心健康法律保障的要求。法律对夫妻忠实义务加以明确,就可以对配偶的身心健康提供法律保障,夫妻双方生活在一起,也会对后代及社会风气、道德等上层建筑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同时,我国作为一个新世纪的法治国家,如果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是名实不符的。而且,对子女而言更加重要,它可以使子女在良好的家庭氛围中健康成长,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同时,夫妻的行为也会对子女有耳濡目染的影响,法律的规定必然促进这种良好影响。最后,法律对其加以规定,为其他调整婚姻关系的制度提供了法律上的理论依据。“法无规定不违法”,只有对其加以规定,在保护无过错方和惩罚过错方时才能作到有理有据。另外,它还可以为处理婚姻家庭中出现的其他问题,如离婚损害赔偿等提供法理依据。所以,新婚姻法的关于夫妻忠实义务的规定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立法惯例,有其特殊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有其特殊的必要性。 三、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虽然新修订的婚姻法对夫妻忠实义务已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第四条的规定只是一个不可诉条款,在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解释中指出,“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诉讼。”也就是说,在诉讼中不能直接以它来处理和解决纠纷。有的学者认为,这一条司法解释属于倡导性条款,只是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告知社会,体现的是德治结果,而非法治目标。所以,如何根据法律的规定来维护当事人尤其是受害一方的权利,如何对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一方进行处罚,应该引起我们的强烈关注,在立法、法律解释及法学理论研究中都要继续探索和深入。下面就几个比较典型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一).对“忠实”的法律性质定位要作出明确的界定。夫妻忠实义务已经写入新修订的婚姻法中,并写入到总则之中,这足以表明了立法者及广大人民群众对这个问题的重视程度,但是,笔者认为,立法或者司法解释应该对何为“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作出明确的界定,这也是把这条不可诉条款具体运用到现实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前提。那么,如何界定它的含义呢?笔者认为,对其的定位既不能范围过大,过于笼统、概括,现实生活中无法进行操作,也不能太过狭隘、以偏概全,不能全面反映现实生活中的现象。要尽可能的能够将现实生活的现象加以总结概括。根据本文所述,本文所讨论的夫妻忠实义务是狭义的忠实义务,就是配偶夫妻生活的排他专属义务。只有夫妻配偶中的一方侵害了双方夫妻生活的专属性权利,才能根据他(她)的行为来追究责任,否则,就不能根据法律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有的学者从广义出发,认为除了夫妻生活义务的忠实以外,配偶一方还不能因个人原因或者其他非法目的对另一方的人身、荣誉、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采用约定财产制的对方财产)等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否则,也认定为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笔者坚持狭义的夫妻忠实义务的定位,至于对上述行为(广义)的处罚,应该根据其他民事法律而不是婚姻法中的夫妻忠实义务的规定进行追究。 更进一步分析,怎么界定夫妻有一方的行为已经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呢?也就是说,在法律上如何给“忠实”进行定位。笔者认为,可以概括以下几种行为确定为其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应该对其作出谴责:一是重婚行为,包括两种即法律重婚和事实重婚,法律重婚是指在先前婚姻合法存续的情况下又于他人履行法定结婚程序,事实婚姻是指在先前婚姻合法存续的情况下又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二是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包二奶”。三是通奸行为,是指男女双方自愿的、暂时的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四是卖淫嫖娼行为,这种行为无疑也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应该受到法律的谴责。所以,对“忠实”的定义和适用要有明确的界定,不仅在学理上要求明确,在法律上更应该尽量具体,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它的功用。 (二).是否将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作为法定离婚事由?对于应否将违背忠实义务作为法定离婚事由历来存在着激烈的争论,修订之前的《婚姻法》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离婚的法定事由,后来的立法又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规定了几种具体的法定情形,对离婚的适用提供了确切的法律依据。但是,法律一直没有把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作为法定离婚事由之一。原来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不仅对于法官掌握判断夫妻感情已破裂标准难度极大,而且在确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离婚理由上,给法官以主观臆断的极好借口,往往造成一些与事实不符的判决。针对这种情形,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司法解释,就如何确定夫妻感情破裂规定了具体的使用标准,但是,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能否作为法定离婚事由仍在讨论中,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 所以我个人认为,目前还不宜将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作为法定离婚事由。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仅以第四条即夫妻忠实义务为依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受理,从这一条的法律精神可以看出立法者的意图,将其规定为法定离婚事由不仅于此冲突,而且时机还不成熟。其次,将此规定为法定离婚事由可操作性有待考证。根据婚姻家庭关系自身的特点以及法律精神看,这一问题还要更多的依靠德治,就是通过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来最终解决,而不宜直接通过公共权力加以硬性的处理,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如何取证等一系列问题,结果可能会适得其反,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最后,有的学者认为应将违背忠实义务作为法定离婚事由,他们认为如此规定的实质,是将违背忠实义务的法定离婚事由确定为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提出离婚的法定事由,而违背忠实义务的过错方不得将其作为自己提出离婚的法定事由,即不得故意先实施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然后据此提出离婚。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要保护无过错一方配偶的合法权益,不能让无过错一方当事人因此而受到损害。这种观点乍听起来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第32条第2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所以,如果按前述学者观点附条件将其规定为法定离婚事由,就和该条司法解释形成冲突造成矛盾,更不利于法律的实施和适用,必将会在司法实践中带来更多的问题,而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所以我个人认为,规定这一条的时机尚不成熟,还不宜将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作为法定离婚事由之一。 (三).是否可以要求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新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这是我国婚姻立法的一大突破,此规定尽管是道德规范上升的法律规范,是倡导性条款,但法律上的“应当”用语,不仅具有必须强制执行的强制性质,而且包含了对通奸、“姘居”、“第三者插足”、“卖淫嫖娼”等婚外性行为的禁止。所以,如何在对无过错方进行救济便显得既合理又重要,那么,是否可以要求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呢?提出这个问题所受到的阻碍有一点就是,中国人在观念上还是不能接受这样的思想,认为对贞操这种人格上的利益实行损害赔偿,不符合国情,有人格商品化的倾向。其实,这样的担忧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应该的。但是,根据国外的立法经验和实践,这样的忧虑是可以化解的,而且,如果不对违背忠实义务的行为人予以精神损害赔偿的制裁,就不能很好的保护公民的配偶权这种身份权,保护身份权的制度就不健全。另外,如果要求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话,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进行赔偿的问题。笔者认为,首先,有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仅包括财产赔偿,还有精神赔偿,比如说,可以使用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方式。此外,对夫妻双方采用约定财产制的,对法官和法律适用上都没有问题,可以判决有过错一方用自己的财产进行赔偿。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制而言,有个人财产的,用个人财产赔偿,没有的,可以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拿出一部分作为无过错方的赔偿,这部分财产为个人财产。另外,可以结合使用赔礼道歉等方法承担责任,而不见得仅仅使用经济赔偿一种方法。根据我国立法经验和实践,还可以规定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一方要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即可以将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规定为离婚损害赔偿的事由之一,以此来保护无过错方。由此可见,无论是离婚损害赔偿还是其他形式的损害赔偿,法律都可以把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作为法定事由加以规定和实行,使得这一条款更具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总之,通过分析和讨论,我认为,现行《婚姻法》将夫妻忠实义务写入总则之中,体现了立法界和人民群众对这个问题的重视,也体现了立法的进步和与国际接轨,有积极的进步意义,但是作为不可诉条款,它只是一条倡导性的规定,至于它在实践中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对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保护能深入到何种程度,我个人感到有些怀疑,这也是写这篇论文的初衷和目的,希望能对这个问题的解决起到一点作用,从而有助于该问题的解决。 参考文献: (1)杨遂全著:《新婚姻家庭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1年7月第一版。 (2)王建勋:《法律道德主义批判》、《婚姻法修改论争》,光明日报出版社1999年1月第一版 (3)《两“家”对垒,争治“不忠”》,《北京广播电视报》2001年2月27 日第二版 (4)巫昌祯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讲话》,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 5月第一版 (5) 李银河、马忆南主编:《婚姻法修改论争》,光明日报出版社1999年1月第一版 (6)马忆南主编:《婚姻家庭法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6月第一版 (7)陈丽华著:《婚姻、家庭、继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5月第一版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9)黄松有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厅著:《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法律出版社2002年4月第一版 (10)杨大文主编:《新婚姻法释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5月第一版 (11) 梁书文著:《婚姻法及相关条文新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第一版 (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13)马 原主编:《新婚姻法诠释与案例评析》,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12月第一版 (14)蒋 月著:《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法律出版社2001年7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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